要约相对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12:59 401 人看过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合同因相对人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要约不能对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发出。但相对人是否必须是特定的人,则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要约必须是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订约建议是要约邀请。因为,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一旦承诺合同就成立,而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订约建议,承诺了也不会当然导致合同成立。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约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现实有许多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的情况。如自动售货机的设置,电车、渡船、公共汽车的行驶,戏院、电影院的开设。但不是说在一切情况下都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

要约一般应向特定人发出。因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如果相对人不确定,则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确定的,既然不确定,作出承诺后合同也不一定成立。如果是这种情况,把一项订约的建议作为一个要约就是不合适的,只能作为一个要约邀请。如果向不特定的人以出让某一特定物为内容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视为是一个有效的要约,则会造成一物数卖,当然不行。如果要把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订约建议作为要约,必须限定条件来达到这一目的:在一物数卖的情况下,凡作出承诺的,合同均成立,但要约人要对作出承诺而得不到履行的受要约人承担违约责任。但这样规定是对要约进行了法律上的限制,不是对要约的肯定,而是对要约的否定。自动售货机、公共运输事业在大陆法一般认为是要约方,但这种看法并非没有异议。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一般情况下,悬赏广告所要求的事项是特定的,完成所要求事项的承诺人只有一个人,或只有很少的人。但无论有几人,如果符合广告的条件,做了广告所要求的行为,发出悬赏广告的人都必须按照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无效合同是否受合同相对性理论约束
    大多数人认为如果是由于无效的合同具有溯及力,如果说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的话,那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开始就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也就不受合同相对性的一个约束。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无效合同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是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是一些其他人的合法权利的一种合同。在与合同约定事项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如果说他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某一个合同的侵害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突破合同的一个相对性从而来像有着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一个请求与诉讼。一、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该合同的内容侵犯到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利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合同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方故意以提供虚假的资料等,使人发生错误的认识为目的的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的行为,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用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
    2023-04-04
    304人看过
  • 时效性:相关性的重要性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它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根据。并且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和意义有什么呢?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为了给被告及原告留有一定时间和空间为自己维护或争取各自的利益。诉讼时效的意义如下:1、稳定财产关系;2、有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不行使自己权利而又无正当理由,这说明权利人已不关心自己权利的实现。实行诉讼时效制度,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也有利于加速资金的流转,提高经济效益;3、有利于法院更好的地收集证据,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2023-07-11
    388人看过
  • 对要约相关概念的解答:要约邀请、要约条件、承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废约与要约撤回有什么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从表现形式上看,受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之前,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要约撤回,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是要约撤销。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必须要准确记忆,要求受要约人要有两个并列的条
    2023-07-05
    452人看过
  • 相约自杀中为自保致对方死亡如何定性
    李某与离异妇女高某长期非法同居。2002年12月12日,李某与高某为琐事发生争执,冲动之余相约一起投河自尽。当天中午12时许,李某与高某不顾邻居劝阻,手挽手跳入村前的小河中。入水后,不会游泳的高某紧拉住李某不放,两人顺水漂往河中心。生死关头李某突然反悔不想自杀。为摆脱高某的牵扯,李某数次推搡高某的身体,将高某的头部摁入水中而自己始终浮在水面,致高某当场溺水死亡。后李某被闻讯赶到的群众救起而得以生还。对于本案的定性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李某与高某的行为属共谋自杀,两人在相约自杀的过程中,没有强制或者诱骗的因素,不具备故意杀人罪的特征,因而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是,李某落水后心生悔意,为自保多次将高某摁于水下,致高某溺水死亡。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却故意实
    2023-08-18
    136人看过
  • 票据的相对无因性
    票据立法自进入成文法时期后,由于各国法律文化的特点及政治、经济条件的差异,在十九世纪末形成了三大法系,法国法系、英国法系、德国法系。法国法系因强调票据的支付作用和银钱输送功能,忽略了票据的信用、流通作用,故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不分。基础关系的有无、是否有效、是否被撤消直接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英国、德国两大法系在注重票据的支付、银钱输送功能的同时,还注重票据的信用、流通功能。与法国法系不同,它严格区分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纵无基础关系或基础关系无效,或被撤消并不导致票据关系的无效。现代各国的票据立法,均承认票据的无因性。即便是法国,其票据法也于1935年按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公约加以修订,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国际贸易的需要。不少曾属于法国法系的国家也纷纷改弦易辙。我国《票据法》颁布以前的银行结算办法明确规定票据是有因的。但从维护票据交易安全和鼓励票据流通计,票据应当属于无因证券。票据关系虽建
    2023-06-06
    464人看过
  • 合同相对性的意义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相对性主要包含两层含义,分别是:1、合同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合同权利;2、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人不必承担合同上的责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此种原则已经不能涵盖合同的全部要求,也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对追求社会正义的需求。合同的形式的意义是什么合同的形式的意义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解释,形式分为六种,其中最常见也是最普遍的就是以书面形式签署的合同。该合同必须要双方进行阅读签字之后方能生效,这就保证了合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不会由于没有证据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
    2023-07-08
    5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的相对性?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的主体具有相对性的概念,即债权人的权利只对特定的债务人产生效力,而非对所有债务人。债权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但仅限于特定的债务人。这种相对性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追讨债务,而不能要求所有债务人都承担责任。债的主体具有相对性指的是债权人的权利只对特定的债务人产生效力,而非对所有债务人。债权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但仅限于特定的债务人。 债权来源:债权的产生原因有哪些?债权是指债务人欠债未偿还,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债权的产生原因有很多,主要可以分为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四种情况。首先,合同是债权产生的主要原因。合同是债产生的前提,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约定。在合
    2023-08-22
    451人看过
  • 从本案看合同的相对性
    2004年10月27日,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对张某所有的家庭自用客车予以承保。合同约定,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04年10月8日起至2005年10月27日止。该合同特别条款第五条明确约定:本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某建行。2004年11月9日,张某与某建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从建设银行贷款2.4万元,还款期限为2年。合同第九条第二款明确约定,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需办理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该笔借款由张某购买的车辆作抵押。截至2006年6月,张某共欠建行借款本息及违约金23325.19元未归还。后张某因车祸造成车辆报废。2005年12月8日,保险公司将保险理赔款30921元支付给借款人张某。2006年6月6日,建行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23325.19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保险公司是
    2023-06-07
    451人看过
  • 相约“斗腕”致骨折,对方是否要担责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是侵权人导致的,那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扳手腕系比拼臂、腕力量的运动,具备竞技体育的一般特征,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当事人约定在游园扳手腕,自发参与该活动即意味着自愿承受扳手腕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律师补充: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自甘风险的构成要件: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结果是文体活动中一定风险的现实化;受害人明知所参加的文体活动有风险,也自愿接受、自愿参加;文体活动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典项目有:体育运动,自助旅游,户外探险等,如激烈对抗性竞赛;其它无对手但仍有超常危险性的运动或娱乐活动。
    2023-05-06
    203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就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2、内容的相对性;3、责任的相对性。一、民事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二、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是:1、平等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订立、变更、终止合同;3、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三、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
    2023-06-20
    213人看过
  • 权利与义务的相对独立性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是权利主动的,义务是被动的。具体而言,权利是主动的,是法律赋予你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权利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义务是被动的,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作为或者不作为以保证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义务是指在社会道德生活中,道德主体应尽的义务。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需要履行各种义务,包括政治义务,经济义务,法律义务。顾客的权利与商家的义务消费者也就是顾客的权利有如下几点:人身,财产安全权;要求提供信息的权利;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团体权;获得知识权;尊重要格习惯权;批评监督权。经营者也就是商家的义务有:遵守法律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保障安全的义务;提供信息的义务;标明名称、标志的义务;出具凭证的义务;保证质量的义务;承担责任的义务;实现
    2023-07-03
    97人看过
  • 婚姻自由的相对性是什么
    (一)法律的约束法律是约束人的行为规范的最基础的标准。比如我国结婚有以下条件: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二)义务和责任的约束结婚后,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在物质上、生活上必须互相照顾,彼此抚养;父母对孩子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有把子女养大,给予子女关怀和帮助的义务。(三)道德的约束婚姻自由还会受到婚姻中男女双方自我道德文化的约束。道德作为善恶是非的标准、人的社会行为规范具有自律和他律两种功能。特别是道德的自律性,在法律难以触及、心理无以明说的地方起着重要的、难以替代的作用—对善的追求成为对自我的适度约束。在情感生活出现迷茫、在情感与理念发生冲突的时候,道德是良知的路标。它唤起我们对家人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和良知,为迷茫中的人指点迷津;社会对善的取向亦是恶的防波堤。(四)承诺的约束
    2023-04-25
    245人看过
  •  合同效力是否具有相对性?
    本文介绍了合同的相对性特点,即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同时,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这一特点体现了合同关系的独特性和法律保护的针对性。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特点在于它具有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合同关系中的相对性具体指什么?合同关系中的相对性指的是在合同关系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对于对方而言的。这意味着,一
    2023-08-25
    136人看过
  • 合同相对性有条件的突破
    实际施工人(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包工头)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参加诉讼。建设工程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实际施工人要求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发包人对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只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给付工程款,发包人以实际施工人要求给付的工程款高于其欠付的工程款进行抗辩的,应当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同时为防止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滥用而损害发包人的合法利益,所以规定发包人只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需注意的是:在违法分包和转包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时,尽管上述两种合同无效,也应受到合同相对性的制约。一、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简单说是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
    2023-02-24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对相约自杀的案件的如何定性?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如果相约各方面均自杀身亡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对于其他相约自杀的案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相约对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逞,未逞一方并不负刑事责任,不能认定未逞一方犯有故意杀人罪。 (2)如果相约自杀,其中一方受嘱先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逞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
    •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
    • 合同法律相对性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合同相对性原理的法律规定包括: 1、合同的效力,合同仅约束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2、合同的责任,仅对合同当事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仅赋予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享有的权利一般不及于第三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履行的义务一般也不约束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
    • 财产相对独立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
      1、合伙企业债务抵销禁止以及代位权行使限制。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债权可以执行合伙人的收益和经由法院执行合伙人的出资份额。2、合伙财产份额质押限制。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否则无效,行为人对第三人进行赔偿,性质为缔约过失责任。
    • 债权的相对性体主要现在哪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债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特定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情形。例如: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