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的知识普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42:20 129 人看过

在工业革命以前,世界上许多地方的许多儿童,如同成人一般地从事各种劳务,如农场之劳作等;而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期,工厂与矿场亦曾大量地使用、剥削童工,直到后来英国政府制定《工厂法》等相关法令,才使英国童工之剥削与使用,逐渐得到制止。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童工规定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12月9日劳部发[1994]498号)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

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条

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童工相关文章
  • 南京新养老保险普及知识
    原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补贴的江南八区人员,现在起将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记者昨天获悉,根据国务院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南京市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适应哪些人群?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栖霞、雨花台区(以下称江南八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按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他区县由本区县统筹,执行本区县标准。办法有啥规定?根据该办法,南京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满5年,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不用缴费,自本办法
    2023-04-25
    4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保险知识普及
    乘坐哪些交通工具属于保险范围内一般情况,在保险责任内的交通工具指飞机、火车、汽车、轮船。不同的保险产品在类别上存在细微差异,但基本可以涵盖人们日常出行所乘交通工具,十分实用。什么情况属于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乘坐交通工具,在该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其身故、残疾或者烧伤的,都属于保险责任。保险费用和额度如何交通工具乘客意外险的保费相对来说较为便宜,一般每年的保险费用不超过100元,对于经常乘坐交通工具的上班族来说十分划算。最高保额从几十万到几千元不等,需视具体险种而定。需要注意的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时,应仔细看清楚保险责任。其实各种不同交通工具乘客意外险产品的条款有细微的差别,保障范围和额度都不尽相同,有的产品突出飞机意外事故保障,有的重点保障火车、轮船交通事故;有的产品强调乘坐的交通工具须为营运类交通工具,有的产品却包含了乘坐营运
    2023-06-04
    471人看过
  • 真实故事普及水法规知识
    手里拿着建委、国土局颁发的三个许可证,王大爷用大半辈子积蓄修建的房子初具规模,却突然收到了拆除通知;一座耗资3亿元被称为地产之冠的可以观瞻长江美景的顶级住宅,建成不到一年后在一阵惊天巨响中轰然倒塌这就是水利部今天首发的电视宣传片《人·水·法》第四部为您讲述的行洪河道内昂贵的拆除事件。在首发式上,有观众说,这是用真实故事向社会发出的警示。在第十八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到来前夕,水利部今天举行了《人·水·法》(第四部)首发式。水利部副部长周英介绍说,该电视宣传片集真实性、故事性、教育性、可视性于一体,讲案件、说道理,挖掘案例背后的故事,是为2010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量身打造的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电视普法教材。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钻过堤岸的栏杆去河边的悬空台阶上洗手,结果双双溺水身亡,引发了一场由网民发起的对水利局和园林管理处的声讨,痛失爱子的母亲将水利局和园林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谁
    2023-06-06
    330人看过
  • 交通知识都有哪些需要普及的
    一、交通知识都有哪些需要普及的(一)步行安全知识资料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二)乘车安全知识资料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
    2023-04-12
    252人看过
  • 住院医保报销比例知识普及
    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第一,如果属于农村医保的,那么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第二,如果当事人发属于城镇医疗保险的,那么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大庆市政医保卡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
    2023-07-02
    61人看过
  • 教育行政诉讼相关知识普及
    提起教育行政诉讼的方式是: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行政诉讼可以以口头提起吗可以。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起诉状的,可以进行口头起诉。法院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2023-07-16
    12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知识普及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补偿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补偿标准如下: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3、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如下: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
    2023-07-02
    164人看过
  • 知识普及破产企业员工补偿计算方法
    一、知识普及破产企业员工补偿计算方法知识普及破产企业员工补偿计算方法是:企业破产后如果因此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补偿,每达到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则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企业破产工资是优先支付吗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会支付员工的工资以及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023-09-07
    293人看过
  • 有关童工的相关背景知识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
    2023-04-03
    321人看过
  • 专家来宁夏银川普及版权知识
    “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都属侵犯版权行为。一旦被举报或投诉,根据情况将相应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除处罚金外,还会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8月2日,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举办版权知识讲座,并邀请专家为银川市文化系统及120余家图书、音像、软件等企业,约200余人讲授版权知识。讲座中,两位专家用大量的数据和实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版权及版权保护知识,让聆听者了解到保护版权的意义、版权主要有那些权利、对自己的作品如何登记版权等相关知识。(记者赵媛媛)
    2023-06-08
    462人看过
  • 拆迁知识普及(八)——宅基地控制标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199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建住宅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附旧址复垦计划,经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条占
    2023-06-10
    93人看过
  • 保险知识普及:弄清楚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10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2023-07-08
    297人看过
  • 办税程序知识普及—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三)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
    2023-06-07
    94人看过
  • 餐饮、旅游企业营业税及附加知识大普及
    一、营业税及附加的类别餐饮、旅游服务企业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营业税营业税是以营业收入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餐饮、旅游服务企业从事生产、零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人只要取得营业收入,不论有无盈利都必须照章纳税。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一般不会导致纳税人亏损。饭店、宾馆、旅店、酒楼、餐馆、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企业应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营业税;旅行社应按营业收入净额(营业收入扣除代收代付房费、餐费、交通费等费用),计算缴纳营业税。应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2.城市维护建设税这是根据应交纳的营业税税金总额,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的一种地方税。它用于维护城市建设。应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金总额×适用税率3.教育费附加这是根据应交纳营业税税金总额,按规定比例计算
    2023-05-0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童工
    词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多>

    #童工
    相关咨询
    • 如何普及员工法律法规知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7
      您可以在公司内部组织一些员工法律法规知识的竞赛,给予优胜者奖励,员工法律法规的普及,对于提高公司法律意识很重要。
    • 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普及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3
      强制执行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和手段,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力,对负有法律责任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履行法定义务,以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件所载明的内容。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制规范的规定步骤和方式,借助国家所赋予的强制之力,在负有法律责任的特定对象拒绝履行义务时,采取强制措施,令其强行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的行为。
    • 知识普及官方能胜诉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不一定,诉讼有风险,原告不是都能胜诉的。
    • 普及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情况怎么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通过对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可以使农民工了解、熟悉和掌握与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 以及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1
      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著作权和邻接权。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