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中赔偿标准能否相互替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9:34:54 135 人看过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两种不一样的救济方式,是不可以取代的。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伤害赔偿金如何适用

损害赔偿金是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优先适用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民法典上买卖合同间接损失是怎样赔偿的?

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间接损失不能赔偿。但需要赔偿合同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的重大过失如何赔偿

违约的重大过失,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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