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0:45:18 131 人看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协议。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试用期条款:约定试用期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与订立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相挂钩。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培训是指职业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专业培训。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专项培训进行约定。

3、保守秘密就是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劳动合同中主要通过保守秘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来约束劳动者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4、补充保险是指除法定的社会保险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为劳动者提供的商业保险。

5、福利待遇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6、第二职业是指用人单位是否允许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合同中不能打印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里除了签字不能打印其他的都可以打印。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需要手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印的合同可以改吗打印的合同可以修改,进行修改需要双方意见一致。修改合同是在原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或内容,一般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进行。修改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当事人可以在原合同上修改,修改的部分必须加盖合同所有方的印章或者手印,或者经其签字。二、当事人可以订立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将相关事项进行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
    2023-07-03
    3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吗
    一、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具体包括合同期限吗1、在劳动合同中是需要约定合同期限的。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3)社会保险;(4)劳动报酬;(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限额是多少1、劳动合同只能约定两种违约金,一个是服务期违约金,一个是竞业限制违约金。(1)劳动者违反
    2023-06-20
    486人看过
  • 加班工资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吗?
    1、仅约定加班费已经包含在月度工资中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加班费已包含在月度工资中,不再另行计算加班时间和计发。此种操作方式相当于在表述,每次的月工资已经“买断”了劳动者在该月的所有加班时间。但是对于劳动者每月加班工时,劳动合同中并不约定。用人单位此时对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并不明确,但是明确了加班费已经包含在工资中相当于明确了加班费计算标准。虽然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及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有相关规定,但值得注意但是,加班费的权益系劳动者的实体权益。劳动者对于该项实体权益有自主处分权。因此在劳动者同意按照此类表述的劳动合同条款执行的,其加班费是可以按照此种约定方法执行的。实务中有的法律人认为,上述约定系变相对劳动者实施了综合工时制计算工作时间。未经审批后执行该条款,属于无效约定。综合工时制是以某个周期内的工作实际为计算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计算方式。该计算方式中,个别周期可以超
    2023-04-03
    3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规定内容如何?
    一、劳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
    2023-04-29
    102人看过
  • 模糊工作能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劳动合同能否规定模糊的位置?在招聘过程中,企业试图用“生产工作”和“生产岗位”两个词进行模糊处理,法院审理此类劳动争议案件时,它否定了企业约定模糊岗位的做法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然而,一些企业甚至在这里使用“歪脑筋”,试图模糊“生产工作”和“生产岗位”这两个词,希望牢牢控制调整岗位的权利和自由,最大限度地发挥“就业自主权”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劳动争议案二审宣判,否认保定市某知名企业同意模糊岗位的做法,并称此类所谓“捷径”和“把戏”既不利于他人也不利于自己2009年9月,杨在保定的一家制造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从2012年9月10日至2015年8月31日。劳动合同规定杨的工作内容是从事“生产性工作”,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每月从3100元到5000元不等由于各种原因,杨的工作换了8次,两人都是公司安排的,
    2023-05-07
    208人看过
  • 能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可以约定多个,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只要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就行。如果劳动者认为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不合理,自己不能接受,可以拒绝与该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可以分几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个工作地点,是合法合理的,但要双方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
    2023-07-02
    167人看过
  • 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什么的内容
    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一、生育津贴最低领多少钱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二、劳动
    2023-03-22
    13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约定要注意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注意以下内容:1、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2、明确劳务派遣期限;3、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4、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一、劳务派遣工向谁辞职劳务派遣工应该是向派遣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工作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应该向用工单位提前沟通好,征得同意才可以。一、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如下: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二、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1、雇员
    2023-06-24
    77人看过
  • 在补充协议中需要约定哪些内容?
    因通讯地址改变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在签补充协议时可以约定:如果一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一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因为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发生变化的一方来承担。付款方式:在补充协议中应该写明:首付款为多少;于多少天内支付;剩余房款多少,向哪个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定金折抵首付款。还要约定开发商的银行帐户,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向该帐户打钱,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关于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后果也要约定。如:购房者在没有提供虚假的贷款申请材料的前提下,没有获得贷款,购房者有权退房,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各个房间的面积误差的处理:在合同中只约定了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的处理,并没有约定关于各个房间面积误差如何处理。为了防止开发商在这个地方钻空子,在补充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开发商随意变更规划设计承担哪些违约责任:除了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之外,还要约定购房者的权利,如退房的权利。如果不明确约定,将
    2023-06-10
    236人看过
  • 如何在劳动合同中签订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是保护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想要正确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类型、内容条款、签订方式四方面。单位根据自身的用工需求和员工的个体情况,可以选择签劳动合同类型。一、单位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单位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维权步骤如下:1、收集证据。首先,单位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合同都是合法,满一个月起还没签,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补偿,这时员工记录好入职的时间。材料证明有:单位通知入职的聊天记录;入职登记表上的时间记录;上班打卡的记录等。其次,为避免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员工需要另外收集的证据材料还包括: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所有载有员工签名与单位盖章的文件、请假的审批单、报销记录等等与单位有关的材料;2、双方协商。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动提醒单
    2023-03-15
    256人看过
  • 什么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
    与下列条款无关的内容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保护条件等。一、签了空白劳动合同有影响吗?当事人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影响是该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其他的条款。二、劳动合同法定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如下:(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三、请问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劳动合同应包括的内容:1、用人单位的
    2023-06-26
    109人看过
  • 在跟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内容
    1、该旅行社是否同时具备旅游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2、审查该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国内旅行社不得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未取得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国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3、该旅行社的导游是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4、了解该旅行社近年来的旅游服务质量等情况;5、该旅游合同中是否有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条款、加重旅游者义务的条款、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的条款。一、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谁该承担责任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下列主体该承担责任:1、若旅行社和司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或司机该承担责任;2、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和司机可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受到旅游损害维权方式如下: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
    2023-03-12
    498人看过
  • 就违约金的内容怎么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房屋租赁时违约金应该由租赁双方约定,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一、违约金条款法律依据有哪些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
    2023-03-19
    3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内容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内容有什么?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工作每一年支付违约金元.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当,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2)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000000元.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000000元;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
    2023-04-14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中哪些情形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9
      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
    • 哪些条款禁止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2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合同内容包括哪些部分,能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效力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合同内容包括哪些部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1.约首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到法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都是以我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
    • ▲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不能,是否有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不能结婚,是违法的,当然也是无效的。因为结婚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不能违背宪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
    • 劳动合同中有哪些条款能解释合同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7
      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