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被克扣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03:03 19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如果伙食被克扣的,人犯可以向看守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三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第四十八条看守所所需修缮费和人犯给养费应当编报预算,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专项拨付。

看守所的经费开支,单立帐户,专款专用。

新建和迁建的看守所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列入基本建设项目。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会羁押多长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会羁押,并且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才能将人羁押起来。另外,羁押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并且针对不同的情况,时间也有所不同。所以,有些人为确定案件侦查,就要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到侦查终结时止。

其次,根据不同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如下:

1、一般刑事案件: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

但是,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

2、四类特殊案件:在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具体而言,这四类特殊案件包括如下: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根据特殊案件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总计达到7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犯罪人员被超期羁押如何追责?
    向当地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反映情况,因为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关,只有监督公安机关的职责。也可按国家赔偿法追究公安机关的超期羁押的赔偿责任。(一)对超期羁押应以何罪论处。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我以为,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1、滥用职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来,较长时间的非法羁押他人、剥夺其人身自由,就可谓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由于人们对人身自由这一权益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轻视、忽视人身自由这一利益,未能将对人身自由的剥夺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有滥用职权致人重伤,死亡等肉体上的损害才认定为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才构成滥用职权罪。因此,如果将
    2023-06-23
    43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或者是当地的监狱。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律师,如果没有指明具体聘请对象和代为聘请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为其聘请律师。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后,是有权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辩护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
    2023-06-05
    406人看过
  • 被羁押期间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
    2023-06-01
    451人看过
  • 犯人在羁押期间是否算判刑时间
    犯人在羁押期间算判刑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服刑人员在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一、刑期起止日怎样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判刑六个月咋算首先,判刑六个月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刑期满6个月之后的话即作为刑期期满。其次,同一罪行的刑期也可以折抵,其原则是在判刑之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那什么叫做刑期折抵呢?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当换算成为刑期。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也是1日,折
    2023-03-21
    171人看过
  • 拘留犯人被羁押时间
    外地的公安机关羁押犯人时间最长是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拘留了一个月有案底要去看守所吗进看守所拘留一个月没有案底。通常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判刑的才会有案底内。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二、先行拘留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
    2023-06-27
    208人看过
  • 家属能否在羁押期间探视被羁押者?
    看守所羁押亲属不可以见面,但是可以在这个阶段委托辩护律师对此进行辩护,然后由辩护律师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在这个阶段当中,辩护律师需要了解相关的案件情况,从而做出非常有力的辩护,这是法律当中允许的。在未经法院判决,且判决未生效之前,一般是不允许家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好友去看望的,只允许律师在经得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授权委托之下可以探望。拘留非家属能见吗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的,非家属是能见到的。即使是被羁押的人也有通信和会见的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如果是刑事拘留,在侦查期间,亲属一般不能会见嫌疑人,而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嫌疑人。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023-07-15
    205人看过
  • 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犯罪怎么处理
    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犯罪需要对此定罪处罚。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犯监规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二)散布不良堕落思想,妨碍他人悔改的;(三)不服监管,经查确属无理取闹的;(四)故意损坏公物的;(五)欺侮其他人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六)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经常扰乱管理秩序的;(七)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的;(八)逃跑或者组织逃跑的;(九)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对人犯的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看守干警决定并报告看守所所长后执行。给予禁闭处分的,由看守干警提出,看守所所长决定。人犯在羁押期间重新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看守所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办案机关,并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取证的,依法处理。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一)自行辩护的权利;(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
    2023-03-16
    300人看过
  •  如何处理超期羁押的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满后仍未被释放、解除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可以要求解除羁押的强制措施。在刑事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满后仍未被释放、解除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可以要求解除羁押的强制措施。 案 件 超 期 羁 押 怎 么 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超过审限即超过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予以释放。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被羁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释放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将案件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若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则可以退回人民法院处理,同时说明延期审理的理由。若人民检
    2023-09-04
    198人看过
  • 能否在哺乳期间被羁押?
    我国刑事法有关孕妇、哺乳期妇女的规定: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这一概念,与之相关的,是有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如果这一规定对两怀妇女的特殊关照体现得尚不够明显的话,以下各项规定则无疑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怀孕跟哺乳期间能离婚吗夫妻在女方怀孕跟哺乳期间能离婚,离婚的途径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以协议离婚为例,只要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二人就可以拿着离婚所需的
    2023-07-03
    477人看过
  • 判处缓刑羁押时间如何处理
    一、判处缓刑羁押时间如何处理犯罪分子判刑前被羁押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判处缓刑的,不影响刑期折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
    2023-04-26
    465人看过
  • 超期羁押的超期公证如何处理
    行为人被超期羁押,应这样处理: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一、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什么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一)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二)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
    2023-03-12
    276人看过
  • 羁押期间被判无罪,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
    对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被羁押后又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1、被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可以通过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提出所需赔偿要求,并提交要求赔偿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写好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工作单位的法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2、在赔偿申请书上要详细的写明要求赔偿的详细申请,以及这次具体时间的描述;3、最后要写明申请赔偿的具体日期。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收到无罪释放的被告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书在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通知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4、如果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从提起赔偿之日两个月没有收到县官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对此赔偿要求做出赔偿决定的通知,此
    2023-07-03
    421人看过
  •  刑期已到,羁押期限如何处理?
    超期羁押是一种违法行为,会严重侵害嫌疑人的权益和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针对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改正;2)申请国家赔偿,并给予相关执法人员处罚。如果羁押期限超过了法定刑期,就被称为超期羁押。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会严重侵害嫌疑人的权益,还会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一般说来,超期羁押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有事实依据的非人为故意超期的羁押,另一种是认为的,故意的超期羁押。在我们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着超期羁押的现象,那对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后该如何处置,有以下的办法:1、若是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处理案件而引起的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的改正。2、若是因为公安机关里的相干人员懈怠、办案过程不公开透明混乱不堪的,办案人员造成的
    2023-09-03
    373人看过
  • 克扣工资如何处理,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
    一、克扣工资如何处理1、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让用人单位及时发放未发的工资。2、提起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冲裁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追究用人单位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二、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
    2023-04-28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被公安局给羁押了,在外地临时羁押期间如何计算羁押期限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间为1、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14天。3、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37天。拘留是将对象拘禁限制,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
    • 老人克扣孩子伙食费是否犯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2
      克扣孩子伙食费是很不应该的,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克扣的伙食费到哪儿去了,克扣了多少伙食费,这两项才是关键,克扣数额达到法律界限,按贪污犯罪论处。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
    •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5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对超期羁押而言,主要是指逮捕后超期羁押,当然也有刑事拘留后的。应当区别情况: (1)予以释放; (2)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改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对超期羁押的案件而言,司法机关一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十分强调不得超期羁押,但对具体的承办人并
    • 羁押期间在里面干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6
      羁押期间在里面进行劳动教育,看守所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 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怎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9
      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