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探讨工伤认定的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7:03:56 498 人看过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以下要素: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2、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有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怎样的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6、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复印件。属于暂住本市人员,还应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房东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也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8、属于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9、受伤职工的劳动保障卡复印件,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劳动保障卡号和暂住证编号,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员工请先到本局结算中心大厅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保障卡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10、证人证言2份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并非只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就一定属于工伤,而此时做出相应的认定,其实就是看实际是否达到了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毕竟此时关系到受伤职工赔偿的问题。一般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属于交通事故工伤的话,则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确认的依据有哪些值得探讨的方面?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提供以下材料: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人事档案不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问:我于2002年8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我的档案仍旧在职介中心,未转入公司;公司以我的档案不在单位为由,至今不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我多次询问公司,公司答复:公司没有你本人的档案,也就与你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问:我于2002年8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我的档案仍旧在职介中心,未转入公司;公司以我的档案不在单位为由,至今不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我多次询问公司,公司答复:公司没有你本人的档案,也就与你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2023-07-06
    196人看过
  • 探讨外派劳务工伤的认定问题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情形有: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外派劳务人员境外生病谁应支付医疗费被告:某市就业管理处原告:屈静第三人:上海B公司[案情]2001年10月25日,某市就业管理处与B公司签订一份有关劳务输出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某市就业管理处提供合格的外派劳务人员,B公司提供外派许可证、与外方签订劳务合同、督促外方履行合同等;外方按每月每人提供给双方共1万日元管理费,
    2023-08-05
    451人看过
  • "五一劳动节前夕:女工工伤认定问题探讨"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女工50岁以上被辞退有没有赔偿员工被辞退是否具有赔偿,不看年龄与否首先,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据此,劳动者解
    2023-07-05
    230人看过
  • 工伤认定技巧探讨
    工伤认定的技巧如下:一、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二、收集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材料。三、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技巧有哪些(一)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1、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二)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1、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2023-07-04
    106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设定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条件(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
    2023-03-28
    44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事实劳动关系:探讨两者的关系
    为了认定为工伤,职工需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满足了以上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劳动关系是否真实存在。这是进行工伤认定工作的前提。如果有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六
    2023-11-11
    347人看过
  • 重庆劳动功能障碍(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依据
    一、《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区县(自治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鉴定中心、办公室挂靠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四)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五)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六)职业康复的确认;(七)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八)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在市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必要时可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第十八
    2023-04-23
    241人看过
  •  探讨缔约方过失的认定原则和依据?
    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包括行为人必须具备主观过错、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和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之损害事实存在。信赖利益被称为消极利益或消极的契约利益,是指当事人因信赖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但由于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而蒙受的不利益。但应当指出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中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合理的信赖所产生的利益。根据缔约过失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也就是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违反了相应的义务,导致法律无法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2、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反契约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先契约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而产生的法定附随义务,主要是告知、协作、照顾、忠实等义务。这些义务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违反这些义务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而是违法行为。3、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之损害事实存在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
    2023-11-14
    113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依据何在?
    没签劳动合同受伤可以算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实习生受伤算工伤吗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2023-07-07
    447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鉴定期限
    一、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鉴定期限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
    2023-06-10
    442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探讨雇佣关系中的劳动保障问题
    构成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因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雇佣关系中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请求雇主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可能涉及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算方法为:(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2023-07-19
    105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中社会保障及办理流程的探讨
    工伤鉴定有社会保障的,找社会保障和单位;没有社会保障的,找单位全额赔偿。工伤鉴定办理流程:一、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认定后,待病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立专家组;四、出具鉴定结论。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如果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意外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就可以收到工伤起的在一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会再受理。所以,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3-07-14
    193人看过
  • 探讨合同无效的判定依据
    根据以下条件确定合同是否无效:1、是否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2、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3、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5、是否存在违法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有什么情形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有效;2、不影响部分解决合同纠纷的条款。无效、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023-07-12
    230人看过
  •  探讨合同公证的法律效果及认定依据
    本文介绍了合同公证的有效性认定标准,包括法律行为及其法律意义文件、依法必须公证证书的法律行为、文件、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公证书内容的效力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在认定合同公证的有效性时,需要考虑上述因素,并在搜集、调查证据时涉及到某些文件时,确认其效力,可直接取证。依据以下内容认定合同公证的有效性:1、法律行为及其法律意义文件。事实经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即发生法律证据效力。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搜集、调查证据时涉及到某些文件,而该文件行业经过公证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直接取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2、依法必须公证证书的法律行为,公证书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和公证证书,这取决于法律行为发生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
    2023-11-18
    270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工伤认定的依据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员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伤认定,自然的是需要被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应该具备一些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那么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一、工伤认定的依据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的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否是因工造成的。目前适用的认定工伤的主要依
    • 劳动保障部门认为考勤卡不是工资的最终依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近来正值各类劳动争议的多发阶段,劳动保障部门为此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发放方面的争议时,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由公司出示的“考勤卡”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唯一依据。张某在上海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工作多年,每月税后工资为15000元。2006年10月,张某因与公司发生争议而提出辞职,不久后收到公司支付的9月份工资,但只有约4000元。张某诉诸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在仲裁中,公司提交了张某
    • 医保与工伤认定:相关问题探讨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9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您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仍然有资格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权益。如果员工在遇到意外伤害时未能及时做出工伤认定,而是先行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那么后续如果被确认为符合工伤标准,则可依法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不过,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基金所承担的费用部分不能通过医保实现报销。 如果您确实参加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报销所得将需退还,并应根据工伤情况重新申请报销事宜。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1
      我国非常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因此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由许多法律组成。我们来看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内容: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妇女权益
    •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有什么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