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全责没钱赔付对方会怎样
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可就是当事人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赔偿。当事人名下的存款、房产、工资都是可以用来赔付的。当事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有执行能力拒不赔偿,有可能被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方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和交通费的赔偿?
195人看过
-
教育费用是否需要额外支付?
178人看过
-
是否需要向丰巢支付额外费用
407人看过
-
2024交通事故对方租车费用是否赔偿
310人看过
-
高铁改签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174人看过
-
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否需要覆盖所有费用?
426人看过
-
房子附带太阳能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费用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7在一些房产项目中,开发商通常会为房屋配备一些附属设施,这些设施的费用通常在房屋总价中已经包含在内,以确保业主在未来的使用过程中不会被收取任何费用。具体而言,有两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点:第一种是开发商将设备价款纳入房屋总价之中,这样可以保证开发商无法对业主进行任何形式的收费;第二种是如果开发商未将太阳能设备纳入房价范围内,则有权向业主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但必须保证业主享有自主选择权,即业主有权决定是否使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我需要赔偿对方误工费, 我应该赔偿他额外费用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9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需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的护理费,但是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黑龙江-大庆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
-
交通事故中对方是否全责,意外险是否赔付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6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事故责任人是对方,并且其应负有全部责任,那么当事人无需另外向保险公司备案,只需向负有责任方提出相关索赔即可。 意外险通常只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或残疾提供保障,医疗费用的赔偿则应由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负责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投保人已购买了意外险产品,也无法通过保险公司寻求额外的理赔支持。意外险主要基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作为承保标的,并针对因遭受意外伤害
-
交通事故赔付鉴定费是否需要承担费用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5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里的“三期”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后能否向单位追加支付费用?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