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要分好几种情况: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未经房产共有人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的抵押权有效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何东并非房屋单独所有权人,因何东向房产部门提供了虚假材料,才取得了以何东单独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书,使得银行无需再向实际的房屋共有人邹香进行核实。银行给予对国家公信机关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相应信息才与何东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银行应认定为“善意取得”了房屋抵押权,因此,邹香无法向法院主张该房屋抵押无效,但邹香的损失可向何东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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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权与抵押权之间有什么区别,抵押权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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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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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房屋抵押权与租赁权之冲突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租赁权与抵押权是可以并存于同一房屋之上的。抵押权实现后2010年,被告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新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承受租赁继续有效的负担。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笔者认为从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对价上看,银行向法院起诉申请实现抵押权。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房屋抵押权设定在后。所以,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被告与第三人在2008年签订一份租赁协议,将该房屋出租给第三人,规定租赁合同要登记备案,并一次性收取1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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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与抵押登记的关系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抵押合同并非是取得抵押权的必要条件,仅仅是在设定方式取得抵押权的时候我们才需要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与抵押合同存在着相当大的关系,可以得出抵押合同和抵押权之间是有关联的,要用关联的眼光看待二者。 1、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 在抵押权效力何时产生问题上,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模式,即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需要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区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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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指出可以抵押房产与抵押权的关系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3房屋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以房产(不动产)抵押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成立生效,但需要解除抵押权登记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产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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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之间的关系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基于借款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个担保合同,是保证借款到时能够归还的一个辅合同。借款合同如果无效,抵押合同当然无效。但是如果抵押合同无效,则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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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关系纠纷如何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房屋抵押是生产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房屋抵押与租赁并存,房屋买卖与抵押并存,这些都是对房屋这种不动产各种权益的充分利用。当这些权利并存时难免会产生纠纷,对这些纠纷的处理应该掌握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房屋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时的调解处理 调解房屋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纠纷时,应当查明抵押权与租赁权设立的先后顺序,区分情况设置调解方案:一是法律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