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也存在借贷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4:33:46
273 人看过
2008年5月,李女士以自有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4万元。2008年9月李女士与刘先生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2月,李女士书写借条1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李先生现金陆万圆整,同时注明此款两年内还清,月息为2%。刘先生同时还在李女士书写的内容下写明“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日前,李女士与刘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前夫归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令刘先生偿还借款及利息。
【案件分析】
李女士与刘先生虽然在“借款”时是夫妻,但法律没有禁止夫妻间发生借贷关系,因此夫妻可以成为借贷关系的当事人。李女士借出的欠款来源于其婚前自有房屋抵押的贷款,属于个人财产,加之有借条为证,因此借贷关系成立。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出借给对方即形成了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当偿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夫妻间存在债务关系吗?
293人看过
-
离婚夫妻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95人看过
-
离婚夫妻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32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如何证明存在借贷关系
117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如何认定
139人看过
-
夫妻之间存在债权关系吗
31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最新文章
#欠款
相关咨询
-
夫妻间存在继承关系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夫妻间存在继承关系,且夫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夫妻间存在抚养关系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1、夫妻间的关系不包括抚养关系。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而法律规定,夫妻间只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
-
离婚夫妻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7离婚夫妻可以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如果一方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那就可以认定双方有真实的借贷关系的。即使存在夫妻关系,双方之间也属于独立存在的人。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贷行为怎么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3夫妻之间的行为,因为婚姻关系的特殊性,与一般的存在差别,法律未做特别规。根据我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或约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夫妻一方借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因此,要认定夫妻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性质,需要确定借款的性质及用途。本纠纷中,老刘与张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怎样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9夫妻之间的行为,因为婚姻关系的特殊性,与一般的存在差别,法律未做特别规。根据我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或约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夫妻一方借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因此,要认定夫妻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性质,需要确定借款的性质及用途。本纠纷中,老刘与张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