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03:38:05 302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

房屋居住权到期后,房屋居住权就消灭,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居住人搬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1.居住权享有占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

也就是说,居住权的唯一权利是住在这种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财产中。

2.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房屋的权利。

因此,有必要为没有自己所有权的房屋设定居住权。

3.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业主立遗嘱来确立。

但是,它必须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

不管你住多久,只要你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居住权就不会生效。

4.设定居住权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是5年、10年、15年或永久居住。

5.如果有居住权的房产被出售,居住权不会消失,业主可以继续居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所以居住权到期后,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当事人搬出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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