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43:01 187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秩序,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进行抵押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设立房地产抵押,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立的房地产抵押,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市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第二章抵押的设定

第五条下列房地产,可以依照本办法设立抵押:(一)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二)依法取得所有权或期得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四)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五)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第七条以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得违背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均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以地上房屋抵押时,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八条以属于国有资产的房屋设定抵押时,须报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以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应事先书面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十条抵押人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时,须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之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期间租赁期满,承租人需继续租赁原房屋的,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一条抵押人设定房地产抵押时,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的,抵押权人有权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有:1.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房屋产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2.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3.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二、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为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三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
    2023-06-15
    107人看过
  • 在北京怎么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6大条件及资料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
    2023-08-04
    445人看过
  • 北京市房产抵押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从目前行业的情况来看,找中介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1%~4%,这个费用包括了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综合费用,不会再单独收费。一、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3、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4、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5、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6、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7、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拿到“黄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单)即告
    2023-03-29
    429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经研究,现就《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拆迁范围内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公房以租赁契约标明的使用性质为准;私房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时核定的营业场所为准。拆除因城市建设征用的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律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二、拆除共有住宅房屋(以房屋共有执照为准),其共有人在拆迁范围内的住房可以独立使用,并在此长期居住,单独立户的,可以作为独立的房屋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其共有人不在拆迁范围内长期居住,或者其住房不能独立使用,或者没有单独立户的,只给予所有权补偿。三、《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市房地局《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1条关于对长期居住自建房的居民补偿的规定的适用条件为:(一)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
    2023-04-23
    53人看过
  • 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中的问题,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发布通知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经研究,现就《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拆迁范围内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公房以租赁契约标明的使用性质为准;私房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时核定的营业场所为准。拆除因城市建设征用的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律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二、拆除共有住宅房屋(以房屋共有执照为准),其共有人在拆迁范围内的住房可以独立使用,并在此长期居住,单独立户的,可以作为独立的房屋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其共有人不在拆迁范围内长期居住,或者其住房不能独立使用,或者没有单独立户的,只给予所有权补偿。三、《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市房地局《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1条关于对长期居住自建房的居民补偿的规定的适用条件为:(一)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二)长期居住有自建房内;(三)单独立户;(四)本人及其配偶
    2023-07-02
    232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北京市房屋设备运行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三个局直属管房公司、城建开发总公司、住总房管公司、北辰房管公司、大成房管公司、各区开发房管公司、各自管房单位:为在全市房屋设备运行服务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市房地局制定了“北京市房屋设备运行服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中包括已发布的京房管字(1992)621号“关于修订电梯服务等规范的通知”中的电梯服务标准和在京房管字(1992)456号“房屋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基础上修订和补充的高压供水、共用电视天线和民用电服务工作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望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电梯服务标准一、住宅电梯运行服务1.服务标志明确:候梯厅须悬挂“电梯运行服务标志牌”。牌上应标明:运行时间,维修保养时间,值班室地点,管理单位名称,监督电话。2.服务标准公开:轿厢内须张挂“服务公约”、“司机守则”、“乘梯须知”、意见簿。3.运行时间保证:住宅梯均实行24小时运行制
    2023-06-10
    293人看过
  •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企业,下同),均须依法申请用地登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为此,两局决定自1995年2月10日起,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工作。这项工作主要包括受理登记、确定权属、核定土地使用费、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件等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和条件:(一)登记范围: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企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均须办理用地登记,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须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用地
    2023-06-10
    417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2003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二〇〇三年八月四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形成、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第三条本市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其与城市建设需要相适应。第四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各分局(以下简称各分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城
    2023-04-22
    343人看过
  • 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重视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因工伤亡事故,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矿、交通、建筑、公用、市政工程等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均应遵守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重视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因工伤亡事故,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矿、交通、建筑、公用、市政工程等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的具体实施,按下列规定分级负责:一、企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其上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4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6学时。二、企业的厂(矿)长、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矿)长、副经理的安全生产教育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北京市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建设自用住宅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宅基地申请审批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宅基地的申请主体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村村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或居民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建设住宅,否则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三、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不得超计划审批,严禁农村村民违反规划乱占滥用土地建设住宅。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或未利用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如占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须依法取得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手续。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
    2023-04-11
    141人看过
  • 北京市集体土地出让管理办法内出台
    北京市集体土地出让管理办法年内出台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某林昨日透露,北京市集体土地出让转让的管理办法将在年内出台,权属清晰的集体土地也将确权发证。他还表示,宅基地换房的方式仅限于集体建设用地,面向的也只是农民自住房。权属清晰土地将尽快发证据魏某林介绍,北京市集体土地出让转让管理办法年内肯定会出台。其中将确定集体土地流转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文件,下一步则要对集体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对于权属清晰的集体土地,将尽快发放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但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现有的一些集体建设用地,其实原先并没有获得过规划的批准。以往规划确定的用地经过几年后,也出现了新的变化。魏某林说,目前北京正在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编,将重新确定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前日,市国土局相关人士曾透露,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也将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对此,魏某林表示,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转让,也应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
    2023-02-23
    401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北京房地产律师拆迁法律摘录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文号: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147号颁布时间:2001/11/16为规范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文号: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147号颁布时间:2001/11/16为规范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评估活动的,适用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房屋拆迁的评估机构须是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并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定、公布的可以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第三条拆迁人应当委托具有拆迁评
    2023-04-23
    454人看过
  • 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京建发〔2010〕340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工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现将《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附件: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的作用,完善物业服务咨询、考评、论证、评估监理等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物业管理行业专家从事物业管理咨询、考评、论证、评估监理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对本人所提出的专业意见承担
    2023-04-22
    153人看过
  •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本市居民的住房需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销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全市统筹、以区为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愿申请、逐级审核;限制交易,动态监管。第五条市政府建立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市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工
    2023-05-05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北京房山房产抵押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 北京市公产房屋暂行管理办法2021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9
      关于清理整顿公产房屋的决定 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依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整顿公产房屋建议、市法制办公室审查、市房管局与城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公产房屋进行清理整顿。 一、清理对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产房屋。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危旧房改造,有利于改
    • 北京地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需要住房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以及各自收入情况证明,贷款需求证明,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地区商业银行,咨询办理抵押贷款申请, 住房贷款没有还清,有抵押,不受理,住房房龄不能大于20年,面积不能小于50平。小产权,公房,和产权不清,不受理。。贷款申请人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能过55周岁。
    • 北京怎么申请房产抵押贷款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第一步、贷款申请:填写申请时要写明贷款用途、金额、年限等; 第二步、准备申请资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第三步、看房评估:由专业评估公司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 第四步、报批贷款:将一切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贷款机构审批。 第五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机构凭房屋一切权证和贷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开户和放款: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