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建立劳动关系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4:02:09 370 人看过

一、在校生建立劳动关系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校生建立劳动关系有以下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试用期的限制: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要注意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扣押身份证。

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明、寸照及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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