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引发的权属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22:42 342 人看过

答:

第一部分:叔叔和侄子之间的房屋转让。与东西两个院落相邻的房屋是以已故陈厚元先生(陈建州之父、陈小林祖父)的名义登记的不可分割的遗产。2000年11月2日,因陈建州东院施工,影响陈小林西院采光,经叔侄协商,陈小林自愿以“证明”的形式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陈小林将8栋半旧房屋转让给自己舅舅陈建州给了10万元的对价。这个看似普通的协议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房屋买卖合同。这实际上表明,陈建州作为叔叔,对侄子陈小林放弃遗产给予补偿。协议执行后,陈小林一家搬出了老房子。2001年秋,陈建州一家拆除了西院新的两层小楼和原来的东院,两人都过上了安稳的生活。然而,房山区政府和恭城街道办事处2009年启动的“城中村改造一至五条街”总体规划拆迁工作,将在2009年11月一举打破两家的和谐关系,侄子陈小林以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为由,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舅舅陈建州,但后来撤回诉讼。2011年8月4日,陈小林委托律师提出民事诉状,将叔叔陈建州再次推上民事审判被告的位置。在提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起诉书中,他声称与陈建州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无助的老人陈建州委托长子陈淑君(化名)代为应诉。于是,我家亲属一审后告上法庭,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18日判决陈小林、陈建州于2000年11月2日签署的《宅基地(房屋)买卖证明》无效。陈建州的家人无法相信法院的判决。他们认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他们依法办事。鉴于儿子陈树军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陈建州决定聘请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经过多方打听,2011年10月26日,陈家委托李海霞、张玉珍这两位女金牌律师律师网,代表自己处理因拆迁引起的权属纠纷。

[办案一瞥]

办案第一部分: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买卖协议相关文章
  • 补款引发拆迁纷争
    拆迁安置房
    刘某称,其与杨某及杨某的儿子小成的户口都在某村。刘某有一处宅基地并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3年,刘某经申请,某村又批给了刘某一块宅基地,但至今未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4年6月,刘、杨两家达成协议,将上述两处宅基地私下交换使用,杨某给刘某补偿1.6万元,但至今未办理登记和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双方进行了交付,刘某使用批给杨某的宅基地至2007年12月,杨某使用刘某名下的宅基地至2007年12月。2007年12月,因拆迁,刘某居住的杨某名下的宅基地补偿款为29.7万元,已由刘某领取。杨某居住的刘某名下的宅基地补偿款为53.2万余元,已由杨某领取。刘某认为,刘某名下的宅基地补偿应归刘某所有,刘某居住的宅基地补偿应归杨某及小成所有。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及小成给付刘某23.5万余元。5月15日8时30分,在顺义法院第24法庭,公开审理此案。产
    2023-07-03
    398人看过
  • 拆迁引发纠纷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拆迁引发纠纷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引发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先看拆迁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一定要仔细审查拆迁协议,遭遇非法的强拆时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这里的强拆是指开发商或拆迁公司与业主就拆迁补偿未能达成协议,经过一定法律程序由法院组织的强制拆迁行为。二、房屋拆迁评估低了怎么办房屋拆迁评估低了,被拆迁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
    2023-07-18
    73人看过
  • 家庭纠纷是否会引发强制拆迁?
    因拆迁事宜家庭内部产生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强制拆除是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前者后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没有太多的关联,因此家庭纠纷的存在不影响强制拆除的进行。根据我国法律,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交出土地,并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强制拆除房屋。拆迁分房家庭纠纷开庭后怎么调解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拆迁分房家庭纠纷的解决方法也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但是处理家庭纠纷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过,家庭成员发生纠纷后不影响房子的拆迁工作,只要产权人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金或者征地主管部门给产权人提供了安置房,被拆
    2023-07-01
    229人看过
  • 拆迁款分配问题再次引发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为动迁费闪电结婚,仅10个月便劳燕分飞,而又是因为当初动迁费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对簿公堂。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共同共有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女方给付前夫动迁款15万元。2006年3月,曾是同事的两位母亲各自为子女做“红娘”,促成了许小姐和陆先生的恋情。当时,许小姐及其父母的户口所在地被列入拆迁范围,不到20平方米的小屋只有奶奶一人居住。虽然,与许小姐刚谈上恋爱的陆先生从未在被拆迁房屋里住过,也没有把户口迁入,但在许小姐一家的要求下,拆迁公司仍将陆先生作为被拆迁安置人,并和他们五人签订了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几个月后,大家拿到了动迁款等费用共计132万元,2006年年底,许小姐和陆先生一起购买了新房闪电结婚。然而婚后不久便渐生嫌隙,结束了维持仅10个月的婚姻。离婚后,陆先生却一纸诉状将许小姐一家四口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许小姐家的动迁款。一审判决后,女
    2023-07-02
    298人看过
  • 如何避免暴力拆迁引发的纠纷升级
    一、如何避免暴力拆迁引发的纠纷升级1.遇到暴力拆迁等突发状况,不能以暴制暴,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面对蛮不讲理的拆迁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愤怒,难免做出冲动的事情,但是,要想到这个事情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更加合法的解决办法,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积累拆迁法律知识,自己保护权益。被拆迁人平时也可以对拆迁的一些法律常识进行了解,这样使拆迁人不敢轻视。许多拆迁人就是因为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进行强拆甚至是暴力拆迁。其实,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就足以应付很多情况,不至于权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3.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二、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是什么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
    2023-09-08
    303人看过
  • 如何有效解决拆迁问题引发的纠纷?
    1、协商发生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分清责任是非。协商解决纠纷的基础是分清责任是非.当事人双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否则,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如果双方都以为自己有理,责任在对方.则难以做到互相谅解和达成协议.第二,态度端正,坚持原则。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1)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2)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3)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3、仲裁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
    2023-07-05
    51人看过
  • 江苏东海县因拆迁纠纷引发悲剧
    3月27日上午,江苏省东海县黄川镇两农民因拆迁纠纷自焚,造成一死一伤。记者了解到,自焚死亡村民名叫陶惠西,受伤的是他的父亲。3月27日上午,东海县黄川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陶惠西的养猪场,劝其配合国道施工拆迁工作。陶惠西拒绝与镇工作人员见面,将自己和父亲反锁在房屋内,并点燃屋内汽油。陶惠西的父亲被成功救出并立即送医院救治,陶惠西经医务人员现场全力救治无效死亡。东海县政府解释说,拆迁涉及的310国道改线系江苏省国省道干线改善工程,按照规划要求,黄川镇政府于2009年3月张贴公示并向涉及拆迁的户主送达了房屋拆除通知书。2009年8月13日,黄川镇政府聘请一级资质的地产评估咨询公司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其中对陶惠西房屋的评估金额为75004.36元。陶惠西认为拆迁补偿过低,拒绝进行拆迁。此后双方多次进行协商,均未能解决问题。
    2023-04-23
    254人看过
  • 宅基地买卖引发的拆迁纠纷案例分析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农村宅基地买卖后多年卖方反悔此时需要分情况处理。(一)、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宅基地买卖
    2023-07-02
    150人看过
  • 引起拆迁纠纷是谁的责任?
    一、引起拆迁纠纷是谁的责任拆迁过程中纠纷可能由拆迁方、也有可能由被拆迁方来担责。(1)、如果被拆迁方拒不搬迁引发的纠纷,可能需要被拆迁方来担责。限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2)、若被拆迁方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决定的政府担责。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2023-05-24
    20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成因是什么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2、行政行为不规范3、政策法规与现实存在滞后现象4、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一、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怎么调解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通则工作顺,要始终把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突破口,坚持舆论先行,把拆迁的意义、拆迁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入脑、入心,明白拆迁的补偿政策,自觉服从国家建设及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拆迁工作。2、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实也出了不少力,做了不少事。但有些地方、有些群众还是有意见,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3、体现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利益4、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二、征地补偿的补偿费用项
    2023-06-24
    313人看过
  • 淮安强拆引发纠纷5名拆迁人员被捅伤
    日前,有网帖反映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因强拆引发纠纷,拆迁户持刀捅伤多名拆迁人员。附近居民称纠纷起因是住户没开门,拆迁人员翻墙入室导致住户反抗。淮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确有5人被捅伤,涉嫌伤人者已被警方控制。该负责人强调,此次行政强拆行为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且在公检法的监督下进行,属于合法强拆。据网帖反映,10月24日清晨天还没亮,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的官员带领拆迁队,对当地韩信北路地块的一户拆迁户进行强拆。在强拆过程中,双方爆发冲突,住户夺过拆迁人员携带的刀具,捅伤了多名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网友称,事后,全家人都被关进看守所了,小孩被送到福利院。28日,记者来到淮城镇韩信北路找到了这处民宅。只见房屋已经被挖掘机推倒,大门上的福字还清晰可见,大量砖块、窗框、玻璃尚未清理,现场一片狼藉。邻居介绍,这里原本住着姓朱的兄弟俩共四个人,哥哥一个人住在楼上,弟弟一家三口住在楼下,其中包括一
    2023-06-08
    414人看过
  • 动拆迁引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虹口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动拆迁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张先生赔偿原告王先生5000元,并返还王先生押金13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张先生是虹口区某处私房的所有权人。2006年5月,案外人施女士以王先生名义与张先生签订房屋底层某室的私房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施女士在此从事经营活动,张先生则收取租金至2007年7月。嗣后,该房被列入动迁范围,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张先生在2007年6月中旬即与动迁部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订后,张先生通知王先生搬离,因双方就动迁补偿未能达成一致,王先生迟迟不愿搬出该房。直到11月,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先生在场,房屋被拆房队拆除,因此引发纠纷。审理中,原告王先生称,他与张先生签订租赁合同后,将该房委托朋友施女士经营商铺,一直经营到房屋2007年11月被拆迁,期间9月份开始就被断水断电
    2023-06-07
    271人看过
  • 遗产房产因拆迁而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
    一、遗产房产因拆迁而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遗产房产因拆迁而引发的纠纷如下处理: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诉至法院,如在补偿款下发后仍未解决房产的争议,征收方可以到银行办理提存,将该笔补偿款放到特定的账户当中,直至法院的生效判决以后处置该笔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产继承的程序房产继承的程序:1.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2.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到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2023-07-05
    50人看过
  • 婚姻引起的拆迁纠纷怎么办?
    一、婚姻引起的拆迁纠纷怎么办?婚姻引起的拆迁纠纷,可以采取起诉、仲裁等的处理方式。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二、拆迁纠纷诉讼费缴纳有困难怎么办?1、拆迁纠纷诉讼费缴纳有困难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对诉讼费用实行缓交、减交、免交。申请司法救助,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2)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3)没有固定生活
    2024-01-15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买卖协议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房屋买卖协议是房屋交易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具有约束力。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前,买卖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 更多>

    #房屋买卖协议
    相关咨询
    • 因拆迁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因拆迁而产生的租赁合同纠纷产生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 经济纠纷会引起拆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9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不满拆迁的赔偿而产生的纠纷就有关系,如果是因拆迁的被拆迁方与他人之间产生纠纷的,那么与拆迁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即使产生经济纠纷,只要拆迁合法都是可以实施拆迁行为的。
    • 怎么处理因拆迁引起的房屋产权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30
      拆迁纠纷房屋产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拆迁纠纷一旦发生需要注意,不能采取非法方式解决,同时需要注意保存好证据材料,日后不管是提出行政裁决还是提出行政诉讼,都需要提交材料。
    • 违章建筑引发的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应对,如何避免违章建筑引发侵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0
      第一,分析违章建筑的建盖原因。第二,分析拆迁方拆违的动机。第三,找出有利的法律依据,启动合法的维权程序。第四,做到维权有据,进退有理。搞清楚下列问题: 首先任何建筑不可能腾空而建,必然附着土地,你的建筑是没有经过批准而建造的,但是土地是否为合法的呢?是否是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呢?建造的时候是否存在报批报建呢?是因为生产经营建造还是因为居住呢?建造的时候可否经过村里或者相关行政机关的批准?其次,找出有利
    • 有关拆迁后土地权属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1
      有土地权属纠纷的,建议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避免耽误征地拆迁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