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菜是否被视为一楼院子的合法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54:53 123 人看过

如果一楼的院子是业主的家产,无论怎么使用都是自己的权利,只要不乱搭乱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涉。最高法院2003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关于消费者买房后何时能够取得房产证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买房后何时能取得房产证直都是购房人十分关心的问题,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条款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而只是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有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一楼带院子拆迁怎么赔偿

一楼带院子拆迁的赔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4、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5、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有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评估相关文章
  • 买一楼带院子的房子,院子是否签合同
    最好签一个合同,以免后续开放商说房子的院子不属于你。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一、商品房预售条件包括什么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
    2023-06-19
    211人看过
  • 小区楼顶种菜违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小区楼顶种菜违法吗违法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若你种菜的楼顶平台为共用的,楼顶种菜既是改变原规划的用途,当违反规定。按相关法律规定,楼顶属于业主共有,如果部分业主擅自占用,业主可能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投诉,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另外,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小区楼顶违建归哪个部门管楼顶违建一般由物业和城管监管。物业和城管两个单位只要将监督和治理环节紧密的衔接起来,让新违建无法滋生,旧违建被依法拆除,就能还居民一个清净和安全的小区。三、小区楼顶违建的危害有哪些(一)楼顶是雨水收集地,房檐与天沟都拥有遮挡和汇集雨水的功
    2022-11-01
    272人看过
  • 罚款是否应该被视为刑法中的一种惩罚?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它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着严格的区别。罚金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此外,在刑法明确规定对犯罪单位施以双罚制时,对单位一律使用罚金刑。刑法分则对于罚金刑的规定有四种方式:一是选处罚金,即将罚金规定为选择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二是单处罚金,即罚金只能单独判处,此一情况只适用于犯罪的单位。三是并处罚金,即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违章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吗?违章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
    2023-07-04
    191人看过
  •  一楼的封闭式院子是否违法?
    这段内容讲述了违章建筑的定义和特点。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这种建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属于违规行为。如果一楼院子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建设,那么这通常被视为违规建筑。只要不是在房产证上标注出来的,自己建的都属于违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 建 定 义 : 一 楼 院 子 是 否 违 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章建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范围,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对于一楼院子是否违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首先,需要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土地国有制度,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对于一楼院子是否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需要进一步查证。其次,需要了解建筑物的批准程序。在依法取得
    2023-09-06
    479人看过
  • 宅基地是否应该被视为房产的一种?
    不算,第一套,第二套的说法是指商品房。自建房,也就是宅基地,不算。(借用)不在下列范围之内的都是首套房。案例:安先生名下有一套住房,夫妻俩想为正在上高中的儿子(现未成年),购置一套房留作日后结婚使用,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宅基地复耕后还能批宅基地吗1、如果宅基地在复耕后变成了耕地,那么农民在建房时则需要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3、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4、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农用地建房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5、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
    2023-07-07
    495人看过
  • 物上请求权能否被视为一种法律救济措施
    一、物上请求权能否被视为一种法律救济措施物上请求权是一种权利救济,如果物权人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的,可以依法享有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二、物上请求权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间一般只有三年。而这个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物权受到侵害时享有的一项请求权,指当物权的完满状态受到侵害时,物权人为保护自己的物权而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就物权的性质而言,其具有绝对性,
    2023-10-19
    103人看过
  • 笔误是否会被视为一种重大误解?
    笔误是重大误解。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判决书有317处笔误,判决书有笔误怎么处理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
    2023-07-02
    131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否应该被视为一种刑罚方式?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并不表明就不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仍会被法院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在公诉案件中,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侦查权,但是,不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哪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都有严格的适用条件跟法律流程,如果证据不够充分,公安机关没有权利随便处理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一定要收集足够充分的犯罪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
    2023-07-04
    387人看过
  • 钉子户被强拆是否被视为侵权行为
    一、钉子户被强拆是否被视为侵权行为钉子户被强拆是否侵权需要视情况而定,未经法院行政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因此,被拆迁人切不可相信拆迁办或者政府部门拆迁就合法的言论,在遭遇除司法强拆之外的其他非法强拆时,建议被拆迁人及时报警,并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代理诉讼。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二、被强拆后如何申请赔偿被强拆后的赔偿范围包括:应当赔偿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房屋价值的损失;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
    2023-10-22
    197人看过
  • 骗取行为是否被视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一种
    经济犯罪案件包括诈骗罪。经济犯罪的包含范围十分广泛,一般情况下都是和金钱有关系,诈骗在一般情况下也涉及金钱。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经济犯罪案件管辖规定第八条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
    2023-07-03
    180人看过
  • 房子是否会成为法院罚金的一种形式?
    法院判处罚金的,法院可以依法追收相应的罚金,但不会没收房屋。如果有多余的财产,法院可能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拍卖多余的财产。拍卖款超过罚款的,多余部分返还执行人;拍卖款不足的,执行人仍应当缴纳。如果没有钱支付罚款,法院会检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没有,可以暂停支付。但是,法院可以随时追回任何可执行的财产。只有因不可抗拒的灾难而无法支付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欠款两万元法院怎么做房子卖掉可以查封房产,如果债主申请的司法保全,或司法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房产查封是指诉讼过程中法院在原告提出查封申请后通过司法途径将被告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被查封后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的手续,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查封房产是一种保全措施,被查封的房产不可居住、交易。债务人偿还所有债务后,可申请查封。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法院将拍卖被查封房产。一般法院执行的时候会保障被执行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果只有一套
    2023-07-02
    216人看过
  • 洗黑钱是否被视为诈骗罪的一种形式?
    洗黑钱不是诈骗罪,是洗钱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洗钱罪,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为其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举报别人洗黑钱有什么奖励举报人员的奖励是根据当地的政策相关,有的是写感谢信有的是奖励金发放,标准不一样的。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2023-07-06
    86人看过
  • 翻供是否能够被视为自首的一种表现?
    一审判决前翻供的不能认定自首。这些观点和规定过于简单。鉴于自首的建立统一于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客观行为,不能因为当事人缺乏主观认罪态度而否认其客观、主动、如实供述的行为。其次,自首是指当事人在犯罪后和归案前的特定时间段内具有自首价值的行为。当事人自首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行为即告完成。自首的认定应以犯罪后和归案前的当事人自首行为。有前科寻衅滋事罪自首能从轻吗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表现的,人民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所以判刑多少年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
    2023-07-04
    116人看过
  • 小区楼顶未经验收的种菜能否被强制拆除?
    物业不能强拆,但是物业可以要求业主拆除。因为顶楼的部分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单个业主私自在楼顶种菜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即业主也不能私自更改公共建筑的使用用途,楼顶本身也都属于公共的,如果业主想要在楼顶种菜,那还需要先跟物业公司进行申请,得到批准之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和证件。大部分情况下小区的楼顶是不能直接用来种菜的,物业公司也不会批准的。环保竣工验收流程环保竣工验收流程是怎样:1、仔细认真核实验收材料。核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图示、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对应,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发生变化的需仔细核实;2、进厂核实实际生产工艺;3、对实际工况的核实;4、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核实。核实是否按可行性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
    2023-07-06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评估是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和确定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 评估师会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和影响因素,给出房屋的合理市场价值。... 更多>

    #房产评估
    相关咨询
    • 楼顶种菜违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楼顶种菜违违反物业法。 【法律依据】 《物业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小区楼顶公用处私人种菜是否允许?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既是楼顶公用部分,私人不可以私自用于种菜。
    • 一楼院子拆迁是否违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1
      严重违法的。属于历史原因的,不得认定为违建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
    • 合法生育一个孩子是否可以被视为独生子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16
      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国家提倡按政策生育。对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已明确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然而,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国家仍将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年限,继续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而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要求再生育的夫妇,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需要注意
    • 一楼小院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3
      国家对于住宅楼一楼小院的权利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开发商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 1. 如果小区的规划中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那么这些小院属于业主共有。如果有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除外,那么这些小院应当认定为明确属于个人的绿地。 2. 如果规划中没有明确规定小院的归属,并且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也没有明确约定小院的归属,那么小院就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想要出售或赠与这些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