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1:11:17 441 人看过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法院不予受理;认为分配决议、方案没有给予平等的村民待遇,起诉要求平等待遇的,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但对于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经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权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法院不予受理。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法院将不予受理。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一、分配土地补偿费时要注意事项

首先,土地补偿费是否进行分配、分配多少均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权的范畴,其他人不能干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是否分配、分配多少土地补偿费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予以受理。

其次,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数额时,决定剥夺某一成员的分配资格,或者让某些成员分得多、某些成员分得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对此有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例如,某村委会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时,决定村民甲只能分得平均数额的三分之二,村民乙只能分得平均数额的三分之一,村民丙不参与分配。虽然这一决定是村民委员会集体决议通过的,如果村民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土地补偿费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分红不同,它属于自然资源的收益,不属于劳动所得。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劳动为集体经济组织创造了价值,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分配收益的,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但是由于土地补偿费属于自然资源的收益,不属于劳动所得,不存在谁的贡献大或贡献小的问题,因此,对全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予以平均分配,不能由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剥夺其他成员的分配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纠纷相关文章
  • 法院不予受理的几种农村土地纠纷
    求问法院不予受理的农村土地纠纷如下: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6.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农村土地纠纷如何处理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2023-07-26
    175人看过
  • 哪些征收补偿情况法院不批准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一、业主家里的违建怎么拆除强拆合法吗1、业主家里的违建拆除:要先获得相关部门批下来的批文,然后与业主商量好这个赔偿的方案;强拆是不合法的,遇到强拆时业主应该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关于拆迁不合理,被拆迁人的具体解决方法: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
    2023-04-04
    1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民事纠纷不受理?
    一、哪些情况民事纠纷不受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二、解决民事争议的四种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
    2023-06-03
    20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劳动纠纷法律不予受理
    1、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是否符合条件的同时,审查另一方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对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强制执行。一、劳动纠纷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1
    2023-04-05
    113人看过
  • 在法院不予受理案件的情况下,仍然有哪些案件被受理?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包括:1、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2、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4、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5、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6、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哪些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受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几类:一、违反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2023-07-04
    139人看过
  • 法院是否会受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案件?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属于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法院会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等等。根据《行政诉讼法》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
    2023-07-02
    39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任命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
    2023-04-29
    65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哪些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3、征地纠
    2023-02-09
    157人看过
  • 农村买房纠纷法院会在哪些情况下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那些农村房产纠纷不受理,可反推:只要诉讼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立案要求,即可受理。具体起诉立案要求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
    2023-02-26
    283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纠纷原因包括哪些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4、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致使拆迁后续纠纷发生。一、房房屋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如果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的话,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如果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觉得不公平,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如果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的话,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二、遭遇拆迁纠纷该怎么解决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
    2023-03-22
    73人看过
  • 哪些专利纠纷案件法院会予以受理?
    发生了专利的纠纷之后,一般都是以解决为先。而解决的方式又主要是以诉讼的方式为主,我国的专利法也有对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做了有关的规定,规定了有关协商、诉讼以及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请看下文详细介绍。专利纠纷的类型有哪些?1、专利申请权纠纷;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4、专利侵权纠纷;5、专利权归属纠纷;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专利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1.当事人协商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有利于平息纷争,化解矛盾。修改后的《专利法》第57条首先提倡这种解决方式。但是协商解决不是请求处理或者起诉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模式一般有协商解决、行政处理、司法解决和诉前临时措施前提条件。当事人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通
    2023-06-24
    167人看过
  • 法院对征地补偿纠纷有何态度?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征地补偿纠纷,法院可以不予受理: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意见;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村民对村民会议对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和分配方案的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4、不直接起诉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和方案;5、村民认为被征地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知情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征地补偿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吗人民法院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受理。第二,对于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发生争议的,如果仅就农村土地上的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第三,土地征收费用直接发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被
    2023-07-02
    96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三种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六种情况下可以依法免除刑事处罚:(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4)被胁迫参加犯罪;(5)犯罪预备、未遂、中止;(6)自首。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过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不予受理的案件类型在法律中,检察院不受理案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二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果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就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检察院不能再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就意味着检察院不能确定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也不能确定是谁犯罪的,因此不能对犯罪行为进行起诉。根据上述情况,检察院不会接受案件的处理,主要是因
    2023-11-22
    335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二、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处理办法是: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
    2023-04-24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可以不受法律保护。... 更多>

    #征地补偿纠纷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法院会不受理土地承包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6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规定,土地承包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 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
    •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大概会有哪些情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不予受理的法律特征: 1、只能发生在案件立案之前; 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程序上的起诉权的否定; 3、只能适用书面形式; 4、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 5、上诉期限为10天。
    • 法院不予受理决定书怎么办,有哪些原因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问清法院不受理的原因,如是你个人原因,你可以改正补充材料后,再去立案。如是法院原因,要求法院出具书面材料,不出具又不能说明不立案的原因的,可以向该法院信访、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下面是法院不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
    • 法院不受理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法院不受理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6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
    • 重庆地方征地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16
      1、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2、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4、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5、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