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用地单位和个人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填写申请书,交验有关变更土地证件;
(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和实地验证;
(3)经审查批准变更,更换或更改有关土地权属证书。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第三十九条
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
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第四十一条
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财产处分后,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和他项权利证明书,办理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因主债权被转让而转让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持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转让协议、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
已经设定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后,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应当持变更后的地役权合同及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地役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七条
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
农村土地登记管理制度的改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118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吗
2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变更登记流程
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如何进行?
439人看过
-
房屋应当如何进行登记
265人看过
-
申请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的程序
478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展开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
-
-
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7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已取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城镇居民,转让其地上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按已取得土地登记的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用地和出让用地,以上两种土地使用权类型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是不一样的,其中划拨用地变更登记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出让用地变更登记,房屋变更登记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一、划拨用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提
-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8《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
-
土地证怎么进行变更登记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7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