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中违背客户的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一、售后服务的职责有哪些
1、收集所有与客户有关的信息资料。
2、指导用户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事宜;
3、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客户的新的要求。
4、与客户交流时,应热情、细心了解产品发生问题时的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5、售后服务人员在接到客户的售后服务需求电话通知后要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6、及时确认产品的状况。
7、售后服务要有客户产品问题及处理的方法的详细记录。
8、在售后服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与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讨论,提出确当的解决方案以便技术部门及时改进;9、无条件执行公司领导有关利益为目标的售后服务指示。
二、被债权人收购什么意思
债权收购是金融机构发生危机时,为保障投资者利益而进行的国家收购行为。一般而言,面临破产或清算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取得客户债权,返还客户存款和定金。比如,客户在某证券公司存了5万元保证金,但目前该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正面临破产倒闭,因此无法向客户支付5万元保证金。因此客户有权向该证券公司索赔5万元。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哪几种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五种,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使用此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只要合同违反此项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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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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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券欺诈客户?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所谓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例如:证券公司挪用客户的保证金,或者证券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这都属于欺诈客户。拥有客户,才可能欺诈客户。在证券市场中,承销商、经销商、兼营经纪和自营的证券商、投资咨询公司及其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证券发行、流通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于是就形成了与投资者的不同利益关系:它们可以是证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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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欺诈客户怎样索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偿: 1、协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 2、委托律师进行磋商。与一般投资者相比,律师在谈判经验以及法律知识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且投资者聘请律师会给违法券商压力,利于维权追偿。 3、到法院起诉索偿。这是投资者最后也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协商不成时,建议及早让律师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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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时,不得为客户进行融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0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并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人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1.禁止证券公司为客户融券交易融券是指证券公司为证券不足的客户出借证券即透支证券的行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曾经发生过证券公司为多赚取佣金而为客户融券的行为。这种行为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为一旦客户融券后在证券交易中发生了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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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欺诈客户的形式有哪几种?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1、违背指令违背指令指证券商违背客户的交易指令为其买卖证券的行为。2、混合操作混合操作指证券综合商将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混合操作,即在有价证券交易中,证券综合商一方面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充当投资者的受托人而代客买卖,另一方面又是投资者的相对交易人充当交易一方而自己买卖。3、不当劝诱不当劝诱指证券商利用欺骗手段诱导客户进行证券交易。4、过量交易过量交易指证券商以多获取佣金为目的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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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中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6所谓证券欺诈行为,是指在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目前,证券欺诈中的民事责任主要为侵权责任,其构成主要以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为要件,侵权损害赔偿是承担证券欺诈行为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证券欺诈行为一般给受害人造成的是金钱的损失,针对这种损失法律上最有效的补救就是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