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1:51:50 467 人看过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一般情况下是邀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明确具体就属于要约,达成一会意见后发生法律效力。

一、开发商违约有哪些情况?

1、逾期交房。

延期交房算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开发商违约情况了,不过延期交房根据时间的长短也要划分严重程度,如今大多数新房都是期房,但是购买期房的话确实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其中逾期交房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风险。因为有很多购房者是租着房子等新房子的,逾期不交房会使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变大。

2、与约定不符。

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都会夸大房子的一些优点,故意避开房子的缺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还包括,购房人收房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窗户的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都属于开发商的违约。如果是因为一些细小的质量瑕疵导致与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不符,则不应当看成是开发商的违约。

3、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除了开发商的承诺之外,开发商对外的宣传也会存在虚假的成分,包括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售方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4、不合理收费。

购房者一定要对购买房屋需要交哪些费用了解清楚,购房者在买房时还需要关注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收费情况,哪些费用该收而哪些费用不该收。比如,收费时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也不能收取超出公摊部分的费用,更加不能强行收取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等等,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发生这些行为,则属于开发商违约。

二、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构成违约吗

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如果房产广告已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品房认购合同效力的认定办法是什么

商品房认购合同效力的认定办法为: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效力。

3、因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订立合同的,按定金规则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商品房销售广告要注意方式
    本起纠纷问题出就出在了开发公司在销售第一期商品房时打出的广告上,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如果与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设规划不一致时,是否有效或者说对开发商是否有约束力呢?让我们来看一下法律对此所作的有关规定。《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对要约人有约束力。商业广告通常不构成一项要约,而是要约邀请,而要约邀请对发出人没有合同上的约束力。但是《民法典》同时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要视为要约。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2023-06-12
    294人看过
  •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一、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要约完成一定的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以完成该种行为为承诺后,有权获得该报酬的特殊合同形式。悬赏广告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有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即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然,悬赏广告的内容也必须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悬赏广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悬赏广告合同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为。2、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偿行为。首先,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而不是诺成性合同。其次,悬赏广告是有偿的合同,其性质是有偿合同。再次,悬赏广告的报酬数额是确定的,按照实际情况,这种确定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确定的报酬只有一份,因为悬赏的行为只有一个。第二种悬赏的行为是确定的,但是悬赏行为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因此,报酬数额的数额确定而份数不确定。3、悬赏广告是向不特定的任
    2023-04-24
    37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售楼广告的内容没有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1、向购房者提供优惠条件或赠送礼品的许诺。2、对商品房外墙或共用部分装饰标准的告示。3、对商品房个组成部分或共用部分使用功能质量的陈述。4、对商品房周围环境质量做出的具有明确的公建指标的说明。5、其他载有明确指标的说明。未订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成为合同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要件:第一,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第二,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2023-04-22
    325人看过
  • 商品房违法广告肆虐背后的售房压力
    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楼市广告随处可见。然而,在铺天盖地的商品房广告中,虚假、迷信等违法广告也为数不少。从最近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查获的商品房广告看,虚假广告、迷信广告、误导性广告等都闪烁其间,这些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严重地欺骗和误导着购房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19日内蒙古新闻网)如今,商品房违法广告随处可见,尽管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清查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各种违法广告仍变着法出现在购房者的眼前。违法广告中大都使用故弄玄虚、夸张的广告用语,以此误导购房者,最终实现欺诈消费者的目的。如鄂尔多斯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广告中用欧美的风格、欧洲艺术殿堂等溢美之词来形容,便属于违法广告,往往购房者到实地考察时却与广告宣传和导购者所吹嘘的相差甚远。此时,消费者也只能徒呼奈何!商品房中的这类广告严重违反了《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为何工商部门屡禁却不止
    2023-04-24
    291人看过
  • 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二、售楼广告的相关内容: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
    2023-04-17
    35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纠纷
    怎么应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纠纷为了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购房时,对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内容有疑问时,一定要向开发商核实确定并将开发商的相关承诺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开发商拒绝,购房者亦应保留好开发商制作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这样的话,当开发商不能兑现广告宣传的相关内容时,购房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开发商的相应责任。如遇到虚假广告,购房者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做出相应的处罚。目前,商品房买卖90%以上是以广告形式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因商品房销售广告引发的纠纷大量存在,商品房虚假广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对于不服售楼广告宣传违约吗这一问题,要视不同的情形来看是否违约。另外,购房者要知道如何应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纠纷。不要以为广告就是广告,其实广告中涉及到很多购房者的权利义务。不符售楼广告宣传违约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4-17
    180人看过
  • 怎么防范商品房销售广告风险
    一、怎么防范商品房销售广告风险(一)广告设计法律风险:用没有合法来源的图片、文字资料、音像制品等素材进行设计,容易引发著作权侵权纠纷。防范措施:1、以自行拍摄、撰写、制作等方式直接取得相关素材;2、通过签订有偿协议购取正版资料;3、委托他人设计时,应在委托合同中约定著作权侵权责任由设计方承担。(二)销售广告法律风险:销售广告中实际并不确定的内容在广告中过于具体确定,在法律上将会被视为合同内容,一旦实际操作与广告内容有差别容易承担违约责任。防范措施:1、在直接采用具体广告形式时,应注意符合相关法律“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的标准;2、在对不确定内容宣传时,采用形象、描述性表述,不要采用数字或确定具体的表述;3、在广告后面加上“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的救济性用语。《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
    2023-06-01
    27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中广告许诺的法律分析
    法现今房地产竞争空前激烈的环境下,房产商为推出自己的楼宇绞尽脑汁。广告宣传自己的楼宇具有某种特色,以此来吸引购房者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如果在最后交房时,这样的广告许诺无法兑现,房产商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没有专门规定,导致购房者对房产商“虽怒而为之奈何”。品预售中的广告是一种要约邀请(或称要约引诱),以引诱购房者向房产商发出要约,要约邀请一般没有约束力。如果购房者及房产商将广告内容订入合同或者将广告,说明书,示意图等作为合同附件的;即广告已成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一部分,那么房产商应该对这部分内容承担民事责任。而那些诸如住宅小区将会用围墙围起来或许诺小区内将建造池塘花园等此类的广告宣传,由于没有订入预售合同,若房产商没有遵照执行,将如何处置?法笔者以为,既然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且“诚实信用”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贯穿于民事活动始终,那么,当事人双方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就必须具备诚实
    2023-06-10
    166人看过
  • 楼盘销售广告有合同效力吗
    一般不具有合同效力,只是要约邀请。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有合同效力。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针对房屋购买合同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首先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卖房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才有效;其次是房屋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维权问题,如果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定金合同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二、商品房广告宣传如何做?商品房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属于违约,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由于售楼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售楼广告没兑现是否违约售楼广
    2023-02-18
    317人看过
  • 广告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广告有没有法律效力广告有法律效力。广告的性质是要约邀请,而通常情形下,要约邀请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当招聘广告的内容未列入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并没有履行招聘广告中相关内容的义务。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对于招聘广告中的承诺予以慎重。其原因在于:1、广告的内容如果明确,从形式上符合要约的要求,并且劳动者对于要约邀请的内容产生了合理的信赖,也可能被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2、诚信原则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如果善意的劳动者对于招聘广告中的内容产生了合理的信赖并因此递交简历、求职申请,甚至自费长途奔袭参与面试等支出一定的费用,若用人单位的过失甚至恶意的行为导致应聘者损失,招聘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在劳动合同的协商订立阶段,双方当事人都应该遵守诚信原则,如果用人单位违背诚信原则进行虚假的陈述则有可能构成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虚假广告罪处罚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2023-04-24
    6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区别以及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区别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具有以下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2.实际功能不同。3.操作上的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5登记主体不同。二、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只是是预售的程序之一,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二卖。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三、商品房预售如何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程序如下: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开发企业在取得
    2023-06-22
    151人看过
  • 禁止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广告禁止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2023-06-13
    18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性质
    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性质认定与一般广告在性质认定上是同一问题。就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而言,在德国学者的观点是将广告作为要约邀请,在法国则将广告视为共同性要约,先承诺者承诺有效[1];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也认为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2],但司法实践中有广告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的判例。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将此种广告视为一种面向不特定受众的要约。[3]要约系以订立契约为目的之须受领的意思表示,其内容须确定或可得确定,得因相对人的承诺而使契约成立。[4]而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乃在引诱他人向其为要约,其本身不发生法律效果。[5]在严谨的大陆法系中,一种意在订约的行为在法律上或被认定为要约或被认定为要约邀请,一般来讲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该类意在发生交易的行为也可以被要约或者要约邀请涵盖,但不可否认的是存在一类广告行为,在法律上不认定其进入契约内容将有违契约甚至法律的公平正义,但它又严重超出了要约的概念范畴。司
    2023-06-12
    286人看过
  • 商品房购房合同要包括销售的广告吗
    商品房销售广告可以成为购房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在购房广告中,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可成为合同的内容。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要经过公证吗1、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依法成立即有效,是否公证不属于其生效的法定要件。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
    2023-07-29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房产广告是否包括提供商品房服务的广告?房产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地产广告(Realestateadvertising),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不包括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 在传播时代,广告是最有力的传播工具,房产广告当然也能体现最基本的告知作用,好的创意能提升品牌,提高品牌美誉度,但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没有人会单纯因为广告,因为好创意产生的
    •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对开发商是否具有约束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为要约邀请,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何,商品房销售广告不符实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何(一)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但由于近年来,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在事后却不予兑现,这也是商品房投诉率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但由于商业广告、宣传资料一般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处理,只要在合同中未有约定,便很难追究出卖人的责任。基于
    • 售楼广告有效力吗,什么样的售楼广告具有法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售楼广告的内容没有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r1、向购房者提供优惠条件或赠送礼品的许诺。r2、对商品房外墙或共用部分装饰标准的告示。r3、对商品房个组成部分或共用部分使用功能质量的陈述。r4、对商品房周围环境质量做出的具有明确的公建指标的说明。r5、其他载有明确指标的说明。
    • 商品房销售广告有什么作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3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各式各样的售房广告,去房产销售中心时,销售人员也会给潜在客户发放宣传资料,在发生纠纷时,这些资料有何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