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9 15:19:40
62 人看过
(一)在质押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质人委托质权人为质物的实际保管人或持有者,那么该份质押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当质权人将所持有的质物归还给出质人之后,倘若他试图利用自己享有的质权来对抗第三方,那么人民法院对此类行为将不予认可和支持.
(二)基于无法归咎于质权人的原因,使之失去了对质物的实际控制权,此时质权人有权向不正当取得质物控制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即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对质物的侵扰,恢复其原始状态,同时将质物完整无损地归还给质权人。
(三)关于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订立质押合同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确定。在质物交付至质权人手中并完成实际占有时,质押合同正式生效。
(四)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债务履行人或是第三方未按照既定的质押合同条款向质权人交付质物,由此为质权人带来损失的,那么作为出质人有义务根据自身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未签定质押协议质押行为是否仍然有效
327人看过
-
存单质押对抗行为有效吗?债权质的担保功能有哪些
336人看过
-
能否将不动产作为质押担保?
384人看过
-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区别是什么?
205人看过
-
保质期过了,担保是否仍有效?
209人看过
-
质押担保分为哪几种
49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作为抵押做担保的担保是否有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4为债务作抵押担保的效力如下: 1.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也随之消灭。 2.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3.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4.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
借款展期抵押担保债务的质押是否还有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4借款展期抵押担保有效。借款到期后归还一部分,剩余部分展期,就算担保协议已经过期没有重新签署担保协议的,原担保协议仍然有效。贷款展期只是变更了原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并未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以其真实意思表示承诺原担保合同继续展期后的债务的,及时双方未重新签署担保协议,原担保权仍然有效。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变更但变更的内容并未加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相反一定程度上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也减轻了担保人的
-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不动产质押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91、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不动产质押,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2、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依法处分质物偿还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目前对权利质押物有较严格的要求,仅限于银行存款单、国家债券、国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及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
质押公司是否具有有效性担保范围包括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0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风险提示: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
-
反担保抵押认定为质押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5要看是否转移占有担保财产。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