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9日15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
[网友新华访谈]怎样确保女职工不因结婚,生育等问题受到就业歧视?
[张小建]客观地讲女职工的结婚生育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工作的进行,但是结婚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益,特别是生育,这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这些基本权利。我国政府通过立法保障妇女结婚、怀孕阶段的劳动权利,《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也就是说你录用了女职工,和女职工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专门列上一条不许结婚、不许生育,这是不允许的。为了进一步消除因为结婚生育等方面的原因产生的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促进法》第62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结婚、生育问题出现歧视现象的劳动者可以按照6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我们劳动保障部门也会积极采取措施,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以保障妇女的就业权益:
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用人单位招聘用工行为,指导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平就业的规定;
二是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减轻因女职工生育给企业带来的负担,生育保险就是所有企业不管吸收了多少男职工和多少女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都要交生育保险费,不能说纺织企业都招收女工才交,钢铁企业全招收男工也要交,交完了以后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享受的保险是全社会给她的保险。如果一个单位有较多的女职工生育,生产肯定会受到影响,那么生育保险就能解决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招聘人员解决生产困难的问题。
三是加强力度努力创造女职工享受平等权益的社会氛围。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希望能解决妇女结婚生育中的基本权益。
-
漯河市三项措施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益
139人看过
-
中国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妇女就业再就业
257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66人看过
-
法律对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措施
442人看过
-
妇女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284人看过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工作措施和做法
78人看过
-
中国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妇女就业再就业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中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晴宜近日表示,近年来,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黄晴宜指出,各成员单位努力提供综合性服务,帮助妇女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帮助37.6万大龄女性实现再就业,安置10.3万名妇女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妇女创业培训,共培训女性27万人次,其中15.4万名妇女成
-
如何保障妇女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保障妇女就业权利的途径和法律依据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41、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2、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 (2)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
-
妇女劳动者要如何保障其劳动权益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一、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 (二)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
-
女性就业权益怎么保障?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7(1)平等就业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一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向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
-
妇女劳动就业权利的保障意义包括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2第一,强调男女就业平等。 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就业机会的权利,以及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二,强调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任何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的重点; (二)任何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不得提高妇女的就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