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2:22:57 225 人看过

一、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而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现象。

(二)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

主要是指开发商因购房者不向其交纳由其代收代缴的房屋公共管理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代办费等费用,而拒绝在约定的交房时间让购房者入住。

(三)开发商一房二卖或多买,致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无法向购房者交房。

(四)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

(五)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入住。

主要是指购房者在收房时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认为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装修标准,从而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房,并在此后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现象。

二、哪些情况下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情况告知购房人,否则既使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延期交房责任。实践中,开发商有随意扩大解释不可抗力的现象,其实,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是很严格的,开发商不得以诸如“雨季停工”、“技术困难”等作为法定免责事由主张免责。

(二)约定免责事由。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开发商通常会与购房人约定其他关于逾期交房的免责事由,如购房人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交费用、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指令导致逾期交房、因市政配套设施接通延误或市政府规划变更导致逾期交房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政府行为等,但也要甄别情况实行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些则纯属霸王条款,如天气原因、高考等因素导致停工,这些情况是开发商可以预料、可以避免和克服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再如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则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无过错责任,不论开发商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就应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开发商有权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2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提存的原因包括哪些情况
    上述的提存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债权人毫无合理依据地拒绝接受宣告;(二)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寻觅踪迹;(三)债权人不幸离世,其继承权尚未确立或被代理人由于精神上的缺陷而无法行使代理权;(四)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构成的其他不允许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各种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2024-08-20
    166人看过
  •  "其他困难的情况包括哪些?"
    本段内容描述了七类困难学生群体,包括城镇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1.城镇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2.农村特困家庭子女;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4.残疾学生;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 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支持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支持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从法律角度来看,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支持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育是基本的人权,国家有责任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贫困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与其他
    2023-08-26
    405人看过
  • 逾期交房有哪些情况不负担责任,逾期交房免责条款
    逾期交房有哪些情况不负担责任(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而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现象。(二)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主要是指开发商因购房者不向其交纳由其代收代缴的房屋公共管理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代办费等费用,而拒绝在约定的交房时间让购房者入住。(三)开发商一房二卖或多买,致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无法向购房者交房。(四)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五)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入住。主要是指购房者在收房时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认为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装修标准,从而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房,并在此后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现象。有哪些逾期交房免责条款(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
    2023-06-13
    327人看过
  • 婚前房产的情况包含哪些情况?
    1、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用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的这一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日后离婚了,就由双方协商房子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进行补偿的。3、不管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还是婚前出首付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如果双方协商,比如说签订协议,这个房子是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情况房子也算夫妻共同财产。4、若婚前有多套房产,但在婚后对房进行了变卖,所得房款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部分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是直接与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情况息息相关的,双方可以在婚前做出一份婚前财产的认定并签署一份协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希望通过上面文章
    2024-01-09
    458人看过
  • 法定继承情况包括哪些
    在下列情况中,要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则: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2、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3、遗嘱未处分的遗产;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人有顺序之分吗当然是有的。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023-07-29
    178人看过
  • 性侵未遂包括哪些情况?
    强奸未遂的情形有:(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二)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虐待儿童的情形包括哪些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
    2023-07-20
    3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情况?
    一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主要是有以下几大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呢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对于中止犯,没有
    2023-07-21
    141人看过
  • 多次作案包括哪些情况
    一、多次作案有哪些情况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二、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一)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
    2023-06-04
    351人看过
  • 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包括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在具备以下情形下,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
    2023-03-08
    224人看过
  • 绑架罪的较轻情节包括哪些情况
    绑架罪的较轻情节包括下列情况:1、没有以严重暴力行为作为绑架的手段;2、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3、绑架的对象不是社会倾斜保护的弱势群体;4、行为人绑架的目的、动机即主观恶性不大,如仅为勒索数额较小财物等;5、行为的实施程度未达到既遂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合适的法律咨询,您可以事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为自己的行为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避免和解决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通过我们的法律帮助,您可以轻松获得专业、可靠的
    2024-03-19
    174人看过
  • 无责代赔包括哪些情况
    一、无责代赔包括哪些情况1、无责代赔通常是交通事故双方,一方是全责,而对于另外的一方则是完全的没有责任的,而这个时候,如果全责一方出现车辆的损失,但是本身的人员没有伤亡的话,那么,对于无责任一方则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的,而车辆的一些修理费用等则是需要有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
    2023-08-09
    335人看过
  • 非法行医包括哪些情况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有五种:1,未取得或者非法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2,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
    2023-05-02
    185人看过
  • 假释包括哪些特殊情况
    假释的特殊情况包括: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关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所需要执行刑期的限制。一、判刑8个月可以假释吗不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入室抢劫罪可以假释吗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
    2023-02-04
    433人看过
  • 校园暴力包括哪些情况
    补充赔偿责任
    校园暴力主要有三类:语言暴力:指学生经常用污言秽语对其他学生进行攻击,从而产生矛盾;身体暴力:指借助身体的优势打击比较弱小的同学;心理暴力:指不断地用语言、行为等给其他同学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压力,使其出现不良表现。一、校园暴力的责任方究竟是谁关于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的责任问题,迄今为止,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调整的范围性文件内容有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在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主要表现在:1、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
    2023-04-02
    5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情况包括哪些情况包括哪些形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 包括哪些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9
      购房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 2、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 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再次出售给购房者。 4、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严
    •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
    • 不能租的房屋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10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
    • 工伤包括有哪些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