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租住公房的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咨询,他想把所租的房子转让出去,但又不清楚相关费用标准。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房产部门人士。
据悉,最近房产部门也遇到不少市民咨询相关的问题。目前,我市公房中,直管公房由各区房产经营公司及其房管所管理,单位自管公房则由各产权单位的房管部门管理。市民要转让承租权,在与受让人(想接手的人)谈好转让费以后,首先要向房屋产权单位(区房产经营公司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产权单位签署意见后,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有偿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签订后30天内,转让和受让人到公房经营管理部门,分别与产权单位办理退、承租手续。承租权的转让,不需要到市房产部门办手续。但是,转让方要向房屋产权人交一笔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补偿费。
公房承租权的定义
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类似所有权。公房承租权人可以有购买请求权,即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房的权利,在承租权人死亡时,其同住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家属可以成为承租人,继续享有公房承租权的特殊地位或资格。
首先,其有债权的性质。出租人和承租人间是通过公房租赁合同确定其间的权利义务的,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交付标准租金,出租人要负担房屋的维修养护责任。在出租人不具备公房承租条件时,必须及时腾退。此一权利义务关系,在发生争议无法正常解决时,完全可以作为法律纠纷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但是,对于此前的资格问题,即公房产权单位根据职工的职级、工作年限甚至家庭人口等具体情况,来确定职工的承租资格和顺位,这一内部福利关系是不受民事法律救济的,如果发生争议,可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加以解决。其次,也具有物权的性质。一方面,承租权不仅仅是债权法意义上的承租关系,其具有巨大的财产价值(低价承租和期待利益),一是低价承租的利益,此与正常的租赁关系不同,公房承租人交付的标准租金由政府规定,远远低于市场租金,也达不到成本租金,包含了由政府或产权单位代为负担的意味。二是其往往包含了以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房的请求权,只要是可售公房,承租权人一般就可以享有以房改成本价购买承租公房的期待权,从而获得房屋市场价与成本价这一象征性费用的差额。另一方面,承租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比如,承租权人死亡后,其子女并非都可成为承租人,必须基于一定的身份和户籍要求(同住成年家属);在此情况下,如遇拆迁,只补偿承租权人,并不当然补偿其他非承租权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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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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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权转让怎样办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一、什么叫房屋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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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房产证在房管部门办理该怎么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91、公租房项目也需是有房产证的。不过这个产权证不属于个人。公房的房产证是归政府所属机构或指定机构、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开发企业或机构等的。通过向所在社区,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成功申请公租房的人员,只享有公租房的居住权,并不享有公租房的产权。 2、公租房的房源也是合法的,也是有房产证的,只是持证人不是承租人的名字,而是政府或其他社会主体,机构或个人的名字。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房子的合法性,也就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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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有权不让民房承租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01、原租凭合同是租凭的集体土地,合同相对方应该是集体经济组织。对你们双方生效。 2、主管单位是行政机关,如果集体土地没有征收国有化,行政机关凭什么来签租凭合同,都不属于此机关的。属于无权处分,所签合同无效。 3、作为租凭合同应该依原合同约定。如行政机关解除原租凭合同,是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4、如原合同未到期行政机关强制不让租凭,属于侵权,可请求其赔偿。赔偿大致是剩余租凭期的损失。 5、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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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怎样处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31、具有房屋租赁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2、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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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管理部门是否可以给承租人变更承租人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2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通常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问题在于符合变更为承租人的不是一人而为两人甚至多人时,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很小。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是不可能给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的。即使诉到法院,法院对于公房管理部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