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有关居住权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8: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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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设立通常以合同的形式设立;此外,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我国物权制度有两种物权变动模式: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居住权的建立采用登记生效的物权变动模式。房地产登记簿是确定居住权的根本依据。居住权设立登记,是指依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设立居住权的事实。
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设立居住权是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的,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是当事人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居住权合同,居住权的内容需要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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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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