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期满可否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7:11:22 106 人看过

借款合同期满后六个月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一、担保人要如何取消担保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想取消担保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还有财产、有还款能力前,担保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在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人该怎样取消担保

如果担保人想取消贷款,则取决于原签订的合同。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则无需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有财产并有还款能力,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担保不能取消。

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民法典中加强保证责任如何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借款人变更借款用途后保证人是否需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变更借款用途保证人要承担责任吗(一)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仍发放贷款的,违背了保证人提供保证时的真实意思的,应确认保证担保无效。贷款合同中关于“贷款用途”的约定亦应属于保证合同的内容,对贷款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改变了其中五笔贷款的用途,仍发放该贷款的,违反了约定,对保证人构成了欺诈。(二)商业银行在贷后检查报告中作出不符合案涉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的描述不必然导致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作为独立商事主体,应当自行承担其对外提供保证所带来的风险和法律后果。银行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已经尽到审慎审查的注意义务,以及是否履行了贷款资金的流向、用途等风险控制条款的跟踪调查和检查等问题,对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三)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借款人实际改变借款用途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与债权人的保证合同中约定,只在约定的借款用途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6-18
    51人看过
  • 借款人因判刑欠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借款人被判刑后如果有偿还能力的,欠款不是必须要由担保人先来支付。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借款人不能承担时,由担保人担责;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先担责,再由担保人向借款人追责。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怎么办欠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
    2023-07-06
    59人看过
  • 借款到期前保证人去世,继承人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到期前保证人去世的,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保证的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一、欠钱不还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1、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债
    2023-02-14
    113人看过
  • 借款合同到期不还,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的债务做担保。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以按照份额承担担保的债务,没有约定份额的,担保人要全额承担债务。实践中,担保人承担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担保人一般按如下情形承担责任:1、合同有约定担保责任的,依照约定来承担。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在担保期限要求担保人承担清偿欠款的责任。一般从借款人逾期未还借款之日开始到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止,就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出借人可自借款人逾期还款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实践中,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
    2023-05-01
    178人看过
  • 借款担保合同有哪些无效的情形,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一、借款担保合同有哪些无效的情形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二、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借款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
    2023-05-03
    127人看过
  • 贷款合同借款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贷款合同借款人构成违约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不承担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借款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一、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怎么办借款人有钱不还的,如果担保人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可以行使抗辩权,在借款人履行后再履行;担保人还可以向债权人提供借款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2023-03-21
    85人看过
  •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借款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没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但是为了给借款人承担一定相应的责任。借款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主要看是一般担保方式还是连带担保方式,如果对担保方式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没有大的区别。担保人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负有还款义务。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借款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保证人承担如下责任: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2023-04-26
    63人看过
  • 借贷担保:借款人、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有责吗民间借贷担保人是有责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返还财产,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10
    145人看过
  • 借款人离世,继承人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偿还其债务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割遗产时,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偿还的数额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超出部分不强制要求偿还,但可以自愿偿还。若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有清偿责任。借款人死亡怎么办借款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在依法继承其遗产后,按照继承遗产的份额,清偿其所承担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继承没有偿还债务的责任。借款人的死亡并不当然导致借款关系的消灭。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023-07-01
    175人看过
  • 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要求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n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2023-12-10
    203人看过
  • 保证贷款是否需要保证人承担责任?
    以贷还贷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不包括以贷还贷。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以贷还贷,但以贷还贷的保证通常会加重保证人的负担,并且存在一定的诈骗风险,因此以贷还贷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那些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就必须承担其保证责任。那么是否会存在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呢这些情形又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那些?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
    2023-07-17
    166人看过
  • 借款第三方收款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债务的偿还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19
    155人看过
  • 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承担什么责任
    一、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承担什么责任首先,对于一般的保证,在主合同争议尚未经过法庭审理或仲裁裁决以及在未能通过对债务人资产的合法强制执行来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支付其所应担负的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或是出现了当事人先前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亦可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
    2024-07-18
    118人看过
  • 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中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一般是给债务人承担债务补充责任。具体而言,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的情况下,可以找保证人直接要求债务承担,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属于一般保证的,那么一般需要在债务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贷合同纠纷中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把证人。在借贷合同中,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强制执行不能的情况下来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而连带保证人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即使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权人也可以只要求保证人还款。当然,无论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均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
    2023-07-01
    33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借款人是否按期偿还借款?
      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04
      首先,您需明确在您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是否约定了保证方式。若约定为“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本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为一般保证;若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若未约定保证期限,则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如果您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您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
    • 借款人犯罪,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6
      1、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三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 借条和担保人是否有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借条有还款日期,担保人要不要承担担保责任,要看是否超过担保期限,没有超过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
    • 贷款担保人如何免责?变更担保合同时保证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1、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2、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3、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
    • 民法典借款展期后保证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7
      借款展期后保证人仍承担原来的担保责任。因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