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期满后六个月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一、担保人要如何取消担保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想取消担保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还有财产、有还款能力前,担保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在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人该怎样取消担保
如果担保人想取消贷款,则取决于原签订的合同。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则无需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有财产并有还款能力,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担保不能取消。
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民法典中加强保证责任如何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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