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7:06:23 333 人看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是利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于农用地使用权,是非种植、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权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是,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土地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保存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契税怎么交

契税计税依据为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以及由承受方实际支付的超出合同的全部价款,包括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1、通常情况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价格。实际工作中按照合同成交价、评估价、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摊余基准地价孰高原则确定。

2、拍卖价格明显偏低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计税价格。如法院拍卖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银行处理到期债权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等情况,由于强势一方的介入,加之拍卖操作不够规范,其拍卖价格通常大大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大大低于基准地价。在这种情况下,契税的计税依据就不能按照财税[2004]1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竞价的‘一般’应确定为竞价成交价格”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应根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采用正常的市场价格、评估价格、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摊余基准地价核定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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