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房拆迁时,拆迁补偿协议应该与谁签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0:11:08 174 人看过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协议内容,虽然征收人可能会使尽所有可能的“威逼利诱”,但如果没有考虑清楚,就要坚决顶住。因为一旦签订协议后才发现上当受骗,再启动维权程序,成本就会提高。

旧城改造拆迁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旧城改造中对营业房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是可以获得同等面积商铺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主体不符不签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部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视其没有拆迁许可证;二是真正的拆迁人将项目转让与他,并由他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视为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

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这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单位,受拆迁人委托参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当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便到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其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当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要多长几个心眼。拆迁公司与拆迁人均有委托合同,合同中可有些条款对拆迁公司是硬性的,如不能出现被拆迁人诉讼、复议、上访等事件,拆迁公司为了不出现此类事故便随意答应被拆迁人的条件,结果当条件不能实现时,被拆迁人去找拆迁人理论,拆迁人对此多是不认的,即使被拆迁人进行诉讼,但由于拆迁公司并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法官也没有办法判决拆迁人履行合同或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

(二)内容不确定慎签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曾有某重大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被拆迁人为了支持项目建设,服从先拆迁腾地,后解决纠纷的安排,在一个月内便全部签订了协议将房屋拆除。但是拆迁补偿协议只约定了十八个月后安置,届时双方签订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但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并没有确定,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当十二个月过去了,被拆迁人仍不知道拆迁人是否在建设安置房屋,更不知道安置房屋建在什么地方,何时才能住进安置房屋,也不知道安置房屋的面积、设计等有关房屋的各种信息,当他们要求拆迁人说明情况时,拆迁人让找政府,政府又不能做出明确答复,这样踢皮球一样让被拆迁人找来找去,被拆迁人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就是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没有将安置房屋的具体内容明确造成的诉累,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有关安置的内容,法官判案也增加了难度,给被拆迁人带来了无尽的烦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应该签吗?
    以下情形不能签拆迁补偿协议:未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一、签空白借款合同如何胜诉签空白借款合同的胜诉方式:1、依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是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合同可撤销情形签订的空白条款,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如果该借款合同存在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内容违法等合同无效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二、拆迁款到帐了,都需要什么程序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1、被拆迁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2、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3、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
    2023-06-22
    469人看过
  • 拆迁户一般和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
    2024-05-12
    462人看过
  •  拆迁协议签署时间限制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拆迁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当开发商和政府等相关部门再次进行测量时,只要房主签署同意,拆迁即将展开。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
    2023-11-07
    462人看过
  • 被拆迁人应当知道的,房屋拆迁中拆迁协议签署技巧?
    签订一份协议,是双方买卖合意的意思表达。协议内容对标的、价格、履行方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协议签订后便会直接约束着双方的利益分配。因此,如何签订好一份协议,对于当事人的最终利益获得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签好一份协议,很可能会为你提高几倍甚至数十部的补偿利益。那如何签订好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呢?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来告诉你:你所不知道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技巧。1、明确形势、审查主体有保障签订一份协议,首先你得明确签协议的前提条件,看是否有盈利空间的环境及要在怎样的情况下签订能将盈利最大化。那对于拆迁补偿协议来说,你得明确的前提就是旧城改造项目是否都经过了当地政府的立顶、规划、批准等程序,是否取得了当地政府的许可……如果中间环节某个地方有瑕疵,你就该考虑这份协议是否值得签了,或者应该得到怎样完善后才能签。然后在拆迁实践中的最大问题就是签订协议的主体。一般来说,与
    2024-01-26
    249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与否对强拆有什么影响?
    拆迁补偿不合理不签字是不能强拆的,如果发现有人私自强拆,都应拨打110寻求公安保护和证据收集,现实情况中恰恰相反,被拆迁人几乎都不会报警,选择自己对抗,不报警的原因我们也调查了解过,就是大部分人认为他们是一家都串通好了,报警了也没什么用,公安理应依法对这种违法强拆进行制止并执法,确实,有一些公安接到报警后不出警或者不立案,但我们要明白,报不报警和出不出警是两个概念,我们首先要做好自己该做的,这样才能不会让自己以后的维权道路陷入尴尬。车主不签字保险公司会理赔吗?车主不签字保险公司也会理赔,但需要受害人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让对方理赔。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首先可以保险公司与肇事者协商理赔事宜,若对方不配合的,可以收集认定书、医疗记录等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理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7-14
    229人看过
  •  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风险?
    拆迁补偿方案存在不合理之处会导致拆迁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拆迁补偿不合理可能会削弱被拆迁人的生活质量,且可能导致拆迁问题愈发严重。因此,拆迁补偿不合理不能签署,且不能签订空白协议和口头承诺。征收主体不合格,不能签字。被拆迁人应该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以保障自己的权利。由于拆迁补偿方案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拆迁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这样的做法不仅会削弱被拆迁人的生活质量,而且可能导致拆迁问题愈发严重。因此,拆迁补偿不合理,无法签署。.第二,不能签订空白协议。空白拆迁补偿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一旦签订,风险很大,可能会导致原来达成的补偿金额无法履行,同时缺乏证据,难以办理法律手续。三、口头承诺不能信。如果拆迁方只是口头承诺,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全部补偿,一旦对方反悔,没有证据证明协议最初达成,就很难主张当初口头承诺的补偿。征收主体不合格,不能签字。征收的主体一般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9-06
    211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该跟谁签协议
    面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拆迁人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4-04-29
    120人看过
  • 谁应该对拆迁协议签字负责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拆迁协议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拆迁协议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需要夫妻双方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如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该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的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2023-07-04
    43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赠与应该签哪些协议
    拆迁安置房赠与需要签定协议。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协议。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应当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一、离婚房子是否能给未成年孩子呢首先,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所有权的归属人有权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处分。其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不动产的权利人并未有年龄的限制。再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未成年接受房屋赠与的行为是有效的法律行为,在不具备其他违法内容的前提下。最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2023-04-12
    25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谁是签约主体
    1、根据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一)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三)村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2、补偿协议签订后,多久可以拿到补偿款。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补偿协议会约定补偿支付的期限,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
    2024-05-06
    164人看过
  • 拆迁房屋应该签什么协议
    拆迁房屋需要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一、拆迁补偿能够找律师拿到吗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满足提起诉讼的,委托拆迁律师处理案件是有帮助的,但能不能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2023-04-06
    200人看过
  • 私房的拆迁补偿款协议和谁签订?
    一、私房的拆迁补偿款协议和谁签订?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二、一般房屋拆迁违约合同怎么办?如果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一方如果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掌握住违约人违约的证据,然后向提出行政诉讼要求相应人员进行赔偿。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对于预期违约,
    2024-01-14
    297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的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的?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一)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二
    2024-01-12
    360人看过
  • 农村拆迁是和谁签拆迁协议
    一、农村拆迁是和谁签拆迁协议在农村拆迁的过程中,拆迁协议的签订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知道,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更为复杂的情况是,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农村拆迁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农村拆迁协议的签订主体主要包括两方:1.一方是房屋征收部门,这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2.另一方则是被征收人,具体可能是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承租人等。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拆迁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三、农村拆迁中居委会的角色
    2024-07-30
    43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企业拆迁时,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18
      企业拆迁时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房屋征收部门,也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
    • 拆迁人应当如何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协议和拆迁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
    • 经过拆迁协议签署后,给予拆迁补偿的时间安排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9
      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时间,需遵循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约定。若协议约定了支付时间,则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如协议未作明确约定,则应在房屋正式拆迁前将补偿款支付到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应先进行补偿,再进行搬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后,要求其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的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
    • 拆迁补偿协议签署后,补偿款的支付时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3
      根据拆迁协议,拆迁补偿金应该在施工开始搬迁之前支付。具体操作细节如下:首先,拆迁补偿金必须按照预先补偿和后续征收的既定原则,以一次性形式全部支付到位。通常,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获得审批通过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支付流程。对于拆迁补偿问题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者采取房屋产权交换措施,或者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充方式。
    • 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与拆迁补偿协议一起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1、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