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于上下班交通事故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10:20:11 500 人看过

公司不上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若您已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和误工工资,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为您支付相应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已经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不再发放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补助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公司的上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若您已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和误工工资,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为您支付相应的赔偿。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前支付相关费用的,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已经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不再发放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补助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但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补助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 伤 保 险 一 次 性 补 偿 标 准 :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获 得 额 外 赔 偿 ?

工伤保险是一次性赔偿还是长期赔偿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根据素材所述,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被保险人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工资收入突然中断而引起的特殊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偿。但是,一次性补偿金一般无法对受害者或其遗属的生活给予足够保障,所以,除了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以外,还应对受害者或者供养的遗属支付长期补偿。

长期补偿包括按月发放的伤残抚恤金,对受害者供养的遗属支付的长期抚恤金,直到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样的长期补偿可以帮助受害者或其遗属在失去劳动能力或因工死亡后得到经济上的支持,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

因此,工伤保险不仅是一次性赔偿,也应考虑受害者的长期生活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长期保障。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和法律风险,也会对企业和职工的生活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失。因此,企业和职工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地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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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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