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数量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0:05:40 411 人看过

证明合同履行的证据:出入库单据:提货单、提货单、提单、收据、入库单、仓单、运单等;付款收据: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欠款证明:结算清单、借据、还款计划还款承诺、欠款事实证明函等;接受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书、证人证言、有关单位证明、检验报告、顾客投诉、退货证据、索赔要求。约定向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应当提交第三人履行合同的证明和相应凭证。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证明涉案标的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的诉讼标的就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主张合同关系存在的一方当事人举证证明。要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原本。如果没有书面形式的买卖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间接证据证明事实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例如:双方有所买卖的标的物的交付单和付款记录,此前一直有交易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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