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实习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44:25 319 人看过

白某系某学校在校学生,2009年3月1日,经学校安排到广州市天河区某公司参加实习。同年5月的一天,白某在实习单位上班工作时,左臂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2009年9月5日,白某经住院治疗后,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七级。同年10月8日,白某以工伤待遇争议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被受理。

案例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可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而实习学生的身份是依据《教育法》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因此其不能成为《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一种雇佣关系,是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用工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实习学生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双方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该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该案虽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但应属于《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本案中白某因实习过程中受伤,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及《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律师建议为了保障实习学生的权利不受侵害,实习单位应与学校、实习学生订立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转移风险。(作者系山西仁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实习生和见习员工也应该受到工伤保护
    专家建议让“准劳动者”以低缴费获得必要保障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修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连日来,各界纷纷建言献策。今早,广东一些知名的劳动社保专家透过《羊城晚报》建议:应该将实习、见习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让“准劳动者”以低缴费获得必要保障。实习生工伤权益维护难据了解,时下学生实习、见习期间遭遇意外事故并不鲜见。很多职业学校按照教学安排,学生最后一年一般到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完全是按正常生产进行管理的,面临着与其他劳动者一样的工伤风险。更有甚者,有个别学校违规与“缺工”企业联手,以“实习”为名把学生当作了廉价劳动力,出现有学生工作中致病、猝死的严重后果。而由于学生不属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结果,在实习单位发生意外,明明与工作有关,却不能按工伤处理,只能走民事途径,这方面纠纷不断,学生正当权益难维护。近年,随着大学生就业难度加大,有关部门也在力推“准就业制度”,即学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见
    2023-07-02
    234人看过
  • 学生实习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哪些情况会构成工伤
    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是工伤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在校生的实习与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就业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在校生的实习属于学习的一部分,而劳动者的劳动构成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据此,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实习生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在校大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受伤,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争议案件,但能受到侵权法的保护,可以向自己所在的学校和实习的单位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哪些情况会构成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2023-06-14
    170人看过
  • 学生校外实习受伤学校连带赔60余万
    17岁的小刘就读于东营市某学校,本想学好一门技术,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谁知却在校外实习期间,被机器伤及手臂,造成身体残疾。4月3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小刘所实习公司赔偿小刘各种费用623000元,就读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7年8月,小刘考入了东营市某技术学校。去年7月,根据学校与某公司签订的就业实习协议,小刘被派遣到某公司进行实习。8月2日上午,小刘在实习单位工作时,不慎被机器伤及左上肢,造成左臂离断。经鉴定,小刘的左上肢损伤为三级伤残。随后,小刘将实习单位与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70048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在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对小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指导,公司安排小刘和其职工老李共同进行机器操作,事发时为上班时间,但老李并不在事故现场,因此,实习单位对小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小李作为
    2023-05-03
    114人看过
  • 实习生受伤是否为工伤,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实习生受伤是否为工伤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二、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2023-06-23
    398人看过
  • 实习生因工受伤是否能算工伤
    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不是工伤,但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人身伤害。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的自然人,能够独立选择用人单位,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而且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而非劳动者,所以不能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人身损害赔偿。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看主体,即看双方之间的身份。只有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主体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适用劳动法的调整。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明显进步的一点就是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该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
    2023-06-25
    419人看过
  • 实习受工伤公司与学校同担责
    株洲网2008-08-19[案情概述]株洲某职业学校的学生袁某在广东一家公司实习期间,被机器压成十级伤残。实习期间受工伤,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担责?近日,在荷塘区法院调解下,实习单位和学校分别赔偿袁某25000元。2007年12月,他由株洲某职业学校分配至中山港渊公司实株洲网2008-08-19[案情概述]株洲某职业学校的学生袁某在广东一家公司实习期间,被机器压成十级伤残。实习期间受工伤,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担责?近日,在荷塘区法院调解下,实习单位和学校分别赔偿袁某25000元。2007年12月,他由株洲某职业学校分配至中山港渊公司实习,今年1月,他在实习过程中,由于学校在疏于管理和缺乏必要的培训的前提下,安排袁上机床操作,导致原告右手食指前段压成粉碎性骨折。经株洲湘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对原告的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为此,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学校及实习单位赔偿其医药费等损失。校方及实习单位均认为,
    2023-06-10
    170人看过
  • 在校学生假期打工不认定工伤
    张某系某大学大三学生。2011年暑假,感觉在家无聊的张某,于7月10到某酒店打工。8月3日晚上上班时,张某因地面上有水不慎滑倒,将手中的热水瓶打碎,手及胳膊被烫伤,被及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860.5元。该酒店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其他待遇均未支付。近日,张某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可不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劳动仲裁部门给他的答复是:工伤待遇针对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在校大学生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独立劳动者身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见在校学生利用假期打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在身份认定上并不是劳动者,不适用《
    2023-06-05
    418人看过
  • 学生实习期的工伤如何认定
    首先,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的学生不能算是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因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受伤害提起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其次,关于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待遇问题。我国的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实习生属于工伤主体,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2023-04-21
    173人看过
  • 实习生实习期受伤怎么维权
    实习生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实习期间,由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受伤的学生应该向公司主张赔偿。2010年1月15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后,为了避免实习造成的人身伤害风险,公司和学校可以在实习合同中约定,由学校为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这样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可依法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怎么维权: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
    2023-05-01
    116人看过
  •  2023年实习期受伤算不算工伤?
    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需符合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超出部分无法报销。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分为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个人帐户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不能报销,必须符合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才能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无法用医保支付;对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才能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标准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认定工伤的条件、程序、期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工作原因或工作有关;受伤时的受伤程度达到一定的标准。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劳动者可以申
    2023-11-19
    16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不成功,可确实在单位受伤
    在上班的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申请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工伤认定撤销手续是什么流程申请撤销工伤认定结论的依据: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伤认定结论撤销。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工伤认定结论也可以依法撤销。二、工伤鉴定为十级没有劳动仲裁复议期限该怎么办虽然工伤鉴定过了复议期限,但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国际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员工上班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1、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
    2023-03-27
    81人看过
  • 吉林出台工伤认定规定学生实习遇事故不属工伤
    城市晚报报道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又算不算工伤?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处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上述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用人单位”这样认定《意见》中对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性质进行了明确:工伤认定决定中的用人单位,是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依法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职工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或者下岗职工依法受聘于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时为之工作的单位是工伤认定决定中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经与职工协商一致指派职工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指派单位为工伤认定决定中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具备用工主体
    2023-06-10
    190人看过
  • 企业应当为实习生办理工伤保险吗
    在校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期间,虽然其所处的环境不在学校,是在实习单位,但其学习内容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所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之内的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保险
    2023-02-10
    210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受伤算工伤吗
    1.在校学生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2.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3.学生受到伤害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而不能认定为工伤。一、实习生不签合同违法吗合法,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二、实习没工资合
    2023-06-20
    12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能认定工伤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在校学生实习时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实习行为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学生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法索取人身损害赔偿。
    •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在校学生在实习时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在校生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请求相关的侵权责任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 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受伤怎么办?可以认定工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你所说的实习生是不是在企事业单位认识学习的在校学生如果是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在校学生本质上是学生,即使在企事业单位认识学习也并没有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是在企事业单位学习,接受企事业单位的指导。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认定为工伤的。我们期待立法能照顾到实习生的利益,让实习生能在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成长锻炼。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受伤可以按照一般侵权追究相应责任的人的责任。
    • 实习生意外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1、一般情况下,大学生在学习的时候发生意外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一定要在工作范围内和工作时间内受伤等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校生实习期间,在校生工作中受伤,能否获得工伤赔偿,有哪些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在校生实习期间也可获得工伤待遇。我国的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实习生属于工伤主体,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