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侵权后,是否可以要求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00:13 369 人看过

次承租人可以对出租人承担侵权责任。只是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方只能对合同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次承租人不是出租人的相对方,只是承租人的相对方,所以不能对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只能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设备损坏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设备,出租人,租赁,要求,义务

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对出租人的租赁设备应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不得违背设备用途使用设备,不得使机器设备超负荷运转,设备存放、安装应符合设备性能,对设备应根据其性能及要求进行必要的检修与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承租人违反此义务,就构成了对出租人财产所有权的侵害,出租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要求承租人对设备进行正常的使用、保养与维修,对设备已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承租人进行修复,以恢复设备原状;如果承租人拒不履行此义务,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承租人损坏租赁房屋承担侵权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侵权纠纷,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可能是房屋所有者,也有可能是租赁房屋的人。具体来说谁有过错谁担责。一、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有什么在案件的诉讼中,如果仍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去要求主张事实的人承担举证责任,他们客观上难以或根本无法提供证据。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已有明
    2023-06-23
    180人看过
  • 租赁物侵权责任出租人承担吗
    一、租赁物侵权责任出租人承担吗租赁物侵权责任出租人承担。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二、承租人承租的房屋遭到第三人侵权怎么办承租人基于承租权而对房屋具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承租权时,承租人基于占有人的地位,可以相应地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承租人所主张的权利范围仅限于因占有地位享有的权利,而不得主张属于所有权人的权利。不过,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权利与承租人对房屋的权利有时是会有交叉的。三、租赁物的保管维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呢租赁物的保管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应当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
    2023-05-06
    215人看过
  •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吗
    如果承租人是为出租人垫付装修款或者为出租人的需要而装修的,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如果承租人是经出租人同意后,为自己的需要而装修的,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并且承租人如果擅自装修的,出租人还能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与出租人是什么关系?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的人,是出租人。原则上,出租人应当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出租人类型:1、财产所有人、国有企业财产管理权的所有者、典当行在典当期间,可以出租典当取得收入4、房屋使用权人可以出租房屋、占有人是善意占有财产的人、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该房屋重新出租,成为新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租金的一方。《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2023-07-27
    182人看过
  • 业主是否应对承租人违反物业公约承担责任?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因为承租人作为物业的非业主使用人,在承租物业时业主会对其使用物业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所以承租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尽管业主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非业主使用人(承租人)遵守业主公约,根据条例规定,业主对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的车在小区被损坏物业承担责任吗业主车辆在小区受到损坏的,需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能查找到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赔偿。不能查找到损坏人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业主车辆停放不规范或者对损坏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应减轻物业的管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
    2023-08-06
    380人看过
  • 出租人怠于行使索赔权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吗
    出租人怠于行使索赔权时,承租人是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三条规定,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1.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2.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承租人不付房租出租人可以停电停水么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租金,业主或物业管理处有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或在承租人未搬走的情况下,以换锁的方式来收回房屋。律师提醒大家,此种情况是一种过激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迟交房租被停水电换锁近日,吴小姐打本报报料热线2639990反映,自己通过海怡大厦物业管理处租了一套海怡大厦房屋,可是住了两个月后,每天早晨不到6点钟,旁边的建筑工地施工的噪音吵得她没法安睡,吴小姐把情况反映到海怡大厦物业管理处,希望能够解决,如不能解决,可通过减租的方式给自己弥补。双方协商后,矛盾一直没有解决,吴小姐也没有
    2023-08-17
    218人看过
  •  谁来为次承租人的租房损失承担责任?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次承租人有责任承担因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有效。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次承租人有责任承担因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2条和第523条的合同相对性的规定,转租合同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则由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承担租房损失的责任。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包括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与责任的相对性。 转 租 合 同 中 次 承 租 人 的 责
    2023-09-24
    107人看过
  • 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承担责任
    一、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二、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因融资租赁合同固有的特殊性,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向承租
    2023-04-14
    141人看过
  • 承租人对损坏的租赁物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023-06-15
    390人看过
  • 房东能否要求租客承担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
    租客欠房东租金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租户拖欠租金是严重违约,损害了房东的利益。租户逾期不交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如果租户多次拖欠租金,在支付租金之前需要付款,房东也可以收集证据,通过法院起诉终止租赁合同,并追究租户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依法解除后,租户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搬走,让房东收回房屋。如果租户仍然拒绝搬走,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房东的合法利益。房东应当依法维权,直接报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租赁关系中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办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同时要求退出所住房屋,将房屋返还给房东。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
    2023-07-03
    289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应承担租赁车辆事故责任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租赁车辆事故责任需要分以下三种情形:1.出租人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承租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是实际的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2.当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运行瑕疵时,如:出租人因疏忽大意在出租车辆时未向承租人履行告知义务,而作为承租人也因疏忽大意而未向出租人了解机动车存在的与安全行驶有关的瑕疵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机动车辆时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机动车无瑕疵,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单独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期限交通事故
    2023-10-06
    66人看过
  • 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是否有效?承租人违反了业主公约,业主承担责任吗?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虽然马建设是真正的业主,王先生作为承租人只是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王先生的权利义务由他和马建设进行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物业的使用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尽管业主并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非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对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非业主使用人是指没有物业的所有权,但是对物业享有使用权,并且按照合同、法律规定能够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的人。非业主使用人主要是承租人。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只对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或者一定条件的收益权,而没有处分的权利。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是否有效?承租人违反了业主公约,业主承担责任吗?
    2023-04-22
    257人看过
  • 承租人违约多少可以要求赔偿
    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竞业限制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竞业限制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民法典没有损失法院会不会支持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2023-03-14
    82人看过
  • 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需要担责吗?
    不用担责,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人数过多,且各方的利益也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情况需要,由当事人另行诉讼。一、房屋转租的条件是什么?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2、
    2023-06-25
    237人看过
  • 租赁解除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中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质量法》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一、产品购销合同违约怎么处理?产品购销合同违约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
    2023-03-14
    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租金、维修损失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承租人权利问题: (1)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
    • 次承租人对承租人有多笔债务吗次承租人可以要求代承租人支付解释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1.本案是关于次承租人承租权的保护问题,2009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2.为有效解决
    • 承租人违约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2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承租人索赔时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3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出租人怠于行使只能由其对出卖人行使的索赔权利,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 租赁期满后,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是否可以向原承租人请求优先承租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这里讲的优先,主要是指在顺序上的优先,同等条件,主要指的是价格、期限条件。在我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租赁关系中的优先承租权。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2004)第四十二条:“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