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权保全在诉讼中应当考虑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4 08:39:53 322 人看过

(一)金融机构对保全债权的必要性承担举证责任

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虽然没有具体标准,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与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同时形成代位权行使的必要:

①债务人向该债权人或全体债权人明确表示无力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权;

②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其到期债权均未获清偿;

③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且通过诉讼保全未能保全到足以清偿债务的资产;

④债务人未能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

⑤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人已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形。对于上述情形,由于金融机构是主张行使代位权权利的当事人,因而,其应当按照主张要求,在诉讼中向法院举证。

(二)借款债务人的诉讼地位

债权人必须且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行使代位权,而没有规定相应的当事人诉讼地位。按照这一精神,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当无异议。而对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则颇有分歧,究竟是作为第三人,还是作为共同被告,甚或是证人,因各种意见侧重的角度不同自然众说纷纭。

但是,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进行分析,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是不妥的,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不能成为自身债权的被告。此外,将债务人列为证人也不尽合理,毕竟债务人不是“局外人”,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债权人败诉,债务人的债权将得不到法律上的保护;如果胜诉,则产生债务人债权实现的效果。因此,将债务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更符合立法精神。

(三)金融机构在行使代位权时如何确定诉讼标的

金融机构行使代位权时确定诉讼标的,除了自身未受清偿的债权数额以外,还应当结合代位权的学理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①“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是代位权诉讼标的最大范围,是法律规定的上限,而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金融机构有权根据次债务人的具体情况作出选择;

②代位权的诉讼标的一般不超过金融机构的全部到期债权,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包括有保全必要的未到期债权;

③就次债务人而言,代位权的诉讼标的不得超过被代位的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另外,由于金融机构行使代位权时,可行使的债权范围往往是不确定的,尤其是利息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确定诉讼标的,需要明确一个时间界限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确定时间界限呢?按照现在诉讼中的通行方法,一般应依债权人起诉时为准。但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出现新的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金融机构有权要求增加诉讼标的。上述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应忽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级别管辖中要考虑哪些问题
    级别管辖的注意事项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目前,我国的一些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受理诉讼的现象,这造成了审判实务中管辖上的无序和混乱,对人民法院在
    2023-04-22
    218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1、关于债务人之相对人、受益人是否可以成为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被告问题。一般认为撤销权之诉何人为被告应依撤销之诉的性质及效力而定。主张撤销权之诉仅为形成之诉时,以行为时当事人为被告。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即仅撤销债务人之行为者为单独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为被告。兼有财产返还,则单独行为以债务人及受益人为被告,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及最后恶意之受让人为被告。2、关于债务人之相对人、受益人或受让人若以第三人参加,应属《民诉法》中的何种第三人的问题。关于债务人之相对人是以何种第三人参加诉讼,则应分析我国第三人制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人理论,第三人分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原告、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可见有
    2023-04-14
    477人看过
  • 企业申请认证应考虑哪些问题?
    (一)如何选择申请产品认证或质量体系认证1.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大批大量生产的产品更适合于产品认证;没有适用于产品认证的标准和按合同质量要求生产的产品或单件小批量生产的产品更适合于质量体系认证。2.服务行业、专业设计单位等适合于质量体系认证。3.希望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时申请产品认证。4.买方(包括国内外)要求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时,申请质量体系认证。5.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或联合规章(国家技术监督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定实行强制认证管理的产品,例如电器产品,儿童玩具,汽车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员头盗,某些建筑材料等,这些必须取得产品认证的资格。(二)如何选择国内或国外的认证机构1.产品没有出口的企业选择国内认证机构。2.产品出口时,如果外商没有要求提供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时,则向国内认证机构申请;反之,向外商指定的认证机构申请。3.无论是选择国内的或是国外的认证机构,都应注意选择那些经
    2023-04-24
    425人看过
  • 抗税罪定罪时应考虑哪些问题
    认定抗税罪要注意的问题:1、要注意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包括抗税罪与欠税行为的界限、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行为的界限、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2、要注意本罪与偷税罪、妨害公务罪的界限。啥是抗税罪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3-08-15
    289人看过
  • 商贸公司解散应考虑哪些问题
    核心区分是资金问题,若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需要进入破产清算。其次,是适用法规,解散清算,主要依据《公司法》,自治程度较高;破产清算,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约束较高。《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024-05-05
    471人看过
  • 投保医疗保险要考虑哪些问题
    1、时间期限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不予赔偿。在保险产品中,通常会有一系列时间规定,投保者一定要把这些时间都仔细看清,防止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而这一点在购买医疗险时尤其重要。与意外险投保即刻生效(或24小时后生效)不同的是,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大都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自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内,在观望期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同时,投保者要弄清楚犹豫期的规定。一般来说,消费者在收到保单后10天内为犹豫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对自己所投险种深入考虑。在犹豫期内,保户可以提出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无条件退还全部保费。而类似车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规定,如果投保者在发生因病治疗或住院后,要在约定的时间内上报保险公司。在这个期限的安排上,有的保险公司比较宽松,只要在两年内都可承认有效;但有些保险公司可能只规定在10天内必须报案。保险理财师提醒,有些有社会医保的消费
    2023-05-08
    168人看过
  • 在大连申请生育保险要考虑哪些问题
    1、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的,所以建议员工产假结束后去办理报销,这样生育津贴会一次性发放。2、独生子女证在街道或居委会办理,但双胞胎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因此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报销时需要说明一下,医院的相关住院记录上面也会写明是双胞胎的。3、如果公司为员工交了商保,商保也可以报一部分,要在报销材料送给生育科之前将出院小结,发票等其他材料复印一份,生育科有的材料不会退回,而商保复印件就可以报销了。4、生育保险的补缴,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5、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6、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7、各单位职工发生
    2023-05-04
    309人看过
  •  重新考虑诉讼费的收取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重新审理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无需承担,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无需承担。但以下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分 析 : 根 据 素 材 , 再 审 诉 讼 费 的 收 取 需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再审诉讼费的收取需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再审案件的原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
    2023-09-10
    480人看过
  • 无效分包工程资金结算应考虑哪些问题
    无效分包合同的结算应考虑哪些问题(I)在过去的一些司法实践中,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项目资金结算,认为无效的分包合同不应影响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但是,这种处理等同于承认承包商任意分包工程,破坏建筑市场秩序,考虑到承包商非法分包工程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似乎不合适,事实上,合同签订后无实际履约行为,且行为违法,属违约行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合同计算工程价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其费用,而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含的管理费和利润属于非法利益,可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取。在实践中,裁决机构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并根据实际施工人员的实际资质等级结算工程款,但其裁决目的仍应遵循“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的原则(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承包人以分包人(承包人)
    2023-05-07
    70人看过
  • 在海南提取住房公积金要考虑哪些问题
    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但不能随意提取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同时《条例》也规定,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储金,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当职工符合使用条件时,可以递交提取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有确保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职责。住房公积金还有哪些用途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部分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2
    2023-05-05
    460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以下哪些方面的问题(一)医疗的合理性因素医疗行为的以下特点决定了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不可能有统一的判断标准。1、医疗行为针对疾病而实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病症变化发生影响的是疾病本身的发展、人体所具备的自然治愈力与医疗行为三者的综合作用力,因此由于不同的治疗环节具有不同的特点,医方的注意义务是不同的;2、医疗行为的一般标准不依?λ医护人员所受教育的最初水平来确定,它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医学的进步要求医务工作者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适应时代的要求,故医方的注意义务是随着医学的进步和医疗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不断加强;3、医疗行为需要根据?个患者的个体差异来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患者的个体差异、特异体质等因素与注意义务的内容也有直接关联,诊治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导致了医方注意义务的复杂性;4、医疗行为需要依赖高度专业化的医学知识来实施,因此应赋予医生一定的决定诊疗手段的权利。某医
    2023-06-01
    309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归属考虑哪些问题
    一、孩子抚养权归属考虑哪些问题孩子抚养权归属考虑的有下列问题: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周岁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二、离婚后夫妻可以轮流抚养子女的吗离婚后夫妻可以轮流抚养子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离婚争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起诉离婚时,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
    2023-05-06
    255人看过
  • 撤销权案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撤销权案件应考虑的问题包括: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实现权利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其清偿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3、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应在与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之后。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需要什么条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条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
    2023-03-29
    408人看过
  • 彩票中大奖要考虑哪些法律问题
    提到彩票,也许大家并不陌生,有些人有可能因为买彩票而一夜暴富。公民中彩票大奖属于生活偶然财产所得,属于公民的隐私权利范畴,所以相关彩票法规中都有保守中奖人身份的规定。现实生活中,中大奖的彩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会对自己的身份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这种行为无可厚非,那么,如果中大奖的彩民对家人也保密,这种行为应怎么解释呢?如果夫妻一方获得偶然所得财产后向对方隐瞒这一情况,则首先侵犯了对方的知情权。不管隐瞒方出于什么目的和动机,一个人独享依法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首先是违法的,直接的后果是由于对方无从知道这笔本有其份额的财产而无法行使占有权,这是其违法性的直接表现。另外,我国民法典同时规定了夫妻间相互忠实的义务,这其中当然包括财产告知义务。夫妻双方只有在知悉共同财产状况的基础之上才能谈得上共同使用和收益。由于获奖方独自秘密的占有财产,所以该部分财产的使用和收益都由其独自支配,当然另一方的财产
    2023-04-21
    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继续履行中应考虑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什么是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虽然是合同履行的继续,仍然是履行原合同债务,但它同一般的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不同:履行时间不一致,强制履行的时间晚于履行原合同债务的时间;作为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强制履行比正常的合同履行增加了一层国家强制,在违约方过错违约的情况下,多了一种道德和法律对过错违约的否定性
    • 侵害专利权在侵权时应该考虑哪些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02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直接侵权包括同样的侵权和同样的侵权。无论是同样的侵权还是同样的侵权,都坚持所有要素规则(也称为全面垄断原则)的判断标准。所有要素规则的内容是,只有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或者与其相同的技术特征)一个也不少出现在侵权技术方案中,才能设立专利侵权,相反,如果侵权技术方案缺乏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以上的技术特征不同相关的判断原则还有等同原则
    • 房屋买卖中,房屋买卖双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应当考虑哪些问题来考虑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
      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提出预审合格意见,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市,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房地产交易管理
    • 二手房买卖要考虑什么产权问题,哪些问题需要考虑?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有下列产权问题: 1.二手房买卖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 2.二手房买卖是时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 3.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房屋买卖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 《城市房地产管
    • 司法实践中诉讼时效的问题从哪些方面考虑?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2
      1、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尽可能地不适用“应当知道”的标准进行推定,而更多地适用“知道”的标糊行认定。 2、起算时间要考虑专业因素。许多损害发生的原因,难以为普通患者所能了解,有些药品的毒副作用所造成的损害,要经过数年时间才能清楚,因此,应当考虑除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不易了解损害发生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3、起算时间的确定要考虑伤害的明显程度。根据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