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指定管辖”改革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1:05 267 人看过

对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指定管辖改革的思考

闵涛

早在1999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卢湾、南市等四个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移送至长宁区法院审理,随后,在全国各地法院也参照集中审理、指定管辖模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我省的鸡西市、牡丹江市等法院也适用此模式多年,而得到一些有益经验。

一、集中审理,指定管辖的作用和意义

近年来,虽然少年法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对少年法庭的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和基层司法机关领导的人为因素;少年刑事案件数量有限决定了具有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多数人员人均受理案件数量明显偏低,如我院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时间里共受理少年犯案件34件,审判人员年人均审不足6件;缺乏法律规范导致少年法庭在案件审理程序上规范不一和量刑出现区域不平衡;少年法庭组织机构和人员不稳定且专业化审理程序不高等等。集中审理、指定管理模式对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第一,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自1997年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以来,刑法根据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律,相应缩减了青少年负刑事责任的范围,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重大盗窃罪的,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收案数大幅度下降而导致少年法庭审判任务严重不足的局面,如实行了集中审理、指定管辖,那么,提高办案效率,讲求诉讼效益,在符合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以最少的诉讼投入来获取最大的诉讼效益,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少年法庭通过调整机构设置,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无疑是顺应了司法制度的演进的正确方向。

第二,有助于解决适用法律不平衡的问题,推进统一执法,维护司法公正。适用法律不平衡现象的存在原本是刑事审判领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只是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这一问题较为突出。原因在于,就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而言,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制度,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成年人刑事审判适用同样的实体法、程序法。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如何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适用法律、如何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把握从轻、减轻的幅度等问题,一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定标准,另一方面,各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在具体适用法律的活动中还往往存在主观认识上的差异。所以,适用法律不平衡现象的存在,成为当前未成年人刑事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实体方面法律适用不平衡包括:罪与非罪的界限,如对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性质,实施了轻微暴力的强索案件,是否以抢劫罪定罪;对于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某些法定情节成立的条件,如未成年人实施的抢劫案件中多次抢劫情节的成立条件,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成立条件等等。

在程序方面法律适用不平衡包括:证据能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的界限,抗辩双方出示证据,法庭调查。其中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相关的环节,包括法庭审理时间的长短,气氛宽严、庭审程序的繁简,调查报告的形成方式,调查报告与审判关系等等。

在集中审理,指定管辖的情况下,我们通过集中审理各类案件,得以及时发现问题,归纳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审判活动与各区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协调,使得上述适用法律不平衡的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趋于解决。

第三,有助于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化程序。

现阶段由于少年法庭管辖区域狭小,案件数量过少,少年法庭自身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而由一个少年法庭管辖数个(县)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件来源充足。饱和的工作量,使审判人员能够通过办理大量案件提高业务能力,积累经验,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特殊规律,不断地将少年法庭工作取得的诸项成果推广提升,从而为专业化程序的提高奠定理论上的基础。同时,在集中审理、指定管辖的条件下,少年法庭的管辖范围突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一方面,此项改革对于贯彻司法独立原则具有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它将促使少年法庭在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拓展少年法庭特色工作的辐射面。

二、改革中将存在的问题

少年法庭机构设置改革,不可避免地将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例如,目前检察院尚未做到集中起诉,仍分别向所在地法院移送案件,并要求避免异地出庭支持诉讼,被指定管辖的法院少年法庭要到起诉检察院所在地法院开庭;卷宗赃物移送,难以保证安全保存;送达法律文书、法定代理人到庭不能及时;异地押解被告人等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等,这些都是在改革前进中将会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但也会在加快改革前进的步伐中消失。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为了最大程度地解决少年法庭管辖范围作出新调整后所暴露出来的新矛盾,更是为了使改革后的少年法庭真正符合法律的本意,早日得到法律的确认,在一段时期的实践基础上,建议立法机关修改或制定有关法律予以确认少年法庭可以跨地区受理案件,以解决机构改革的法律依据问题。

第一,关于跨区域开庭难问题。主动与管辖范围内的公诉机关、法院联系,互相配合,解决开庭难,可以说服公诉人到自己法院所在地开庭,难以沟通的,也可直接到公诉机关所在地开庭,对公诉机关所在地法院法庭比较紧张的,应通过自己法院与对方法院接触,协商解决法庭紧张问题,一般而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对方法院开庭时间,安排法庭问题应比较容易解决。

第二,关于卷宗赃物移送,必须与相应检察院对此问题协商,可以要求对指定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卷宗、赃物直接向指定管辖法院移送,以保证卷宗和赃物不遗失。

第三,送达法律文书可以委托兄弟法院或邮寄送达,而对于异地押解被告人的问题也将会在道路畅通无阻的条件下,迎刃而解的。

少年司法机构设置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就法院系统内部进行改革,难以取得规模效应,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全盘规划,出台配套措施,才能取得实效。因此,从长远角度看,必须进行下列改革:

第一,必须设立统一的未成年人刑事侦查机构与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系统少年庭机构设置相对应,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减少磨擦,形成一条服务,提高少年司法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少年司法的质量与效益。例如,就检察机关而言,可以进行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的相应改革,与法院少年庭的设置相对应,成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统一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起诉。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也可以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侦察科,专门承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司法行政部门还可设立专门的未成年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力度。

第二,必须稳定少年审判队伍,培养专家型少年审判法官。少年审判的特殊性与专业性,需要专家型少年审判法官与之相适应。审判过程中寓教于审原则的贯彻,审判之外的种种审判延伸工作等,均需要少年法官具备相应的专业审判知识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因此,必须保护少年审判队伍的稳定,加大少年审判的培训力度,培养专家型少年审判法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中考加分改革?
    招商引资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北京教育考试院明确,今年两大类人群可享20分照顾:一类为烈士子女考生;第二类为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
    2023-07-06
    358人看过
  • 确立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模式之思考
    2013年4月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山东省近期将选择一两个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试点的中级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2至3个基层法院作为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作为司法制度的创新,集中管辖制度在试行之前必须得到充分有力的的理论论证,以便这一创新在试行之后能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一、行政诉讼集中管辖的概念及种类集中管辖是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将一些专业化程度比较高或者分布比较分散的案件集中到某一法院进行统一管辖的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集中管辖案件比较多,却大都集中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案件中,行政诉讼案件在集中管辖方面尚属新的领域。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作为集中管辖的一种,是指对特定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一个或者几个特定的法院进行集中管辖的制度。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制度既是一种改革创新的方法,又是一种新的司法管辖模式,它可以解决当前行政司
    2023-06-06
    116人看过
  • 对企业开展管理审计的思考
    【摘要】文章阐述了企业开展管理审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对当前内部审计机构如何开展管理审计提出了建议。【关键词】管理审计;思考;建议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积极开展管理审计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作为一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更能切身体会到这一点。下面是笔者对企业开展管理审计的几点浅显思考。一、为什么要开展管理审计(一)从企业发展方面来看站在企业的角度,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保持自身的稳定与持续发展,关键在于提高综合管理水平。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复杂化、投资的多元化以及管理层次的增多等因素影响,企业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如何对企业实行科学的、有效的管理,避免由于管理上的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和风险,成为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的首要任务。管理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一环,因其具有内部监督、控制、协助和
    2023-04-24
    167人看过
  • 城区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思考
    我市城区事业单位大多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建设、房产等社会服务领域,大致分为三类:一、行政执法管理类,二、生产、经营、服务类,三、社会公益类。近年来,随着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有效地激发了事业单位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但是,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的改革相对滞后,事业单位存在着严重的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行政权力事业化、事业权力利益化的现象,产权主体单一,管理机制不活,缺乏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缺乏市场竞争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社会事业的发展。今年,市委、市政府加大了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走向市场。这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城区的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如何实施,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作了一些思考,仅供参考。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要以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要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调整布
    2023-06-09
    122人看过
  • 指定管辖改变了级别管辖还合法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可见,指定管辖分为两种情况: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犯罪地不能确定,从而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例如,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案件在该人民法院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注意:这种情况下,上级法院的指定不得改变案件的级别管辖。]刑诉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
    2023-06-06
    349人看过
  • 对审判级别管辖的反思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它解决的问题是哪些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①。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从第19条起至23条共用五条法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的级别管辖。概括地说,本法在确立级别管辖时的主要精神是以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为原则,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例外。这些例外即为划分审判级别管辖的参照依据,可概括为:1、案件的性质是普通案件还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一项“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即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处以的刑罚种类。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二)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犯罪主体。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三)项,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由
    2023-06-12
    80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革中纯风险的管理方法与对策
    国有商业企业改革中纯风险的管理方法与对策首先,国有商业企业的经营者应该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观念。从观念上看,国有商业企业的经营者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虽有一些纯风险意识,但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错误认识:其一是许多国有商业企业的经营者在面对各种纯风险时,强调损失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形成一种侥幸心里,即要敢于冒险,阻碍了风险管理观念的形成。其二是有些国有商业企业的经营者将保险与风险管理等同起来,认为有保险公司对企业提供保险和服务,企业自身就无须再设置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纯风险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科学的风险管理观念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虽然风险损失发生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但损失是否发生、严重程度如何以及发生的频率怎样,则取决于企业是否进行了有效的风险管理。企业通过风险的财务对策或控制对策可以消除、控制或减弱风险损失,并在损失后具有迅速恢复经营的能力。正是由于风险损失发生的偶然性和严重程度的不确
    2023-06-09
    368人看过
  • 集中管辖权的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制度是对特定区域内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进行重新调整和合理配置,把某一区域或几个区域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交由另外一个或几个特定法院管辖,实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集中管辖和异地管辖,即法院依法将分散在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集中到一个或几个法院集中管辖。管辖权移送裁定规定是什么管辖权移送裁定规定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如果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
    2023-08-04
    226人看过
  • 教育部规定高中休学管理办法改革
    如下:(1)休学须是学生身体确实有病,且无法坚持正常上课,经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必须在家休养的。(2)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间不得到校上课。(3)正式休学时间以办理完毕休学手续时间为准。(4)休学期满方可办理复学手续。(5)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省级医院证明办理续休手续。高中学生最多可休学两年。(6)高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休学。看病次数少于3次者不予办理休学。(7)未经批准擅自休学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山东一高中女生遭多人扇脸辱骂2021年8月15日17时许,视频中学生为宁阳县某中学学生范某某、周某、许某某、刘某某、赵某某5人(均为未成年人)。范某某等四人因琐事与赵某某发生争执,随后对赵某某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并在此过程中录制了视频。宁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晚,被打学生赵某某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依法进行调解处理,双方达成并履行了调解协议。接警方通报
    2023-07-17
    262人看过
  • 俄罗斯个税改革引发的思考
    “单一税”理论的提出和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反映了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一些税收原则,如广泛的税基和较低的税率;同时,也反映了美国、俄罗斯经济和税制本身所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如美国储蓄率相当低,税制繁琐复杂,高收入纳税人利用复杂的税制合理逃避税收调节。俄罗斯则是税收秩序极其混乱,地下经济活动猖獗,纳税人偷税、逃税、抗税较为普遍。我国的国情不同于美国、俄罗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扣除项目单一,税制相对简单;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在逐步扩大,基尼系数已接近警戒线,个人所得税必须承担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职能。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目前并不存在通过税制改革来提高居民储蓄率和实施单一税率来简化税制的基本背景。因此,在我国实施彻底的单一税的条件是否成熟尚需进一步研究,即使像俄罗斯那样对劳动类所得税搞一个单一的比例税率也不现实;建立综合
    2023-06-07
    473人看过
  •  2022年北京高考改革对考生影响分析
    教育部发布通知,停止审批所有面向义务教育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任何学科类培训机构都不得进行上市融资且严格禁止资本化运作。同时,禁止超前超标培训,禁止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禁止校外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老师。这些措施旨在防止资本对教育的影响,确保教育的本质不被改变,避免大众化的教育焦虑。是的。1、停止审批所有面向义务教育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任何学科类培训机构都不得进行上市融资,同时严格禁止资本化运作。由于资本的参与,教育的本质将发生改变,他们可以采取任何手段以获得利益,甚至可能导致大众化的教育焦虑。3、禁止超前超标培训例如上小学之前,先把一年级的课程上完。或者是利用寒暑假,把下学期的课程学完。这种情况可谓是比比皆是,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很多次。4、禁止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5、校外培训机构不能高薪挖抢学校老师。北京双减政策对培训机构的影响北京双减政策对培训机构的影响主要
    2023-10-22
    213人看过
  • 对当前加强政府机构改革审计监督力度的几点思考
    作者:邹绍军2010-5-1017:02:26来源:瑞金市审计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共进行了六次政府机构改革,这些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审计部门,在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贡献了重要的监督力量,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2008年开启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央提出了以大部制改革、健全宏观调控为主要目标,其任务更加艰巨、阻力更加强大,改革过程中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也在各地时有发生。如何围绕中央的新要求、高标准做好审计监督服务,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这是摆在每一位审计人面前一个重要的课题。下面,笔者结合《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法规,结合自身长期的审计实践与思考,就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如何加强审计监督力度这一话题,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一、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容易诱发的主要经济问题通过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审计,我们不难
    2023-06-07
    262人看过
  • 公司法事业单位改革改制调查与思考
    一调查的意义目前,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暴露了不少的问题:发展缺乏规划,机构不断臃肿;政府与市场的职责不清;放权过度、约束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等等。导致社会管理秩序不规范、财政负担不断加重,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事业单位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如何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如何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如何采取多种形式,清除思想障碍,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事业单位改革是大势所趋,从而自觉关心改革,理解、支持和积极投身改革,增强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事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我们针对事业单位改革这个热点问题,就事业单位人员的心态及有关基层单位领导对它的看法,我们组织调查组在全县事业单位及乡镇机关范围内进行了一次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收集他们对这
    2023-06-09
    253人看过
  • 对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的思考
    为从程序上保证准确适用死刑,我国已决定将下放的部分死刑核准权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部分死刑核准权下放虽有其历史原因,但其弊端日见显现:一是部分死刑核准权下放,而另一部分没有下放,对各犯罪人不平等;二是下放了死刑核准权的案件,实践中二审程序与复核程序混淆在一起,造成诉讼程序混乱,也不利于保证死刑案件的质量;三是各地死刑适用标准不统一,同样的案件,在一些地方可能被判处死刑,而在另一些地方则不然。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下放的部分死刑核准权,不仅能够保证全国死刑适用标准的基本统一,而且能够从总体上控制死刑适用的规模,很大程度上也可防止错杀的发生。所以,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法治的进步。将下放的部分死刑核准权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将会使死刑核准程序独立、完整的作用得以发挥,但程序的增加并不绝对地导致案件质量的提高。笔者在司法实践中体会到,审理一、二审死刑案件与最终核准死刑,下决心的果断程度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建
    2023-04-22
    2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审判管辖是指哪些意思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审判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职权分工。审判管辖包括普通管辖和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简单地说,立案管辖就是分辩由哪个机关管的,审判管辖就是分辩由哪个级别或哪个地方的法院管。 法院享有立案管辖权的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我国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第246
    • 中央公安部改革对辅警改革有影响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2
      政府机关用合同制雇佣的工作人员。属于编外合同制。但是表现优秀的可以转为事业编制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培训、待遇保障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警务辅助人
    • 土地改革对中国的意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联产承包经营符合30年前农村和农业发展状况。..。
    • 1994年税制改革中,流转税改革中,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1994年税制改革中,流转税改革的内容是:建立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流转税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
    • 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法官自行回避,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述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所谓的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争夺。一般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