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自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1:20:48 487 人看过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自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劳办〔2005〕271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自查的通知》(劳社工伤司函[2005]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自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劳办〔2005〕271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自查的通知》(劳社工伤司函[2005]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下步工作中,要注意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要措施得力。对参加了养老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要保证尽快纳入;对有农民工的企业,要确保企业为农民工先行缴纳工伤保险;对农民工群体集中而未参保的企业,区县劳动保障局领导和分中心领导要深入下去开展工作;区县劳动监察部门要做好督办工作,加大监察力度;社险经办部门对农民工先行缴纳工伤保险的要搞好配套服务,做好接口,解捆操作,确保畅通无阻。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并附统计表,于10月8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统计表见[网上下载]栏目。联系人:卢振虎电话:23030918转88468850传真:23030861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发函劳社工伤司函[2005]16号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自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关键一年。四月份广州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截止7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55万人,江苏等6个省已经完成全年的扩面任务。但有部分地区工伤保险工作进展缓慢,扩面计划完成不理想,统筹地区机构、人员未落实。为确保全年工伤保险任务的顺利完成,请接到本通知后,各地组织开展一次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一、自查时间2005年9月份。二、自查的主要内容1.扩面计划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高风险企业特别是煤矿企业参保情况,农民工和重点地区(省会城市和重点联系城市参保计划的完成情况。同时也要检查非公经济企业的参保情况。2.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启动情况、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经办机构的落实情况,人员充实到位情况。检查统筹地区是否全部启动、机构是否已经建立、落实,是否有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3.工伤保险有关工作情况。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除以上两个重点检查项目外,确定本地区自查的其他内容。三、自查的组织要求请各地接到通知后,立即部署在本地区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要组织检查组,由领导带队,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实地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措施,确保今年各项计划如期完成。同时,也要注意总结好的典型经验,及时推广。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并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和调查统计表(附后)报部工伤保险司。部里将组织调研小组赴有关地区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联系人:孙智李红卫电子邮箱:snzhi@molss.gov.cn联系电话:(010)8420157684220324传真:(010)8420257784220324附件:1.煤矿企业参保情况统计表2.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情况汇总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

二OO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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