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9:21:16 364 人看过

承包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一、装修属于承揽还是劳务合同

装修时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二、民法典搬迁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搬迁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搬迁合同应属于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偿合同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的性质有哪些
    承揽合同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2、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3、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一、民法典承揽合同纠纷是侵权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侵权。也即,侵权不调整合同关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劳务合同是劳动合同吗?劳务承揽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023-04-07
    229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性质与特点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依中国法律,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
    2023-07-20
    3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救济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一、水库承包给个人合法吗如果水库是集体所有的,那么适用土地承包法,需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就属于违法。如果水库是国家所有,那么,承包的时候无需经过村民同意,而需要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
    2023-03-15
    56人看过
  • 承诺的非实质性变更是怎么样的
    非实质性变更,是指虽有表面上变更,但这种变更没有实质改变要约的内容,即没有提出新的权利义务的设计或者虽有变更但没有增加要约人的负担。非实质性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项:(1)在承诺中提出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在当事人没有明示排除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在承诺中提出或者强调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实际上改变要约的内容,并没有增加要约人的义务。本来就是要约人必须遵守的。比如,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加了这样一句话:贵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是没有设定抵押的物。这就是一种非实质性的变更,因为,如果出卖的是抵押物,出卖人应当告知买受人,如果没有告知,那末出卖人就应担保该物是没有设定抵押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这种担保是出卖人的法定义务。受要约人在要约中强调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增加要约人的额外负担。尽管如此,要约人也可以表示反对,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自己将要出卖的标的物已经设立了抵押,那末受
    2023-03-07
    226人看过
  •  承包合同的实质要件
    本文介绍了承包合同的特点,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包人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需要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通常是个别商定的合同、定作物具有一定的特定性、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同时,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特点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包人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需要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通常是个别商定的合同、定作物具有一定的特定性、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承包合同的性质订立合同。承包合同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交由发包人负责完成的合同。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承包合同的性质订立合同,因此,承包合同的性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有所不同。承包合同的特点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包人独立完成工作、定作
    2023-08-26
    312人看过
  • 怎么样理解劳动合同的性质
    一、怎么样理解劳动合同的性质劳动合同的性质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意义的性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和招用人员的法律形式。但它还具有社会性质。因为它还是用人单位招用和组织使用劳动力的手段,其社会经济地位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是有差别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怎么样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
    2024-01-12
    335人看过
  • 包销协议的性质是买卖合同还是委托合同
    一、包销协议的性质是买卖合同还是委托合同包销协议的性质是买卖合同,具体理由如下:1、包销协议亦称购买协议。发行证券的公司与执行包销人之间签定的协议。执行包销人是作为包销集团的代理人签定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对公众出售时的售价,包销人获得的差价,交给证券发行人的金额以及清算日期等内容。2、包销协议有两种订立方法:一种是仅规定出口人与包销人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具体的包销货物数量、金额、价格、交货等内容须订立买卖合同;另一种是包销协议即为买卖合同,亦即在买卖合同中规定给予国外商人独家专营权利。这种形式多为成交数额较大,合同期限较长的业务。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概念来看,包销协议的性质也是属于买卖合同的。二、发行人的义务发行人必须保证以下四点:1、按证券法规定填报。2、对填报的内容负责。3、公开尚未完结的诉讼。4、所筹集的
    2023-05-06
    30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赠与合同一般是可以撤销的。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三、赠与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
    2023-06-24
    387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性质分析
    民事诉讼工程承包的性质如下:1、新建项目,是新开始建设的项目;2、迁建项目,是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3、恢复项目,是企业、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工程承包方式如下:1、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工人;3、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性质是什么?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
    2023-08-14
    214人看过
  • 承包的概念是什么,工程承包的性质都有哪些?
    一、承包的概念是什么承包的概念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二、工程承包的性质都有哪些工程承包的性质有:全过程承包、分阶段承包、按承包人的地位和性质承包。承包方式分为:总承包、分包、独立承包和联合承包。根据取得承包任务方式的性质,承包方式分为:计划分配、委托承包,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为固定价格合同,报酬按总投资或合同工作量计算。三、承包合同怎么写才
    2023-06-19
    289人看过
  • 2022最新财产保险合同性质是怎样的
    一、财产保险合同性质是怎样的1、财产保险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中国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对合同生效后的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2、财产保险合同是属于补偿性合同。损失补偿原则指当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其从保险人处所能获得的赔偿只能以其实际损失为限。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性合同。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3、财产保险合同是要求高度诚信的合同所谓诚信,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财
    2022-04-24
    129人看过
  • 发包合同与承包合同是一样的吗?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
    2023-04-05
    9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搬迁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搬迁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而应属于运输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搬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因此,搬迁合同不应被视为承揽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搬迁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搬迁合同应属于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 搬 迁 合 同 】 属 于 哪 一 种 合 同 类 型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
    2023-10-07
    129人看过
  • 单务性质:房产抵押合同的合同性质是什么?
    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把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的不同,抵押可以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这两种形式。我国的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023-07-17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有偿合同
    相关咨询
    • 承包合同的性质是什么?能说下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如果企业内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双方是有效的,对外承担责任的是企业。如果不是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要么属于非法转包,要么属于借用资质鉴定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不过无效合同对价款的约定是有效的。对违约责任和利息的约定是无效的。无效合同只能主张资金占用损失。综上,合同相对人是否有劳动关系很重要,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认定借用资质还是转包也很重要,这些都是法律关系的性质。
    • 土地租赁合同性质和土地承包合同性质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0
      主要的区别是: 一、土地租赁权是债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二、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 三、土地租赁一般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而土地承包则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当你了解质押合同的生效与质权的设立是两个概念时,“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具体如下所述: 质押合同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将质押合同解释为实践性合同,则在质物移交之前,质押合同并不生效。如果出质人不及时移交质物,质权人不能以合同为根据要求出质人交付质物,不利于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反之,如果将质押合同解释为诺成性合同,在质物移交之前,质押合同即成立生效。当出质人不移交质物给质权人时,
    • 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怎样规定合同的性质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在企业一级订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这说明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 个人承包工程是什么性质的劳动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1
      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