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主体应该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20:25:00 248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主体应该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的主体的认定可以依据借贷合同的约定来认定,借贷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为借贷合同关系的主体。如果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有第三人担保的话,关系主体还应增加一个担保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合同一般应为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故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借款凭证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产物,因此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可以从借款凭证本身直接确定借款合同关系的主体。

二、特殊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主体认定

(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举债的债务主体如何认定

从《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现有规定来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的,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立法设定了两个例外: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第二,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

(二)借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时债务主体如何认定

有观点认为,原告起诉时应有明确的被告,借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时,应以借条为凭证,确定借款人为被告。也有不同观点认为,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在确定借款人为被告的情形下,可以将实际收款人追加为当事人,只有实际收款人能证明借款人委托的事由,才能查清借款事实,方可免除还款责任。

(三)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如果被告对原告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非债权人或者债权受让人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四)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定为债务人,具有被告主体资格

原告在起诉时应有明确的被告,被告不明确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行为人虚构借款人或者以已注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借贷等被告不适格情形的,法院应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拒不变更或者无法变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如查明被告属被借名、冒名且无过错的,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五)出借人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主体如何认定

出借人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主体,仅一个或者部分出借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六)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主体如何认定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或者仅起诉保证人的,法院不主动追加保证人或者借款人为共同被告。被诉保证人主张借款人参加诉讼的,经法院释明后,出借人仍不申请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可仅就保证之诉审理。

(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债务主体的认定

1.以夫妻一方名义向他人借贷,诉讼时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债权人未将配偶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不宜主动通知借款人的配偶参加诉讼,但配偶申请参加诉讼或者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的除外。

2.借贷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诉讼时出借人或者借款人一方已经离婚的,原告或者被告可以申请追加其原配偶为共同被告。

民间借贷近年来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尤其是在认定合同关系的主体时应当更为注意。只有确定了合同关系的主体,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才能够准确的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条满两年后如何续
    一、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条满两年后如何续?借条是不能续期的,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必须及时还款,要延期还款的话必须和债权人协商。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债务人不还钱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
    2024-01-17
    5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借贷关系如何认定债务人死亡的,以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认定,有借款合同、借条、借据等证据的,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
    2023-06-19
    50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共同借款人应该怎么认定
    一、民间借贷共同借款人应该怎么认定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民间借贷中共同借款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借款人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有夫妻、父母子女、合伙、从属、朋友等关系,借款人常以这些关系进行抗辩,要求分担债务,债权人也以这些关系主张追加没有在借款协议中签字的债务人。二、民间借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一)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一)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
    2023-12-31
    5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借贷关系是否存在,借贷利率应如何认定
    如何确定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借贷利率应如何认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率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3-12-09
    34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高利贷如何认定
    一、如何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高利贷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最高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如下:1、按照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2、自然人之间借款
    2024-02-05
    14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如何证明存在借贷关系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司法实践中,录音可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一、如何收集保留录音证据1.保证录音内容完整反应债权债务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2.保证录音对象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3.使电话录音真实完整。4.合法确定录音。5.保证录音内容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6.对录音进行公证。在公正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公证处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辑。二、没欠条怎么讨债没欠条讨债的具体方式如下:1、没欠条可以
    2023-03-10
    117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的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借贷关系认定:1、存在明确的借条或转账时备注了借款。若男女在恋爱期间存在借款关系,且出借一方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时明确的备注了款项性质的,即便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借条或者事后另一方不承认主张系赠与关系的,出借人仍有权直接以借款关系主张对方偿还借款。2、虽没有书面借条,但借款关系的产生系一方主动向另一方提起并承诺还款。在没有书面借条、转账时也没有备注款项的性质和用途的情形下,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款项往来发生的起因。若款项支付系一方主动要求另一方给他转账的,并告知出借一方款项用途的,则法院在审理中偏向于认定为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而若款项支付只是一方向另一方诉苦,另一方主动希望帮助的,则法院会偏向于认定为无偿赠与关系;(2)是否存在承诺还款的情形。若一方承诺借款关系或承诺付款期限的,无论款项支付时双方的动机以及原因,出借人都有权以借款关系要求另一方偿还。《民法典》第
    2024-05-10
    229人看过
  • 没合同的农民工应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没合同的农民工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其他。没合同的农民工应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2-06-26
    36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中借贷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民间借贷合同中借贷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一、民间借贷10万一年要多少利息1、民间借贷月利率不超过2%(10万月最高利息为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2、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高利贷没还被起诉怎么办如果借高利贷没还被起诉,应积极面对诉讼问题,可以先行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商量相应的还款计划,如对方拒绝先行调解,坚持起诉,则积极应诉。待法院作出判决后,依据生效判决书履行相应的责任。对于借贷关系中所约定的利息,最高人民
    2023-04-01
    387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效如何认定,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结合审判实践,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一、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履行效力的合同。二、虚假宣传合同还有效力吗?虚假宣传签订的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2023-06-22
    438人看过
  • 夫妻间借贷关系如何认定及处理
    夫妻间关系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产物1.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是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物质基础。2.修改后的《民法典》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保障。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夫妻间借贷纠纷的审理1.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与婚姻纠纷合并审理的有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和对外债务分担。法律将这三种纠纷纳入婚姻纠纷中一并处理,是因为它们有着相同的法律特征,均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关系,与婚姻关系具有不可分性。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一种人与人因婚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子女出生、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及债务共担都是基于这种关系而发生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有、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一旦婚姻关系解除,这些依附于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女子共同抚养、财产共同所有、债务共同分担的关系必然也要随之改变,它们不能独立
    2023-04-17
    363人看过
  • 社会公众应该如何认识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性
    一、社会公众应该如何认识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性社会公众应该如从如下方面认识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性:1.主体方面,签订该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2.从签订合同的过程来看,如果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隐瞒真实等情况的。3.内容方面,如果内容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有违我国公序良俗的。则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1.签订主体合同,主体包括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等;2.签订合同的目的,即贷款的目的,必须明确借款人的贷款目的,以免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行为,影响贷款人的合法权益;3.贷款金额、支付方式等。借款人委托他人收款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此外,大额贷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4
    2023-08-29
    146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主体资格认定问题
    界定主体范围,推定原告资格《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1、明确界定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排除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本规定。例如,银行、保险公司作为贷款人的借款纠纷不适用。但市场上具有融资功能的小额贷款公司,因其并非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属于可以适用本规定。2、借条、欠条上没有写明出借方名称的,持有债权凭证原件的当事人具有原告资格。法院适用债权人推定原则,对于可以提供借据、欠条原件的当事人,推定其系争民间借贷关系的债权人而具有原告资格。3、借据上的出借人为两人以上,一人起诉至法院的,按照债权凭证区分三种情况:(1)按份之债,应当受理,无需通知其他当事人参加诉讼,并判决不支持原告要求履行全部债务的诉讼
    2023-02-22
    182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双方主体怎么认定
    一、民间借贷的双方主体怎么认定1、民间借贷双方主体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出借人是指提供借款的人,而借款人是指向出借人借款,到期后偿还借款和利息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非法组织。2、进行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由借款人出具借条等的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二、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是怎么算的1、在民间借贷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2、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
    2024-01-23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民间借贷关系中,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是否合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
    • 民间借贷关系如何进行确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1、要确认民间借贷关系的,可以提供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的借款凭证证明借款关系成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
    • 借贷关系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属于借款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还,可以申请拍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
    •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高利贷应该怎样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9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如何认定借条时间与民间借贷时间之间的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按照实际借款的时间来确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