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次审理,不服裁决结果的申诉途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4:14:23 109 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终审判决而进行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述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然而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相应申诉符合法定条件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审判决离婚不服二审判决会维持原判吗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申请上诉的,上诉是否可以推翻一审判决需要根据上诉请求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因此,离婚案上诉的,是有可能会维持原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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