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4:40:55 380 人看过

第一、出卖人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如果出卖人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受人,且买受人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出卖人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的履行,对已完成的交易予以保护,应当考虑支持该买受人的实际履行请求;第二、买受人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如果买受人已支付了全部房屋款项,表明该买受人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对已完成的交易予以保护,亦应当考虑该买受人的实际履行请求;第三、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表明买受人要求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意愿强烈,买受人也在为房产过户登记在做前期准备,在确定买受人时应该考虑其实际履行请求;第四、买受人是否适宜履行合同,如果买受人履行合同的成本较低或其适宜履行,应当考虑该买受人的实际履行请求。

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一房二卖一房二卖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一房二卖中的两个合同同时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那么这两个合同将具备法律效力。否则,将受到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判断“一房二卖”中两个合同的效力。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合同具备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一房二卖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房屋一房二卖的规定,旨在保
    2023-11-15
    117人看过
  • 一房二卖如何确认购买的是哪一套房屋权?
    确定一房二卖的所有权的方式是: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3、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一房二卖买房人如何维权一、一房二卖买房人如何维权1、一房二卖买房人维权方式为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3-08-08
    102人看过
  • 一房二卖房屋归谁,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房二卖房屋归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所有,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获得房子所有权,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是出卖人要向不能获得所有权的买受人返还已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一、一房二卖房屋归谁一房二卖房屋归已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所有。当双方签订好买卖合同之后,先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获得房子所有权;当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那就是向签订合同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当签订了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则是先交货款的先获得房子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是什
    2023-06-04
    255人看过
  • 一房二卖一房二卖的处理方法:预防措施指南
    想要有效防止一房二卖,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并且在买房前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一房二卖的处理方式:(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的,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2)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己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则交付为准。(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4)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无效。如何避免二手房“一房二卖”?【一房二卖的表现形式】案例一: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从乙某手中购置了一套二手房。由于购买时整栋房子的大产权证尚未分割,因此甲某实际并未取得该房的小产权证。之后,乙某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某,并且丙某取得了该房的小产权证。案例二:A和B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从B手中购置了一套二手房。由于购买时B的房产证
    2023-07-20
    43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跳单”如何认定?
    越秀法院民三庭李昇毅法官表示,中介起诉委托人跳单承担违约责任,是常见的居间合同纠纷类型。法院审理此类型案件,认定是否构成跳单违约,主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中介是否积极履行居间服务。中介作为居间人主要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故中介能否主张跳单违约的前提,要看是否已签订居间合同,中介是否提供房源信息、实地查看房屋等媒介服务,是否积极履行居间义务。二、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该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成交。这是衡量委托人是否跳单的关键,重点看中介的委托权限是独家代理还是非独家代理;若是非独家代理,即卖方同时在多家中介放盘场合,则需考量多家中介提供订约机会的先后顺序、履行居间服务的程度,以及委托人实际利用了哪家中介公司的媒介服务成交等因素。三、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中介费的故意。是否为交易付出了合理的对价是认定构成跳单违约与否的重要依据,当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机
    2023-06-10
    320人看过
  • 什么是一房二卖,一房二卖有哪些处罚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就购房人而言,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提出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也要区分具体情况。具体情况一:购房人严格履约。购房人的不当履行很容易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故需特别注重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果时间允许,建议不要把网签、贷款等事宜完全委托中介公司处理;同时,要注意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合同约定不明也会导致履行受阻,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具体情况二:证据充分。交易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现卖方存在转卖他人的违约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具体情况三:不存在法院不能强行过户的情形。即案外人已基于善意合法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的,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的,房屋属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政策上不允许上市交易。上述情况即使诉至
    2023-06-26
    358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纠纷是怎么认定的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是: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等。一、房产过户证明怎么写?1、涉及不动产比如房产等的过户,需要你和你的父亲共同前往房屋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的材料你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主管部门;2、其他财产的过户要求不太一样,比如车辆也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股份需要办理股份变更手续等等;3、金钱之类的财产只要交付给你,那就属于你所有。4、实际上婚前财产不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你的父亲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以防以后发生纠纷。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怎么解释?房屋权属,是指房屋所承载的各项权利的归属。如果只有所有权,则应确定所有权的归属者果有承租权,则应确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属果设定了抵押权,则应确定抵押权
    2023-03-20
    197人看过
  • 一房二卖是什么,一房二卖有什么处罚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时代,“一房两卖”后,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更为有利。卖方只需将定金翻倍就比较有利,但双方的计算能否普遍实现,继续履行的请求权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具体情况也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一:买方严格履行合同。买方的不当履约行为很容易成为卖方违约的借口,因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交易过程的方方面面。如果时间允许,建议不要将网签、贷款等事项委托给中介公司;同时,要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合同不明确也会导致履约障碍,这将成为卖方违约的借口。案例2:充分的证据。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一旦发现出卖人倒卖他人有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案例3:没有案例表明法院不能以武力转让所有权。也就是说,如果外地人依法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房屋属于中央生产用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上不允许上市交易。即使法院要求继续履行
    2023-05-08
    99人看过
  • 定金没退能一房二卖吗
    定金主要有以下作用:1、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2、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3、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4、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所述,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定金没退能一房二卖。但是买方向卖方缴纳了定金,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赔付定金,并且还需要赔偿卖方产生的实际损失。一、一房二卖中,房屋产权归谁1、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对房屋的所有权采取的是登记制度,谁登记就归谁。所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2、谁
    2023-03-24
    318人看过
  • 房屋被认定为二手房的一些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买房很多人现在都会选择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但是家庭成员的构成一般都是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以如果父母名下已经有房子,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房贷,就会被认为是二套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很多人在未成年的时候名义已经有了房产,但可能大多数都是父母买下的,等到了成年时要自己贷款买房,这时其实就已经算是二套房了。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相关规定得知,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都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有些人曾经全款购买了一处房产,之后又要贷款购房的话,就将按照二套房政策处理。虽然之前买房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并且没有售卖掉的话,申请贷款时一样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由于银行如今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2023-05-05
    238人看过
  • 认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如下几种情形时,可起诉认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哪些情形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二手房买卖合同会导致无效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3、一方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023-08-05
    168人看过
  • 买卖一房二套房产的权益如何界定?
    一房两卖房子的归属具体如下: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归登记的买受人所有。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3、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一房两卖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房两卖是指出卖人在与买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如果因此导致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所以一房两卖的具体赔偿多少金额还需买方与出卖人协商,只是赔偿最多不能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2023-08-11
    70人看过
  • 二套房怎么界定一次买卖,二套房如何界定?
    如何界定二套房分为三种情况:(一)贷款买了一套房,商业贷款没有结清,再次贷款买房;(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再次贷款的;夫妻双方,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贷款未还清的,认定两套以上。二套房首付比例二套房首付比例现状: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八条政策措施。“国八条”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高房价的指向十分明确,既是一系列调控政策延续,又是进一步的“加码”。典型的是: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去年9月底的“国五条”曾强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023-08-05
    312人看过
  • 怎样认定二手房买卖“跳单”的行为
    一、中介是否积极履行居间服务。中介作为居间人主要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故中介能否主张“跳单”违约的前提,要看是否已签订居间合同,中介是否提供房源信息、实地查看房屋等媒介服务,是否积极履行居间义务。二、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该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成交。这是衡量委托人是否“跳单”的关键,重点看中介的委托权限是独家代理还是非独家代理;若是非独家代理,即卖方同时在多家中介“放盘”场合,则需考量多家中介提供订约机会的先后顺序、履行居间服务的程度,以及委托人实际利用了哪家中介公司的媒介服务成交等因素。三、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中介费的故意行为。是否为交易付出了合理的对价是认定构成“跳单”违约与否的重要依据,当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机会后,为了不付中介费私下成交,又或者为少付中介费恶意到另一家中介成交,则很有可能构成“跳单”违约。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
    2023-05-05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二手房买卖,卖方一房二卖,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
    • 一房二卖的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是: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卖房交定金一房二卖能卖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交了定金商品房被卖了怎么办乳山市民李先生因轻信售楼导购的热情解说,没细看合同就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并交付了5万元订金。签订合同时,李先生发现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与售楼导购的解说存在出入,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李先生拒绝交纳余下房款,开发商随后将房屋出售给了他人。4月1日,在当地消协的调解下,李先生要回了自己的订金。今年年初,李先生在乳山某小区售楼处看房子,经过售楼导购的一番推荐之后,李先生选中了该小区的
    • 一房多卖合同效力确认,一房二卖合同效力怎样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 一房二卖卖方和二房东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19
      1如果构成交钱的障碍那就有关系反之无关因为不管几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只是优先保护谁的问题 2当然有关系第一份判决房屋给张三了那么元产权人就无权买卖了就只保护张三的房屋所有权了其就可以拿到产权别人就无法拿到产权了 3有关判决内容是实体权利的体现关键要看其有那么权利与自己的权利主张是否冲突才可以知道自己的那些权利可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