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34:52 138 人看过

基金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监管工作,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以下简称《法人许可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须在领取《法人许可证》后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二、《法人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有效期为三年。证监会负责《法人许可证》的设计、印制、发放、注销。

三、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在正式办理工商登记后的7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证监会批准公司设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发放许可证申请书向证监会申请领取《法人许可证》(正、副本)。

四、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6个月未开业者,由证监会收回《法人许可证》(正、副本)。但遇不可抗力经证监会同意延期开业的不受此限。

五、经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注册地址等,需在工商登记变更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申请换发《法人许可证》(正、副本)。

六、基金管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证监会申请办理《法人许可证》(正、副本)注销登记,向证监会交回原有许可证正、副本,并在注销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公告。

七、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实行年检制度,经年检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收到年检结果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持《法人许可证》(正、副本)到证监会办理年检登记,未经年检登记的许可证无效。经年检不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证监会收回《法人许可证》(正、副本),取消其从事基金业务的资格。

八、需要换发法人许可证的基金管理公司,须在许可证到期前90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有《法人许可证》(正、副本)和申请换发许可证的申请书,向证监会提出换证申请。

九、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将《法人许可证》正本置放在营业场所显著的位置,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违反上述规定的,证监会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基金管理公司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许可证,如造成许可证毁损或丢失的,应立即向证监会报告,申请补发。许可证丢失的,应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证监会可以对补发许可证申请酌情作出受理或暂不受理的决定,并责成基金管理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十一、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在本通知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证监会批准公司设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补发许可证申请书向证监会申请补办《法人许可证》(正、副本)。

十二、基金管理公司领取《法人许可证》(正、副本),应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的规定交纳一定的工本费。

十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证监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09]4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为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库[2001]24号)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28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5号),结合我国目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情况,现就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零余额账户的设置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经财政部
    2023-06-07
    143人看过
  • 关于许可证的管理
    (一)《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3年,保险公估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换发。保险公估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2.许可证原件;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4.申请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5.前3年内本机构遵守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说明;6.前3年内本机构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7.前3年本机构接受保险行业组织监督情况的说明。(二)《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有效期3年,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换发。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2.总公司关于同意分支机构换证的证明文件;3.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总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4.许可证原件;5.前3年内分支机构遵守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说明;6.前3年内分支机构接受保险监管、工
    2023-02-20
    128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下发《司法鉴定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司法部文号:司发通[2001]019号发布日期:2001-2-20执行日期:2001-2-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规范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管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司法鉴定许可证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司法鉴定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管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许可证》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获准设立和执业的凭证。第三条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是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管理机关。第四条《司法鉴定许可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依管理职能分工分别核发。第五条禁止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抵押、转让和故意损毁《司法鉴定许可证》。除司
    2023-06-06
    37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房管局),协调房地局,北京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联合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建教[1991]522号),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号)及建设部《关于市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要求,各地已陆续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工作。为保证1999年1月1日起实行持证上岗,我们印制了《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并制定了证书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严格证书发放和管理制度。二、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证书复检验证办法并组织实施,报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2023-04-22
    300人看过
  • 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证监基金字[2007]326号发布日期:2007-11-29执行日期:2007-11-29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维护市场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净资产及资产管理规模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是指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二、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参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变更经营范围、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合规运作、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投资决策与研究分析体系的建立与执
    2023-06-07
    344人看过
  • 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
    我国基金的发起人大多是证券公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金管理人源自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资产投资运作,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制定基金资产投资策略,组织专业人士,选择具体的投资对象,决定投资时机、价格和数量,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此外,基金管理人还须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基金推广、销售,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基金运作信息(包括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并负责对外及时公告等)。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此外,证券公司可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承销商、发行协调人,在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发行一般由证券公司作为发行协调人,基金获准上市交易后,由证券公司代理基金的买卖、交割和收益分配。开放式基金除基金管理人直接销售外,基金的销售也可由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其它中介机构代理完成,这些独立的销售机构专门为基金管理人提
    2023-06-06
    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关于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公安部门负责居住登记及《居住证》证件等相关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住证》积分等相关管理。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
    • 关于公司基金管理的合同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 关于信访事项管理司法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办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或者相关专家学者、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协商对话、说服教育、心理疏导等办法,对信访事项依法进行调解。依照前款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有关国家机关可以引导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关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30
      特许经营者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当建立和落实相应保密管理制度。实施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特许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知悉的特许经营者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关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4
      政府可以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必要合理的财政补贴、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