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用假文凭顺利受聘房产公司的人事经理,工作快满一年时,假文凭事件东窗事发,房产公司以姚女士欺诈为由解聘了她,而这时姚女士已身怀六甲。双方对簿公堂。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房产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给姚女士至其哺乳期满。
抄袭引发学历真伪质疑
三年前,姚女士手持湖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到广州市番禺一家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番禺房产公司)应聘,在职位申请表上填写了对应内容后同时表示:本人谨此声明,如若提供任何虚假资料,本人愿意接受解职处分而无需补偿。2004年9月30日,姚女士和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任职人事部副经理,合同期到2005年8月31日,月工资9000元。
2005年1月27日,经双方同意,番禺这家房产公司提前和姚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将姚女士推荐给广州另一家房产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房产公司)任职人事部经理,待遇和劳动合同到期日不变。
入职后,姚女士在这家房产公司的内部刊物上以抄袭的方式发表文章,引起单位对她学历真伪的质疑。2005年8月,湖南大学档案馆和广东省教育厅先后证实,查不到姚女士持有的学位证书有效性的合法依据。
法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确定姚女士用假文凭入职后,广州房产公司在同年8月3日向姚女士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明确告知姚女士终止劳动关系,并于8月23日与姚女士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
而这时,姚女士已怀孕三个月了。姚女士遂提出仲裁申请。经天河区劳动仲裁委裁决、广州两级法院审理,广州中院昨日上午作出二审判决,判定两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姚女士任职期间,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姚女士在此期间怀孕,广州房产公司应依照法律规定,维系劳动关系到姚女士哺乳期满。
对于工资待遇问题,法院考虑姚女士是用欺诈手段进入广州房产公司,而且从2005年8月24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就再也没有为广州房产公司提供劳动,法院认为广州房产公司应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向姚女士发工资到2007年2月11日,于是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
孕妇在职期间可否被解雇?
197人看过
-
孕妇遭到解雇后如何索取三期工资
491人看过
-
使用假文凭会判刑吗
140人看过
-
孕妇请假条范文
295人看过
-
如何处罚使用假文凭
103人看过
-
解雇孕妇是违法吗
338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怀孕白领遭公司解雇,职工怎么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91、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怀孕女职工同意单位的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经济补偿金。 3、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你的月工资。 4、如果月工资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员工持假文凭,公司可以解雇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使用假文凭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欺诈行为。《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死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八条对劳动合同中的欺诈作了如下定义:“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用人单位在应聘者具备文凭的情况下,才作出了
-
怀孕后孕妇被解雇怎么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21、孕妇被解雇,如果属于违法辞退的,可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其支付违约金;如果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属于过错性辞退的,则不能获得赔偿金或者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
孕妇解雇补偿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1解雇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孕妇被解雇怎样赔偿?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2《》里规定了解除孕妇的要求: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