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操作及预算管理角度来看,现行规定不但不能客观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而且也不能满足事业单位利用无形资产增加自身价值的会计核算需要,同时,也无法与预算管理要求相适应。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者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结合多年来从事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我们认为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尤其是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更是满足不了现状的需求。针对这一状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愿与同事们共商。
一、现行的有关规定
2008年2月22日教育部颁发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即教育部26号令(以下简称26号令)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6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参与办学。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参与办学。
第十二条规定: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须经依法验资,于筹设期内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事业单位的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的无形资产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进行摊销;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规定,在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时,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它单位或个人捐赠给高等学校的无形资产,按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此外,其它相关法规没有对这一问题再做出更明确的要求。
二、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用于事业活动无形资产的摊销导致出现了账外资产。例1:某高校(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2008年3月购入一项专利技术价值20万元,用期20年。合同签署,汇款付讫。
购入时,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20万元
贷:银行存款20万元
同时作摊销处理,
借:事业支出——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20万元
例2:某独立学院(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举办者A高等学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参与办学,B社会组织主要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参与办学。经依法验资于2009年3月30日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其中A高等学校无形资产——商誉价值1亿元,B社会组织投入现金1000万元、房屋等建筑物7000万元、土地使用权2000万元,期限50年。当日过户手续办妥,现金到帐。
因没有相应的规定,事业单位又没有类似实收资本的科目,在此视同捐赠收入。
过户时独立学院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商誉10000万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000万元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7000万元
现金1000万元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3000万元
固定基金7000万元
同时:作摊销处理:
借:事业支出——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万元
贷:无形资产——商誉10000万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000万元。
-
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亟待解决
206人看过
-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哪些问题
141人看过
-
无法售出的全损汽车,处理问题亟待解决
12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亟待解决哪些问题
111人看过
-
强拆引发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144人看过
-
军事设施闲置问题亟待解决
160人看过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
-
怎么解决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正式员工自动离职的,单位应该及时与职工办理离职及退工手续。如果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职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而直接离职,因此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
无房产证要解决哪些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6不能解决。根据我国法律限定,宅基地隶属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无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第三十七条限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典质。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买下; (2)法人或其他组织买下;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准许; (4)向集体组织人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
-
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要怎么解决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单位集资房的产权分为两类:一)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
-
车位合同无效的情形车位问题怎么解决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车位合同无效时,应当返还支付的款项。如果一方因另一方的过错行为遭受了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