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形象的塑造者。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是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当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正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通过公务员考核,有效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但在考核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研究探讨如何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对于加强公务员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一、新时期加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性
公务员是政令实施的执行人,公务员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体系的运转效率。科学、规范的考核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公务员素质的提高,实现行政管理的高质高效。
一是有利于建立一支稳定的、依法管理、高素质的公务队伍。通过考核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激励公务员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引导公务员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考核,可以了解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作为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等管理环节和管理措施的依据,为公正合理使用公务员,培养和选拔各类人才,做到量才而用、人尽其才打下基础。
三是严格公务员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考核的过程是组织上对公务员实施严格管理的过程,也是发扬民主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监督的过程,有利于公务员依法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指导。现代人事管理要求建立科学化的公务员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了解公务员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指导,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提供重要保证。
二、当前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公务员制度于1993年实行,相对西方国家起步较晚,公务员考核制度既继承了过去干部考核许多优点,但也沿袭了一些不适应新时期公务员考核实际的内容和形式等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以德代绩、以勤代绩的错误思维方式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过分强调政治素质、思想觉悟的重要性,而忽视考绩,有的将德才等同于绩,勤等同于绩。由于德的评价受主观印象影响较大,在以民主评议为主要考德手段的地方和单位,公务员往往将处理同事之间及与领导的人际关系看得比工作更为重要,而忽视客观工作规律性和工作效果。
二是在考核内容上,一些单位缺乏针对性、部门之间缺乏可比性。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于比较笼统,各部门在实际执行中较难把握,可比性差,特别是一些岗位忙闲不均,责任大小不同,工作难易度不同,而考核内容一致,标准一致,没有建立规范、具体、可操作的适合不同层次级别,不同职位特点的考核标准,不能体现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三是在考核方法上,简单化,流于形式的现象,重年终、轻平时;重定性,轻定量。有些单位只采取年终一次性测评方式,不注重平时考核和工作实绩;有些单位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优秀等次实行轮流坐庄,搞平衡、论资排辈;有些单位偏重于定性考核而忽视定量考核,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等次拉不开,不能有效地避免考核中凭印象、关系进行评鉴,从而影响考核效果。
四是在考核结果上,使用不当,影响考核的公正性,激励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应该成为公务员奖惩、培训、升降等管理活动的依据,而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其他管理活动关联不大,与公务员职位升降,待遇优劣等相关因素挂钩不明显,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容易引起被考核者的逆反心理,使考核流于形式,难以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
公正、科学的公务员考核机制不仅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还可以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实现管理的现代化。针对目前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公务员考核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是提高认识,树立公平、公正的考核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意义,把考核工作提高到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地位,提高到推动和促进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责任感。要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精神,通过考核客观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公务员的劳动和贡献作出公平合理的评价。公平的考核不仅可以帮助领导发现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也能帮助公务员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并加以改进,促进公务员之间公平竞争、提高素质和工作效率,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二是改进方式,科学规范公务员考核标准。要不断充实和改进考核内容,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注重把公务员的潜能开发、绩效提高与个性发展引入考核目标中来,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核中的作用。要积极创新和改进考核方法,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分类别考核和分层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要研究建立以业绩考核为导向、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实绩考核标准,将各岗位公务员的工作或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等各方面分配合理分值,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完善机制,加强公务员考核的制度化建设。一要把考核与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建立分类分级考核制度;二要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公务员服务对象有效参与评价的科学的、合理的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三要完善激励机制,要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把考核结果和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赏罚分明,充分发挥考核的教育、激励作用,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推动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是强化监督,增强公务员考核工作透明度。一要建立健全监督反馈制度,实行公示制和举报制,公开考核结果,接受广泛监督。二要健全领导负责制,对违反考核程序、暗箱操作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取消评优指标。三要严格考核检查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考核政策宣传和考核检查,确保广大公务员对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与监督权,提高公务员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能力。四要积极发挥特聘特邀监督员作用,畅通考核监督渠道,增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公务员考核监督体系,增强考核实效,确保公务员考核的公正性,使公务员考核成为激励引导公务员解放思想、创新创业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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