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法律范围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为:
(I)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因退市、解雇、辞职和辞职引起的争议
(IV)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V)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引起的纠纷,经济补偿或补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管辖权
区域管辖权,以行政区域为标准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有三种区域管辖权:
1.一般区域管辖权。根据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来确定案件管辖权的最常见方式
2.特殊区域管辖权。这意味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一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和员工不属于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规定某些类型的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再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级管辖是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发生的重大劳动争议有管辖权
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无管辖权或不方便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移交给有权或方便审理案件的劳动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提交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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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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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5劳动争议的范围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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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0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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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3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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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如何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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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的法律范围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8劳动争议的法定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