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内部搞承包工伤是否由企业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23:24 338 人看过

刚系电器设备厂司机,2003年12月8日在驾驶本厂货车运输货物途中,因操作失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肋骨骨折。事后朱刚向厂提出工伤待遇申请,该厂以全厂已实行内部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将汽车队承包给苏忠为由,拒不承担朱刚的工伤保险费用。电器设备厂这种做法合理吗?

本案涉及的是企业内部承包中职工的工伤待遇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费用应由谁承担的问题。电器设备厂以把车队承包给本厂职工苏忠为由,不承担朱刚的工伤保险责任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企业实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方法,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承包经营责任制只是财产的租赁经营,并不包括职工社会保险,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允许企业可以将职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转嫁到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者身上。我们在前面讲过,企业与职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了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也属于无效条款,因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因此,企业实行了经营承包,也必须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有什么特点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相比,具有如下特点:1、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而转包、挂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则与建筑企业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能对工程项目能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没有任何管理与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3、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能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转包、挂靠显然无从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4、建筑企业对承包人有管理的义务,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业的账号,或者虽然拨至工程项目上,建筑企业在扣除管理费
    2023-03-23
    108人看过
  • 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合法怎么办
    1、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合法的,承包合同就无效。2、无效的合同自始致不具有约束力。3、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要赔偿损失。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债权转让错误原债务人如何处理债权转让错误的,如果造成债权转让无效,原债权人继续享有债权,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债权。《中华人民
    2023-03-05
    189人看过
  • 什么是内部承包,工程能否内部承包?
    作为一种内部经营方式,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是为明确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而这种分工并不为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禁止。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企业在进行转换经营方式的过程中的一种尝试,由于内部承包从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达到提高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的目标,因而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在建筑行业尤其盛行。内部承包的关系要成立,有以下几点需要满足:乙方应该是与本公司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在承包施工的过程中,主要使用公司的成本,乙方自行投入的成本相对较少;内部承包虽属于自主经营模式,但公司对项目的管理依然较为紧密。律师补充:在实务中,认定工程是内部承包还是转包首先看“工程内部承包人”是否是本单位的下属机构或者职工。如果“工程内部承包人”从名义上讲不是本单位下属职工、内部机构或分支机构,法院
    2023-05-06
    482人看过
  • 企业承包经营发生工伤由谁要承担赔偿
    承包经营发生工伤,要承担连带赔偿《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某建材公司装车车间主任尹某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承包经营该车间。2009年1月,车间工人崔某在装车时,不慎摔倒,后被送到医院急救,医药费全部由尹某承担。伤愈后,崔某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单位认为,崔某所在车间已实行承包经营,应由实际的用工方承担工伤责任,拒不支付相关待遇。崔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崔某虽然在承包车间工作,但是其劳动关系一直在建材厂,单位并没有因为承包而与崔某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建材公司与尹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仲裁委多次调解,崔某拿到了建材公司与尹某支付的3万元工伤赔偿金。
    2023-06-05
    42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1、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在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相关情形认定是否属于内部承包:(1)合同的发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本企业职工,两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的;(2)发包给个人的,发、承包人之间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3)承包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资质、商标及企业名称等是履行职责行为,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项目施工,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向建筑施工企业交纳承包合同保证金的;(4)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任免,调动和聘用的:(5)承包人组织项目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及资金,由建筑
    2023-03-02
    479人看过
  • 如何区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企业内部承包还是对外转包?
    企业内部承包制是指企业依据下属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在全面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分级分权管理的一种经济责任制。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内部承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存在真实的隶属管理关系。内部承包关系中,发包工程单位对外应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和经营风险,对内应向承包人提供一定资金、设备等必要的物质条件,并由单位最终承担经营风险。转包关系中,承包方因施工对外所负债务由其自身承担责任,与发包方无关;建设工程施工所需的资金、设备、材料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承包方亦不接受发包方的内部管理,由其自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律师补充:在实务中,认定工程是内部承包还是转包首先看“工程内部承包人”是否是本单位的下属机构或者职工。如果“工程内部承包人”从名义上讲不是本单位下属职工、内部机构或分支机构,法院在审理过程
    2023-05-07
    396人看过
  • 搞好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些想法
    作者:佚名2006-5-2015:49:19来源:中审网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发现、防止、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产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由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组成。内部控制实际上是使企业内部各方面、各环节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在企业内部任何一个方面、一个环节的工作都受到另一个方面或环节的制约,达到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内控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企业要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势必要强化内部控制。笔者就目前一些企业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谈谈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的想法。1.内部控制制度不能等同于会计控制。目前,不少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内控制度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就是企业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
    2023-06-07
    229人看过
  • 商业部门内部承包、租赁企业审计监督试行办法
    发文单位:商业部文号:[88]商办字第7号发布日期:1988-7-27执行日期:1988-7-27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六条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审计署《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商业部门内部承包、租赁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商业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对于向商业主管部门承包、租赁的商业企业(含粮食、供销,下同)进行承包、租赁责任制审计,以及大中型商业企业内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自身的承包责任制审计。三、各级商业主管部门,企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都要根据所属承包、租赁企业单位的情况,户数及根据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同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要求,将需要审计的户数纳入审计计划,按年报上一级内审机构和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四、对承包、租赁企业承包、
    2023-06-07
    302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承包人应否承担企业债务
    A水泥厂与B水泥厂共同发起设立C公司。1997年1月至1998年9月间,A水泥厂承包经营C公司,约定C公司在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人A水泥厂负责承担。1998年9月15日,C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A水泥厂提出的终止承包合同的申请。会议纪要涉及债权债务的内容为:A水泥厂在经营期间所欠李某债务31万元,由A水泥厂负责偿还。A水泥厂同意支付该欠款。1998年10月,C公司出具一张证明给李某,内容为李某:截至1998年10月我公司欠你材料货款31万元,请核实。2000年9月,C公司被宣告破产,李某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2001年10月破产还债程序终结,李某的债权未获清偿。故现在李某起诉A水泥厂,要求其偿还所欠货款31万元。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在C公司破产后,A水泥厂还应否承担其承包C公司期间对原告李某的债务?笔者认为,李某的债权并非A水泥厂所欠,而是C公司所欠。A水泥厂对C公司的承包,无论
    2023-04-23
    261人看过
  • 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是否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之一。世界公认的FIDIC合同条款中,设计-建造合同(Design-Bild,简称D-B)方式和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Engineering、Procrement、Constrction/Trnkey,简称EPC/Trnkey)方式,均属于工程总承包方式。法律咨询: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2023-05-04
    84人看过
  • 企事业单位是否包括民营企业
    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不是政府,而国有企业则是政府投资,至少政府控股。至于机关则是国家机关,相当于政府,事业单位也是财政支持的。 企事业单位,即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一般默认指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一、住房公积金哪个部门管住房公积金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除此之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2023-06-26
    53人看过
  • 企业承包后的债务由谁负责
    公司债务应由公司自行承担。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公司法中公司法人的义务是什么公司法人的职责如下: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占有股份亏钱的时候要补吗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1、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债
    2023-03-04
    161人看过
  • 工程款有纠纷工资由总承包企业垫付
    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并开始实行。从今以后,针对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有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建设单位(业主)和建筑施工企业再也不得以工程款的结算纠纷或其它理由拖欠、克扣工人工资。谁用工、谁负责、谁签劳动合同根据《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谁用工、谁负责、谁签劳动合同的管理形式。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资支付的形式和周期等内容。对零散雇请、流动性大、一次性用工周期未超过三十天的临时用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5条规定签订一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办法》提出,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不得允许工程分包企业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动者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以工程款结算纠
    2023-06-10
    288人看过
  • 企业职工能否承包本单位工程
    不行的,从建设单位的角度来说,是禁止分包单位转包给其它公司或个人的。一、非法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违法吗非法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违法。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二、工程转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工程转包合同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形,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依据我国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
    2023-06-24
    31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企业内部搞承包,想知道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合同怎样拟?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
      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合同关键要关注承包方的权利。比如,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权利: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 承包企业是否可以将工程分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5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企业内部承包遭遇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职工遭遇工伤事故伤害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
    • 企业承包什么是专业承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
      企业承包是指以企业为单位和国家签订承包合同。这种形式较多,也是承包的主要形式。以企业为单位来承包,责、权、利明确,便于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企业通过承包方式拥有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通过市场化运作,使企业获得最佳赢利水平。所得利润依据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比例,一部分上缴国家财政,另一部分企业自留用于将来的发展。因此,企业承包这种形式既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税收,又有利于搞活国有企业。
    • 2022年企业内部承包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
      企业实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方式,企业与个别职工签订内部承包合同,不能以此否认该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其他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因此职工个人也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在此情形下,也是企业在对外经营,只是企业内部承包管理,企业不能以此逃避支付职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如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中,约定职工的伤残、死亡等工伤保险待遇由个人承担,也是无效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