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面临拆迁时如何保障被拆迁方的权益
集体土地面临拆迁时保障被拆迁方的权益是:
1.集体土地遇到拆迁应当积极的配合,然后进行拆迁补偿。拆迁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的方式向法院起诉,发生拆迁纠纷后,若是想要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决定等的材料。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行政或司法强制的方式处理纠纷。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有什么区别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有以下区别:
1.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
3.收益渠道不同。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三、集体土地被占用怎么写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n(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n(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n(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n(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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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后,集体土地拆迁权益是否仍可享有?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07首先,需要明确指出,在房屋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并成功获得补偿金后,未来若再次面临拆迁,投资者仍然具有相关的赔偿权益。 由于操作和管理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政策进行详细考虑。总的来说,政策因素所占权重很大,这是毋庸置疑的。换句话说,如果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特别规定不得再次享受此类权益,那么在初次成功获取后,便无法再次享受二次或多次的拆迁赔偿款。如果您对此存在疑问,最好的方式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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