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总额的相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43:05 80 人看过

1、代扣代缴部分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款都应计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2、住房补贴是否计入工资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3、独生子女补贴是否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4、伙食补贴是否计入工资

误餐补贴是指对因公外出,需要在外就餐的职工给予的补助,是属于差旅费性质的补贴,

不计入工资总额。除此以外,对所有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发给职工的伙食性补贴一律计入工资总额的“津贴和补贴”项内。

5、单位发放的其他费用是否统计为工资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

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计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限定数额

纳税人支付给本单位员工的工资薪金,以工资表和相应的支付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纳税人应按规定保管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纳税人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等证明材料,作为备查资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的规定,国有性质企业发生的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费用中已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计入本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各地、州(市)中心支行,省直有关厅、局企业集团公司,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营业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昆明市商业银行、昆明市**信用社联社:原云南省劳动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使用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的通知》(云劳〔1995〕22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的通知》(云劳〔1996〕220号)下发执行以来,对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起了积极作用。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发〔2002〕3号)文件对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企业改革的需要,继续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的工作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企业工
    2022-11-30
    471人看过
  • 关于工资总额缴个税中可减的社保费问题
    问题:请教老师,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个税全员申报时可扣除,不用交个人所得税,那这基本社会保险是指企业为职工交的部份金额,还是职工个人应交的部份,还是五金——基本社会保险的全部金额。回复: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2023-04-24
    221人看过
  • 土地征用相关问题总结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征用相关问题总结我国在实施征地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征地范围过宽导致征地权力滥用,《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虽有规定,但在操作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模糊。另外,征地补偿标准未能充分反映市场价值,且征地诉讼程序中缺少独立的征地裁决程序,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度改革得到解决。二、征地问题解决对策构想为了解决我国征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并增加土地供应途径。2.改变征地补偿原则,实行市场价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包括对未实现承包权等的补偿。3.完善征地裁决和诉讼程序,建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的裁决机构,以确保征地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三、土地征用的概念与特点土地征用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性取得私人土地的行为。世界许多国家设立了完善的征地制度,以公共利益为征地目的的同时,确保了对私人财产权的补偿。通过比较日本、加拿大和韩国等国的征地制度,我们看到
    2024-01-28
    366人看过
  • 处理醉驾相关问题汇总
    一、醉驾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二、醉驾有关法律咨询解答怎么样算醉驾?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醉驾如何处罚?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2023-05-05
    174人看过
  • 加班工资相关问题的解答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
    2023-02-27
    298人看过
  • 最低工资重点相关问题
    一、计件工资中的最低工资问题用人单位规避最低工资制度,最常用的做法是采用计件工资制。这些用人单位大都向劳动者灌输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按劳分配思想。并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工资制度。但由于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工作熟练、出满勤的正常劳动者也很难达到,导致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就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当月的劳动定额计发工资。由此劳动者就会生出这样的疑问,难道衽计件工资制就不适用最低工资了吗?1、什么是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计算劳动报酬的。通俗地说就是干多少活给多少钱,不干就不给。2、没完成计件定额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
    2023-06-05
    98人看过
  • 关于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问题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使用率,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大幅度调整,其中将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调至45万元,并将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为30%。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为广大市民带来的最大利好就是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单方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职工家庭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则由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新政还对个贷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对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为30%。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单方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5万元,职工家庭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另外,首次使
    2023-05-08
    234人看过
  • 实习工资扣税相关问题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达到一定标准后,也是要扣税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一、五险一金缴纳多少,需要交税吗是的,根据工资的多少,先缴纳五险一金,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二、什么是劳务费?劳务费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
    2023-02-22
    128人看过
  •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工资薪金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
    2023-04-02
    26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现就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
    2023-06-09
    234人看过
  • 工资薪金支出问题有哪些
    问题1: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问题2::如何确认工资薪金支出的合理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
    2023-04-17
    290人看过
  • 停薪留职相关问题有哪些?
    1.原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颁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该怎么交?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3.停薪留职受伤的可认定为工伤吗?不可以。首先,既然是停薪留职,只是留给他回来时的一个工作岗位,是否原岗位,企业有权决定,停薪已在事实上说明他在留职后没有从事原单位劳动,所以才不支付工资。其次,工伤保险费是按企
    2023-04-29
    231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工资拖欠的相关问题
    我去年12月底开始再现在的公司工作,至今工作快要三个月了,但是因为1月份的时候公司少了东西,老板一直没有查出来,就推说要等查出来了开会以后再说工资的事情,这么久了,我不想待再这种公司了。员工也是人啊,没有工资怎么过日子啊。就是因为没有钱才出来打工的,现在连工资都拿不到,日子都要没法过了。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早点要到工资?老板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规定明确了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向员工发放工资,以及员工可以通过支付令索取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也即劳动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员工的劳动报酬,—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2023-06-09
    293人看过
  • 工资总额包括补偿金吗相关内容有什么
    一、工资总额包括补偿金吗相关内容有什么1.职工的工资总额不包括职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2.我国法律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年薪是否包括年终奖年薪不包括年终奖。年薪是经营者的保底收入,它不与企业业绩挂钩,而主要根据经营者个人能力、社会消费水平和企业的经营难度等确定;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三、拖欠工资如何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
    2023-04-21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薪金总额表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工资支付有关金额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公司无权扣押你工资,可以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甚至提请劳动仲裁。
    • 停薪留职的相关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3
      劳动法中是无停薪留职概念。只有在工伤期间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出12个月。
    • 工资薪金总额包括哪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关于薪资调整及辞职后的相关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18
      具体情况决定答案。首先,如果员工主动提交辞职申请,通常情况下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待遇。因为主动辞职并不属于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应该受到企业给予经济补偿金的范畴之内。其次,如果公司采取不当的岗位调整或降薪措施,导致劳动者面临被动辞退的处境,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维权申诉,请求公司依照劳动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公司还涉及其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例如强迫劳动、非法扣押工资等,那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