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认购书的关联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16:01 251 人看过

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属于预约与合同的关系。认购书是约定购房合同的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购房合同的订立进行谈判。作为认购书,双方就是否购房达成意向性协议,不包括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双方需要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正式确定房屋买卖关系的建立。其内容、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式、违约责任等存在较大差异。也就是说,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但根据现行规定,房屋认购书并非与购房合同无关,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认购书将转化为购房合同。

商品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是一样的吗

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商品房认购书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可以吗
    一、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可以吗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名字一般要求是同一个人。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房屋认购书等于购房合同吗?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
    2023-03-23
    430人看过
  • 认购书与合同的关系如何?
    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贷款、消费贷款等个别合同中;在一些国家扩大到所有合同之后。预约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的信任利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的效力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认购书属于学理上的
    2023-07-05
    252人看过
  • 购房协议和认购书的含义有何不同?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条款,限制双方继续就合同进行协商的合同。至于意向书或认购书,只是双方就是否购房达成意向性协议,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并不包括在内,房地产买卖关系的成立需要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关系。二者在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式、违约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购房协议可以转让吗购房协议可以转让。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没有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可转让。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若是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之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该按照商品房买卖关系进行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
    2023-07-01
    352人看过
  • 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购房者买房第一步是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在这里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二、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另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因为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开发商与投资商不一致的情况,比如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除了签订正式的合同,您还
    2023-04-22
    448人看过
  • 能否用认购书代替购房合同?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签了认购书后,购房者可以拒签购房合同吗?不管是政府的合同文本,还是开发商的补充协议,都应当是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的。首先,确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协商的结果,购房合同也不例外,没有一方强迫不经协商直接签约。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按照
    2023-07-18
    490人看过
  • 如何区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且大量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等远期交付的房屋交易活动中。很多购房者分不清认购书和购房合同。那么,如何区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实际中认购书纠纷时有发生,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一、如何区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区分的关键是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条规定突破了预约具备本约内容即构成本约的一般理论,认为即使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具有买卖合同的内容(预约的确定力强度达到本约),但仍不能认为该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实质已经是买卖合同。要直接认定以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名义签订的合同(预约)为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有买受
    2023-06-04
    122人看过
  • 购房合同与贷款有何关联?
    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一定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话,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是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全款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
    2023-07-08
    82人看过
  • 认购书和认购协议的区分
    (一)目的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二)约定的内容不同。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
    2023-07-05
    61人看过
  • 买房认购书是要提供购房合同吗
    商品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的。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预售契约或者买卖契约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法理上,一般称之为预约合同。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约束双方订立本约。一、商品房的认购书怎么写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是:认购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的合同有效吗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只有获得了销售许可证,才有签订销售合同的资格,才可以销售房产。因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的资格,消费者要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开发商必须要有销售的资格,这样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能销售商品房
    2023-03-31
    272人看过
  • 预约合同的法律性质:认购书还是合同?
    认购书是预约合同。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来签订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承诺或协议。预约与本合同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只能要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合同的义务,不得直接要求履行本合同的内容。在审判实践中,原告经常根据认购书要求法院命令被告履行交付,最终被判驳回诉讼请求,因为交付商品房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内容,而不是认购书的内容。认购书属于理论上的预约谈判,即即使双方在预约合同中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具体条款,双方不受其约束,只承担继续谈判直至达成最终合同的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什么是认购书(一)认购书是什么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
    2023-07-07
    115人看过
  • 认购权合同书
    合同条款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对甲方商品房之认购权,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认购甲方建设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现定名为“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建筑,____________结构。二、该商品房为“____________”____期中的第____号楼____单元____室,用途为____。三、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含公摊)约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四、该商品房为内销期房
    2023-04-23
    108人看过
  • 认购书和合同的价格不相符
    可以撤销合同,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处理,一般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房屋认购书也不等于购房合同。但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房屋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内容,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当然,关键在于购房者要向法院证明房屋认购书确实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认购书不能等于购房合同。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很低是否有效和合法案例介绍: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有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0%、30%、60%,现60%股东将其股权以人民币1元价格转让给10%股东,请问受让方10%股东以1元价格购买,是否有效和合法律师解答:对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有限制;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无限制:1、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
    2023-07-07
    500人看过
  • 定金认购书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房屋认购书签署之后关于购房定金的处理方式:1.若买受人未能按时且按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为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所支付之定金将被不予退还;反之,若出售方在认购书规定期限内转售该认购的房屋至他人手中,导致未能如期完成正式合同的签署,则属于出卖方的违约行为,需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2.在规定期限内交易双方共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履行其义务并完成合同签署后,定金可以作为楼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全额收回;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均适用不退还或双倍退还定金的原则。3.若双方均无上述第一条所述的违约行为,但在协商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方面仍无法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订合同,那么出售方应当将所有已收取的定金悉数归还给买受人。4.若在正式签订合同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所确认的条件进行了修改,例如房价、房号、建筑面积等,从而导致合同签署失败,则视为该方的违约行为。若为买
    2024-07-28
    302人看过
  • 具备购房合同内容的认购书一样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具备了商品房买卖的主要内容,购房认购书有什么法律效力有种观点认为,在商品房认购书具备购房合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如果开发商收受了购房款的,应当把商品房认购书认定为购房协议。这种观点得到了司法解释的支持。商品房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司法解释的观点表明,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订立书面购房合同,但书面购房合同并非买卖关系的生效条件。如果具备了主要内容,并且买房人收受了购房款,就应当将商品房认购书视为购房合同
    2023-06-14
    41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a能否代老婆签购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严格来说是需要委托书的而且委托书还需要公正
    • 房产证和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1、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所以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权的法律效果。 2、当安置房有房产证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买受人仍应对售房者是否拥有完全产权,房屋土地性质以及当地政府是否对于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规定进行审查了解,并在购房
    • 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法律效力和内容差异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05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商品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具有不同的目的。认购书作为一种预约合同形式,其主要功能是为将来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时提供前期准备和预先协商,发挥类似于预订的作用;相比之下,购房合同的基本功能是明确并建立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从具体条款内容来看,商品房认购书通常比购房合同更为简洁明了。仅凭认购书本身很难支撑整个房屋买卖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相反,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则更加详尽周密。它不
    • 咨询购房认购书就是购房合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
      想知道认购书就是购房合同吗?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 房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不同是哪些,怎么解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