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与段女士夫妻二人为雇员王先生投保了意外伤害险,王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张先生和段女士以受益人的身份占有了保险理赔金。一无所获的王先生将保险业务员马女士诉至法院索要保险金,马女士被法院判决需支付王先生保险金之后将两位雇主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二被告返还15万元保险金。日前,法院判决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保险金15万元。
原告马女士诉称:“我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被告张先生是北京一运输公司业主,曾委托我为他的雇员王先生上了一份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受益人为法定,另保了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06年2月,王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右腿截肢后于2007年4月17日委托我到保险公司代为申请理赔,保险理赔款共计15万元。我领到上述15万元后,二被告以保险费由其运输组支付为由,向我索要保险理赔款,我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及对二被告的信任,于2007年将保险理赔款分四次给付了段女士,并出具了收条。但之后二被告拒绝将15万元保险理赔款交付给王先生。后王先生将我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返还王先生应得的保险费15万元。因二被告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要求二被告返还保险费15万元。”
二被告辩称:“因为原告向我们允诺,若给员工上集体保险合同,发生意外后,保险费就由雇主所得,如果没有原告的承诺,是不会给王先生上此保险的,所以不同意返还保险费。”
顺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明确写明有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的记载。雇员王先生在事故中造成截肢,其有权获得保险公司按照保单所相应给付的理赔金。原告马女士不应将受托领取的保险金交付给被告段女士,二被告更不应将此款项据为己有。因张先生的运输组为个体企业,属于家庭共同经营,故判决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保险金15万元。
-
劳动保险与雇主权益:工伤职工与雇主权益保障
84人看过
-
雇员是否具有保险金请求权?
235人看过
-
受伤雇员的权益保障措施
412人看过
-
雇主侵占雇员15万元保险金
51人看过
-
工伤保险:雇工的待遇权益
487人看过
-
雇员矿难身亡雇主获9万保险金
242人看过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保险金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 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 更多>
-
雇主投保保险未给雇员算受伤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雇主对雇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有着一种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即只要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了人身损害,不论雇员存在过错与否,雇主均要承担赔偿责任。雇主为雇员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雇员工作受伤,保险人向雇员赔付后,并不能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雇员还可向雇主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
-
雇佣人员摔伤,工地保险理赔金归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2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如果是的全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陪伴费等、多数精神损失费也不赔。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而法律规定: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一)全部损
-
劳动者的权益之社会保险金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一、社会保险金的范围我们说的“五金”,是社会保险的5个险种: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二、社会保险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政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失业;3.患病;4.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5.生育。三、具体实施标准及措施缴纳社会保险费,
-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保险金请求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4在保险实务中,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主要包括保险合同当事人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转让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转让保险金请求权。实际操作中,投保人转让合同权益,一般只发生在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况下,主要争议的情况会发生在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转让保险金请求权的情况下。本文主要分析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转让保险金请求权的情况。 合同转让的法理根据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
-
雇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劳动者的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关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0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住房补贴可以说是一种建立在工资关系上的一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则直接与工资相关联。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两项则是我国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产物。从我国《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