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方便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提高自己的利益,依照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首先,地役权是当事人根据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第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中的用益物权。第三,地役权是为方便地役权而设立的用益物权。(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一种物权;(2)地役权是为自己的不动产提供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分裂的不可分割性。消除的不可分割性。地役权是为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1)地役权设立方式:地役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2)地役权登记的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地役权期限: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4)土地所有人享有或者承担地役权的,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成立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继续享有或者承担已成立的地役权。(5)地役权的效力。土地已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定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地役权同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地役权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地役权在抵押实现的同时转让。(7)地役权变更:
1。地役权及其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及其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你可以选择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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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用地如何设立地役权,地役权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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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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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如何解除如何解除?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4地役权的解除如下: (一)地役权人违反约定滥用地役权的,可以解除; (二)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合理期限内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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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如何解除变更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9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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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如何转让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6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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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如何申请获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0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申请。可以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特征: (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因此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土地所有人,也可以是土地的使用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地役权是以用益物权的形式出现的。由于我国的土地实行的是国家所有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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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地役权合同?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4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