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与留置权的异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5:32:36 385 人看过

关于留置权与质权的不同之处是:

1、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依法律直接规定;

2、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提存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提存是一种债务清偿方式,一般是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约定的货物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例如债权人没有出现等,债务人将该货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一种制度。

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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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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