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的审核和认定指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4:00:36 69 人看过

民事证据的审核和认定指的是对证据的来源、真伪、效力等题目加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审核认定有以下几点分析:

1、审核认定证据是由法官对证据材料的来源、真伪、效力等题目加以确定,是形成对案件真实情况的熟悉。在开庭审理前,主审法官一般需要组织当事人双方交换证据材料。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以及双方不争执的事实,法官应予以认定,使法庭审理更有针对性,加速案件的审理,对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有关证据材料,必须经法庭审理后合议庭合议方能认定。

一般而言,在法庭调查阶段,除确已经过质证可以充分确信的证据材料外,不宜过多的.认定证据。假如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即对证据材料的效力予以确认,法庭辩论将形同虚设,违反了辩论原则的立法精神。对重大复杂案件中关键证据的认定,还需由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在法庭调查阶段对有争议的证据材料更不能当庭认定,假如提前认定有可能造成与判决最后认定的证据相矛盾,损害法庭认定证据的信度。

2、审核认定证据的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审核认定证据的方式应当根据证据的数目多少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5条的规定:合议庭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存在关联性;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正当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5)证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二,分组认定,是指几个证据材料相互关联,将其分类集中起来分成几组进行认定的方式。法官可以在分组质证后,对每组证据材料加以认定,并说明理由。进行分组认定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前要做好预备工作,要对案情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对当庭出示的证据材料作出科学划分。

第三,综合认定,是指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法官、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回纳、分析作出的认定。这种认证,法官、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能把证据间的内在联系及案件事实的联系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认定。

根据《证据规则》第66条规定,审判职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定,对当事人有异议的证据材料,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除外。

3、关于审核认定证据的方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2款、第64条第3款、第65条第2款、第69条、第71条第1款和《证据规则》第63条、第64条都有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就是自由心证的方法。其含义是指证据的取舍、证据的证实力及案件事实的认定规则等法律并不预先规定,而是由法官按照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定,形成确信并依此认定案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民事证据自认怎么认定
    民事证据自认
    证据交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质证顺序为原告、被告及代理人、第三方。真实性指证据客观真实,非伪造,并能反映待证事实。合法性指证据符合法律规定,来源可靠。关联性指证据与待证事实有联系。当事人应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对方证据提出质疑和辩驳。 证据交换是民事案件审理中重要的一环。在交换证据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证。质证应按照原告出示证据、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进行质证的顺序进行。证据的真实性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客观真实,不是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证据的合法性指证据应符合法律规定,来源可靠。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在交换证据时,当事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对方的证据提出质疑和说明与辩驳。 民事证据自认的适用范围与法律要求 民事证据自认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证据的
    2024-01-05
    259人看过
  • 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如何审核认定相关证据
    第一,善用逻辑推理与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是《诉讼证据规定》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确立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核认定证据的重要方法。但在实践中,如何正确地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来审核认定证据,一直是法官职业技能养成中的难点,从而绝大多数裁判文书中,都难得看到敢用并善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来审核认定证据的范例。第二,围绕证据认定的核心和实质确定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审核认定,其核心就是确定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证据资格)和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实务中对此概括为对证据“三性”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的审核判断。证据审核认定的实质,就是确认证据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其与待证事实是否具有关联。第三,心证公开,彰显司法公信。现代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不同于传统自由心证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其公开性与民主性。公开包括心证过程的公开和心证结果的公开。由于法官在对证
    2023-03-17
    122人看过
  • 民事审判法官如何认定证据
    民事审判法官怎么认定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人民法院如何收集证据民事诉讼中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是说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诉讼请求所对应的法律依据不足以认定,无法对诉讼请求作出判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严格推行谁主张,谁举证,对案件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者为提出相应主张的当事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均需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成立,亦即证据不足而致事实不清,则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举证不能责任。民事诉讼二审对证据的审理二审法官在整体了解原审诉讼材料的基础上,重点熟悉与上诉请求相
    2023-06-14
    271人看过
  • 民事审判中如何审查和鉴定证据
    1、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依法判决。第六十四条法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遵循法律规定的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做出独立判断,第六十五条法官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对单一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一)证据是否具有原创性、原创性,(2)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3)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当事人提供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第六十六条法官应当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对案件的全部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第六十八条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而和解的,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不得作为以后诉讼中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称的证词(三)有疑问的视听资料(四)不能与正本和正本核
    2023-05-07
    40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再审新证据认定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2023-06-01
    462人看过
  • 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一、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二、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
    2023-06-18
    440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新证据认定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解释》规定了再审申请人可以提交的新证据类型,包括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未能提供的证据以及推翻原鉴定结论的证据。此外,再审申请人可以提出鉴定申请,若能证明鉴定机构或鉴定程序存在问题,人民法院将予以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01-05
    32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指什么样的证据
    刑事立案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护;(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二)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四)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
    2023-08-05
    47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采信新证据的识别与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证据的识别根据新证据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将新证据分为因时间原因产生的新证据、因客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因主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1、因时间原因产生的新证据,主要是指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或一审庭审程序结束后发现的证据,此类证据的特点在于其不断发展变化的延续过程中直接影响到对待证事实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最终及实质性认定,如医疗事故、人身侵权案件中,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后遗症状在不断发生变化等情形。此类证据主要是人身权纠纷案件中,如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健康权纠纷等,2014年因新证据而改判的659件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健康权纠纷有116件,占比为17.60%,其中有42件是因为当事人(主要是原告)在二审期间又发生了新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等费用。2、因客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主要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或者庭审程序中已经存在,但因独立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而是在事后才发现的证
    2023-03-31
    401人看过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证据的审核认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各类常见证据的审核认定作了如下规定:一、书证的真实性合议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书证的真实性:(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二)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三)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四)证据形成的原因和方式;(五)证据的内容;(六)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二、证人证言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以及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未能出席口头审理作证的证人出具的书面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席口头审理作证的除外。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席口头审理作证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前款的规定对其书面证言进行认定。三、认可和
    2023-05-05
    2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再审民事诉讼有新证据?
    民事诉讼再审有新证据的认定:1、新发现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2、新取得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3、新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4、未质证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中已经提交,由于原审法院的原因,未组织质证且未作裁判根据的。一、再审请求事项怎么写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所谓新的证据,应当理解为在原审中没有提出的证据。包括三种情况:(1)当事人在原审程
    2023-04-06
    369人看过
  • 决定提审和指令再审的主体是什么
    理由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审查,是行使审判监督权,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并必须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才能提审或指令再审。人民法院是决定提审和指令再审的主体,在具体的运作中先由院长提起,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最终形成代表法院意见的,以法院的名义决定提审和指令再审。理由如下: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院长不是行使审判权力的审判组织,不能以个人名义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因而院长决定提审和指令再审是不符合立法规定的。另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是把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权利赋予作为一个整体的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并未给予院长个人。2、这是由人民法院实行集体领导的性质所决定的。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是否需要变更,是由上级人民法院直
    2023-06-13
    276人看过
  • 中止审核和终止审核的区别是什么
    一、中止审核和终止审核的区别是什么1、中止审核和终止审核的区别是:(1)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的条件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的条件是:1、自诉人、被告人
    2023-08-18
    10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新的事实和证据指什么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新的事实和证据如下:(1)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2)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四条一、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4、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
    2023-03-03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和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审查要依据具体情形。
    • 审计的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指的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0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 内部证据,一般指企业自己制作的证据材料
    • 民事诉讼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再审中的证据要如何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申
    • 合同的审核是指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1
      合同审核的要点是指主体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已经生效等。
    • 辨认笔录指的是什么证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9-30
      辨认是我国侦查、审判实践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查明案情的方法,它对于侦查破案和确定犯罪人具有重要的作用。依据辨认标准的不同,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证据形式。虽然辨认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证明方法在侦查